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八字中的用神?如何找用神?用神取法比較
一、用神概念之比較
格局用神,是指月令格局派理法中提及的用神,就是財、官、印、食、殺、傷即為用。具體指月令透出之物,如癸日元申金司令,四柱中透出庚金,則正印為用神;透出戊土,則正官為用神,以此類推。當月令為比劫時,則於月令之外另尋財、官、印、食、殺、傷為用。
旺衰用神,認為用神就是能夠在命局起到扶抑、調候、通關等作用的十神。是直接或間接對日元有用有益之物。
二、取用法則之比較
取格局用神的首要法則,就是有殺先論殺,無殺方論用。成勢先觀勢,無勢再取格。
取旺衰用神的法則是,先綜合分析日元的旺衰強弱程度,然後根據旺者宜抑、衰者宜扶的取用法則,選取一個或兩個能夠起到扶抑日元及平衡八字等作用的“用神”。
三、用神分類之比較
格局用神以財、官、印、食為四吉神,以殺、傷、梟、刃為四兇神。對吉神要保護,這叫順用;對兇神則要制約,這叫逆用。
旺衰用神沒有吉兇之分,凡稱用神者均要予以保護,不得傷害。
四、用神純雜之比較
格局用神對數量有要求。一是以少為純,用神多了就要克之泄之乃至棄之,故有“官多為殺,食多為傷”之說。二是以多或偏正相混為雜。用官忌混殺,用殺忌混官,官殺混雜以破格論。其余偏正財相處、偏正印相處、食傷相處等,均以格低論。
旺衰用神之數量不會出現多余的情況,因此既沒有純雜之論,也沒有多少之分。故有“身強喜官殺混雜”等說法。
五、配合喜忌之比較
格局用神論以破格者為忌神,如官格逢傷,則傷為忌;財格逢劫,則劫為忌等等。
旺衰用神論以克用神者為忌神,如身弱以印比為用,則以財官為忌神;身強以財官為用,則以印比為忌神。
六、理論依據之比較
格局用神論命法,可以在《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神峰通考》和《子平真詮》等子平經典中找到充分的理論依據,這說明格局用神論命法是正宗子平的論命法。
旺衰用神論命法,是清代、民國時期才興起的一種論命方法,並非徐子平所傳,而是任鐵樵等後人所自創。
格局用神是用來成就格局的,是用來評定命主富貴貧賤的。與能力、性格、長相、健康,沒有什麼關系。
用神要分原局用神和歲運用神
原命局是用來定富貴貧賤、吉兇禍福的,以論格局為重。原命局用神即格局用神,起到的是輔助天地之主氣成格成局的作用,而歲運用神是為格局用神服務的,其任務是啟動格局或修復格局、組成格局使格局正常運轉。
從以上可知,原局用神和歲運用神的服務對象不同、所起的作用不一樣。前者針對命局中的天地主氣成格成局而進行服務,後者針對格局用神來進行服務。好比一個是為原材料加工服務,一個是為產品的銷售服務。服務對象不同,服務方法不同,那麼兩者所需要、所取用的十神,肯定不會一樣,偶有相同,也屬巧合。
以前論命法,用神不分原局用神和歲運用神,那是不明原局和歲運的主次、輕重、上下區別之故,把原局和歲運混為一談了。
以命例來說明:比如原命局中七殺旺,有食神,取食神制殺為用神。食神為原局用神那是毫無疑問的。那麼歲運也是不是取食神為用神呢?以前的方法,歲運肯定以見食神為喜論,以見七殺為兇論。而用子平格局法,歲運用神就不一定為食神了,歲運見食神也不一定有喜事,具體以原命局的組合去論。
如果原命局食神無傷有力,格局成立的,那麼歲運用神不為食神為比肩,見七殺也不為兇,反為喜。何故,原命局食神已把七殺制住,歲運再見食神還有何吉?七殺在原局已被制伏,歲運出現那有何怕的。
如果原命局中食神在地支或由於組合的原因制不到七殺的,那麼歲運以食神為用神,見七殺為兇。原因:原局中七殺未得制伏,唯有歲運制服才得吉。如果原命局中食神用神被梟神所克,那麼歲運取財星制梟救食為用神,七殺出現為兇。這就是為什麼同樣是食神制殺的命局,有些歲運見比肩為吉、有些歲運見財星為吉、有些歲運見食神為吉的真正原因。要是用以前的方法,命局和歲運都是以食神為用神,能斷得這麼精彩嗎?論命一定要講道理,不明道,不講理,當然應驗率低。
旺衰強弱,是對五行及十神的狀態和力量的一種表述;旺衰平衡,是對組合雙方力量的一種評定,屬於中和法中的很小一部分內容。中和法的“中”包含了平衡,“和”主看有情無情,為更高層次的內容。“中和”才只是判斷組合是否成象的依據之一,那麼“平衡”更初級,僅是其中的參與者而已。旺衰、強弱、平衡,這種力量和狀態層面的基礎知識,實際只是組合的初始環節,離組合的成敗及吉兇禍福的結果,還有相當遠的距離。只有個別情況除外。
旺衰、強弱及平衡的最高境界是“真假”與“中和”,只有達到這個高度,才能與吉兇禍福掛上鉤。
用神、忌神,不象吉神、兇神、陰幹、陽幹以本性而得名,其是我們根據它們在某方面的喜忌而所下的定義。由此可知,它的針對性很強、應用面很窄,不像以前我們所認為的只要用神得力就事業、健康、婚姻什麼都好,那麼萬能。
用神功能的單一性,決定了一個八字多種用神的存在,這就有了市面上各種各樣的用神,如格局用神、體用神、調候用神、通關用神、原局用神、大運用神等。等你真正認識了組合的本質和吉兇禍福的內在規律後,論命是不講用神的,一個“中和”或叫有情無情就涵蓋了所有用神的作用。
用神、忌神都是針對八字中的某個字而言,只有和那個字遇上了,才能起到好壞、吉兇的作用。所以,用神、忌神實際也只是組合的一部分,是判斷組合吉兇的依據之一,其一旦脫離組合,毫無意義。
說到這,頭緒就理出來了,旺衰強弱、中和平衡、用神忌神,並不是判斷吉兇的依據,而只是吉兇組合的一部分,它們根本無法跳過組合來體現吉兇、定位人生,此為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