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學入門之《陽宅十書》
《陽宅十書》
——論述住宅環境的巨著
《陽宅十書》是明代一部專論住宅堪輿的典範之作,精選當時最盛行的堪輿著述,匯總而成。原著內容豐富、針對性強,對房宅的外部地形、內部結構、元運宜忌等都有十分詳細、實用的介紹,因此清代編纂的《古今圖書集成》將其收入叢書之中。
住宅堪輿是中國古代關於建築環境規劃和設計的一門學問,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從古至今,人們都把選址作為安居樂業的頭等大事,其本質就是選擇生氣旺盛的風水寶地,使得天、地、人三才合一,和諧相處,安居立業。雖然在現在看來,堪輿術存在其歷史局限,甚至被一些江湖中人作為欺騙錢財的工具。但是作為流傳近千年的一種文化現象和文明遺產,它仍然值得我們對其進行較為深入的了解,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吸取傳統文化中的智慧。
《詳解陽宅十書》以《古今圖書集成》中收錄的《陽宅十書》全本為底本,進行了精心的點校和編輯,以通俗易懂的現代白話文對原書內容進行了翻譯與解釋,並根據原文內容進行適當的分段分節整理。又以立體、形象的繪畫對原書近200幅古圖進行了全新的、現代化的解讀,使讀者輕松讀懂這本經典之作。
《陽宅十書》原著精選了明代最盛行的陽宅堪輿學著作,將其匯總而成,內容豐富、針對性強,是專論住宅堪輿的典範之作。雖然其講述的堪輿理念摻雜了一些封建迷信內容,但透過現代文明的視角去重新審視時,還是會發現蘊含於其中的文化精髓,而這些文化精髓正是中國幾千年來的文化沈澱。
本書以清代《古今圖書集成》所收錄為底本,對原文進行了精心的點校,並以現代化的詳解方法對原書進行解讀,以方便讀者進一步理解這本中國古代住宅堪輿學的典範之作。
《陽宅十書》的作者待考,《四庫全書》未收此書。據分析,未收的原因不在四庫館臣的疏忽,而是此書問世較遲。
此書有幾個明顯的特點:一是內容豐富,與其他幾千字一本的風水書籍比較,《陽宅十書》稱得上是一部大作。二是內容專門,歷代的風水書籍多偏重於陰宅,而此書集中敘述陽宅;三是理論復雜,用三元、卦例、星命等復雜的術語攪在字裏行間,增加了神秘性。
全書十篇。第一篇論宅外形:“人之居處宜以大地山河為主,其來脈氣勢最大,關系人禍福最為切要。若大形不善,總內形得法,終不全吉。”又雲:“凡宅左有流水,謂之青龍;右有長道,謂之白虎;前有汗池,謂之朱雀;後有丘陵,謂之玄武”。“凡宅不居當衝口外,不居寺廟,不近祠社窯冶宮衙,不居草木不生處,不居故軍營戰地,不居正當水流處,不居山脊衝處,不居大城門口處,不居對獄門處,不居百川口處”。“凡宅,樹木皆欲向宅吉,背宅兇。凡宅地形,卯酉不足,居之自如;子午不足,居之大兇”。“凡宅,門前不許人家屋箭來射”。“凡宅,井不可當大門”。
在《陽宅外形吉兇圖說》又列了許多圖形,用以說明宅形的吉兇。試舉幾個這些圖形明示:宅要方正,北面最好有山林,東面最好有水來,西面最好有道路,南面最好平坦或有林木。
第二篇論福元,福元即福德宮。其書從三元入手說明這個問題:“天地間不過一陰陽五行,歷法易數,互相表裏者。歷法以一百八十年為一大周天,第一甲子六十年為上元,第二甲子六十年為中元,第三甲子六十年為下元,此之謂三元。配以洛書、九宮、八卦。—年屬一宮。洛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獨居中,配合流年。一歲屬坎,二歲屬坤,迤此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生人之年值何卦,此卦即為福德宮”。修房要根據福德宮所在的方位選擇地點。震、巽、坎、離為東四位;乾、坤、艮兌、為西四位,不得混淆,否則有兇。凡屬東四位,宅宜坐北向南,門置東南,井置東南,竈在東北,路在東方。
第三篇論大遊年。術數認為人某歲遊於八卦某宮,據之推斷人在某年的吉兇。“天上九星為地下之九宮,司人間禍福,其應如響。然吉星惟三,兇星乃六”。三吉星為:“生者生氣星貪狼星也,延者延年星武曲也,天者天乙星巨門星也”。人們根據自己的遊年推測吉星所在,回避兇星。
第四篇論穿宮九星。提醒人們不僅註意方位,還應註意宅內建築物的高低。“若宜高者下,宜下者高,則兇”。如“坐北向南開巽門者,水木相親。若修一、二、四層及離、坎二方房高,大發富貴,子孫萬輩興旺”。
第五章論元空裝卦。“天地之理唯最隱奧者與最變通者,其主持禍福為最驗裝卦爻訣,隱征兆於無形,藏機緘於至變,乃天地之無機”。
第六章論開門修造。“門戶,通氣之處,和氣則致祥,乖氣則致戾”。修門要講究方位、時間、尺寸。
第七章論放水。“陽宅陰宅俱以水法取效。若宅內外之形雖佳,修造之法亦善,只兇方地支放水一差,則以前諸法俱壞”。放水應合乎陰陽五行,講究方位。
第八篇論宅內形。“大凡人家建立新宅,莫要先築墻,謂之困字”。“凡宅起屋,前低後高,主發財祿興旺”。“凡宅天井中不可積屋水”。這些都是講宅內構造。此外,又有陽宅內形吉兇圖說,敘述單耳房、雙耳房、孤獨房、露星房等。
第九篇論選擇。認為遊年與方位決定建房吉兇,諸如起工動土、造地基、破本、定磉扇架、豎柱1上梁、蓋屋、泥屋都有禁忌。
第十篇論符鎮。介紹了黃石公安宅護救符鎮法。有五嶽鎮宅符鎮宅十二年土府神殺、鎮四方土禁並退方神符、鎮行年建宅神符、三教救宅神符、修造預鎮神符、移徙預鎮神符、武帝應用靈符。這些符文都是由漢字變異而成。為什麼符文能鎮邪?書中沒有交待。
《陽宅十書》是典型的卦例派文獻,迷信大於科學,忌諱多於運用。是風水文獻中的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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