壯族風俗習慣
壯族風俗習慣
民風民俗是特定社會文化區域內歷代人們共同遵守的行為模式。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壯族風俗習慣,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壯族風俗習慣 1
壯族是中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一個民族,有人口15489630人。廣西壯族自治區是他們的主要聚居地。此外,廣東、貴州、雲南、湖南等省也有分布。
壯族聚居區地處嶺南西部,地形奇特,山青水秀,自然景觀十分美麗。這裏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多熱帶、亞熱帶作物。農產品有水稻、玉米、薯類等。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壯族地區素負盛名的特產。
壯族,是嶺南的土著民族。有“布壯”、“布土”、“布曼”、“布雅依”等2 0 余種自稱。新中國成立後,統稱“僮族”。後來改為“壯族”。
壯族有本民族的語言文字。壯語屬漢藏語系壯侗語傣語支。古文字是“模仿”漢字《六書》的造字法而創造的一種與壯語語音一致的“方塊壯字”。2 0 世紀5 0 年代,根據壯族人民的要求,創制了一種全民族能夠接受以拼音字母為基礎的壯字。目前仍在推廣使用。
[宗教習俗]
壯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宗教。銅鼓源遠流長,影響深遠。銅鼓鑄造精致,音響宏亮。人們常在喜慶的節日裏敲奏它伴以歌舞。在宗教的活動中祭祀祖先,祈求神靈,人安糧豐。
[飲食習慣]
多數地區的壯族習慣於日食三餐,有少數地區的壯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間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較簡單,一般吃稀飯,晚餐為正餐,多吃幹飯,菜肴也較為豐富。大米、玉米是壯族地區盛產的糧食,自然成為他們的主食。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葉、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藍、蕹菜、蘿蔔、苦麻菜,甚至豆葉、紅薯葉、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為菜。以水煮最為常見,也有腌菜的習慣,腌成酸菜、酸筍、鹹蘿蔔、大頭菜等。快出鍋時加入豬油、食鹽、蔥花。
壯族對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豬肉、牛肉、羊肉、雞、鴨、鵝等,有些地區還酷愛吃狗肉。豬肉也是整塊先煮,後切成一手見方肉塊,回鍋加調料即成。壯族人習慣將新鮮的雞、鴨、魚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熱鍋中稍煸炒後即出鍋,可以保持菜的鮮味。
壯族自家還釀制米酒、紅薯酒和木薯酒,度數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過節和待客的主要飲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雞膽稱為雞膽酒,配以雞雜稱為雞雜酒,配以豬肝稱為豬肝酒。飲雞雜酒和豬肝酒時要一飲而盡,留在嘴裏的雞雜、豬肝則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當菜。典型食品:壯族有許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馬腳桿,魚生,烤乳豬,花糯米飯、寧明壯粽,狀元柴把,白切狗肉,壯家酥雞,清燉破臉狗,龍泵三夾。
壯族風俗習慣 2
一、建築居住
壯族喜歡依山傍水而居(因為我們的周圍不是山就是水,所以不喜歡都難)。在青山綠水之間,點綴著一棟棟木樓,這就是壯族人的傳統民居。其房屋多為磚木結構,外墻粉刷白灰,屋檐繪有裝飾圖案。居住在山區的壯族,其村落房舍多數是土木結構的瓦房或草房,建築式樣一般有半幹欄式和全地居式兩種。
幹欄,也叫木樓、吊腳樓。壯、侗、瑤、苗、都有。多為兩層。上層一般為3開間或5開間,住人。下層為木樓柱腳,多用竹片、木板鑲拼為墻,可作畜廄,或堆放農具、柴禾、雜物。有的還有閣樓及附屬建築。一般幹欄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一個寨子一個群落,既雄偉又壯觀。有些村寨,家家相通,連成一體,就像一個大家庭。居室格局,各處自有特點。龍勝縣龍脊鄉壯族幹欄,以神龕為中心,神龕後面,居中是家公住房(以女主人為中心),左角是家婆住房,有小門與家公房相通。主婦房在右角。丈夫房在廳堂右側外。客房在前庭左角,姑娘房在右角樓梯旁,便於她們與小夥子們交往。這種布局的最大特點,是夫妻異室,沿襲了古俗。幹欄,內部結構略有變化,但基本格局不變。
二、服飾
男裝有右襟與對襟兩種,右襟衫反膊無領,衣紐從右腋下開至腰部又轉向正中,再開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鑲嵌一寸多寬的色布邊,用銅扣紐,再束上長腰帶;對襟開胸,長僅及臍的緊身衫,這是在勞作時穿著的。而女裝為無領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裝大些,寬大近尺,長至膝蓋,鑲嵌緄邊,邊條有寬細,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內貼布反襯在外,起縫三線,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鈕均銅紐或布紐。男女褲子式樣基本相同,褲腳有緄邊,俗稱“牛頭褲”。已婚婦女有緄花邊的肚兜,腰褲左邊懸掛一個穗形筒,與鎖匙連在一起,走動時發出“沙啦沙啦”的響聲。男子禮服慣穿長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稱“長衫配馬褂”,起先是頭戴頂圓帽,後來改戴禮帽。男女都穿布鞋。
三、宗教
壯族的宗教多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後,佛教、道教先後傳入,建立了寺廟。1858年以後,天主教傳入,1862年__教傳入,但都未傳開。各家都有神龕,敬奉祖先。近現代以來,部分壯族地區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傳入。
壯族本民族宗教則以摩教(MOZ)(壯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帶有濃重的佛、道二教,特別是道教相融合為其特點。此外,神靈崇拜 民間崇拜的神靈多而雜,有自然神、社會神、守護神等等,崇拜儀式也隨諸神的功能而不同。布洛陀是壯族先民口頭文學中的神話人物,是創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其功績主要是開創天地、創造萬物、安排秩序、制定倫理等。“布洛陀”是壯語的譯音,布洛陀的“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稱,“洛”是知道、知曉的意思,“陀”是很多、很會創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指“山裏的頭人”、“山裏的老人或“無事不知曉的老人”等意思。布洛陀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一。
四、婚俗
壯族的婚姻,有自由戀愛和父母包辦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戀愛自由,但父母幹涉包辦也時常有。壯族一般實行一夫一妻制。婦女和男子一樣都是家庭的勞動力,但僅有男子有繼承權。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現在有些地方還保持這種習俗。青年男女結婚後,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節日和農忙時節才到丈夫家短暫居住,直到懷孕之後才長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時間為三、五年不等。在歷史上,“不落夫家”期間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響,認為這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遭到嚴禁,違者或離婚,或賠償一定的財物。現在戀愛自由,婚姻自主。
五、三月三和歌圩
壯族傳統歌節。又叫“三月三”、“歌圩節”、歌圩,壯語叫“窩埠坡”;雙龍垌”。意為到田間或巖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擇配為主要內容; 夜歌圩在村子裏,主要唱生產歌、季節歌、盤歌和歷史歌。除農歷三月初三,春節、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滿月、喬遷等時節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趕圩路上歌逢對手時,也可形成臨時歌圩。其起源有多種傳說,一說劉三姐發明山歌,眾人爭相傳唱,逐漸衍成歌圩; 一說為娛神,除災驅疫; 一說為紀念一對堅貞情侶。歌圩節前,人們要備好五色飯和彩蛋,姑娘們還要趕制繡球。
歌圩日,小夥子和姑娘們都穿節日盛裝,男攜禮物,女揣繡球,成群結隊前往。有的擡著劉三姐神像繞行歌圩一周,才開始對歌。有的則由姑娘們搭起五彩繡棚,待小夥子到來,邊對歌、邊審度對方人品、才華。有的是男女對列,姑娘向意中人拋出繡球,對方如果中意,就在繡球上綁上禮物,擲還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習俗:小夥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願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邊蛋讓他碰,不願,就整個握住。還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約還球時舉行山歌比賽,如乙村輸了,彩球不準送還,來年繼續比賽,直到唱贏為止。
六、拋繡球
壯族青年傳統的體育文娛活動,和表達愛情意願的獨特方式。繡球有圓形、方形、菱形,有的還做成各種動物形狀。上端有條彩帶,下端系一束尺多長的彩絲穗子,球內填充谷糠或棉籽,大小不一,輕重不等,一般不超過一斤。比賽時,男女相向分列兩隊,各有一裁判。一方起拋,球落對方場內,接不住的,要罰唱歌或表演節目。再輪換拋球。繡球作為愛情信物時,拋法又不相同。有的是在對歌時,姑娘趁無人註意悄悄地送給意中人,對方則以手帕、毛巾之類物品回贈,兩人繼續對唱下去,借以增進了解。有的'是姑娘看中了誰,便定點拋過去,對方如亦有情意,即系上禮物,還拋過來。繡球能打開雙方心扉,為彼此的進一步接觸、了解,創造條件。
七、禁忌內容
壯族人忌諱農歷正月初一這天殺牲;有的地區的青年婦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婦女生孩子的頭三天(有的是頭七天)忌諱外人入內;忌諱生孩子尚未滿月的婦女到家裏串門。登上壯族人家的竹樓,一般都要脫鞋。壯族忌諱戴著鬥笠和扛著鋤頭或其他農具的人進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壯家門外要放下農具,脫掉鬥笠、帽子。火塘、竈塘是壯族家庭最神聖的地方,禁止用腳踩踏火塘上的三腳架以及竈臺。壯族青年結婚,忌諱懷孕婦女參加,懷孕婦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別是懷孕婦女不能進入產婦家。家有產婦,要在門上懸掛袖子枝條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闖入產婦家者,必須給嬰兒取一個名字,送嬰兒一套衣服。一只雞或相應的禮物,做孩子的幹爹、幹媽。壯族是稻作民族,十分愛護青蛙,有些地方的壯族有專門的“敬蛙儀”,所以到壯族地區,嚴禁捕殺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災或其他重大災害時,壯族都要舉行安龍祭祖活動,乞求神龍賑災。儀式結束後,於寨口立碑,謝絕外人進寨。
壯族的禁忌
(1)飲食禁忌。忌食青蛙;忌吃死於籠中的雞;忌食牛肉,以為牛為耕作之幫手,故不忍食之;禁吃狗肉,據傳壯族先民中,有人生而喪母,又被後母遺棄野外,家中母犬乳之,才得以成人,故為報狗恩而禁食狗肉(但有些區壯族視狗肉為補養珍品,每年農歷二月十二和五月初五殺狗,並稱為“狗肉節”)。吃飯時,忌將筷子插入碗中,因祭死者才如此;忌筷子跌落在地上;飯熱忌用嘴吹,恐將飯粒吹走日後無飯可吃。
(2)歲時節日禁忌。農歷正月初一不吃犖,不吃粑粑,不吃青菜;不得在門口曬衣物;不掃地,怕財外流;不借物與他人;忌拿火出門,做飯亦忌吹火,否則認為年內有火災、旱災;禁舂米、劈材;禁婦女梳頭等。正月初一到十五,忌洗衣,否則鬧水災;忌用斧,否則犯殺字,有兇禍。清明日忌點火,否則天旱。六月六忌下田,認為是日神農坐在田間,下田會折腰而死。
(3)宗教信仰禁忌。忌以手指指神聖物,如神像、菩薩等,恐不恭神明而受懲罰。二月初三祭龍山,禁砍伐山林。進山時不可講醜話、壞話、不吉利的話,以免得罪山神,遭受跌落、刮傷、禽獸襲擊等報應。不可面對社公、社壇、土地公、花婆神位及墳墓解手。違者須殺雞祭祀,以求神靈寬恕。已嫁的女兒回娘家忌摸祭壇、香案和上面的供品。
(4)宅忌。建房時,忌房門向西向北,因西表示上西天,主死亡;北:“背”也,主家運破衰。忌開門見山,有俗語“開門見山,祖宗不安”,在人丁、六蓄都會不興旺。忌前後門在一條直線上,否則認為財氣會前門進,後門出,對人也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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