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之間的關系(上)
古人根據陰陽的關系和生殺的關系,確立了五行的關系,包括五行的基本生殺關系以及五行的辯證關系。
一、出生與五行制約的基本關系
五行的基本生留關系是五行之間的相互生留關系。互生,即互惠互助,是指某一品系對另一品系的繁育作用;相克,即相克相鬥,是指某條線對另一條線的牽制作用。
五行的代際關系,又稱五行相承,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等。五行之間的關系是一個界限,即: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等。見下文。
生克五行的基本關系
同時,五行系統通過贏重組系統化和調節來保持動態平衡和循環運動。
(一)五行系統
五行系統,也稱系統調節,是指五行系統在正常情況下通過相互創造和相互制約進行調節。克指克制、相克、克制、克制,如以木克金以克火,以金克火以克水,以火克水以克土等。化生生化,相生相生,化生止於獨生,如金克木得水化,水克火得木,木克土得火化等。比如在神魔規則中,解決邪靈的方法有兩種:邪靈遏制和邪靈轉化。
五元系統維持五元結構的相對平衡。相互創造、相互制約的過程,就是事物生長和衰敗的過程。當存在不平衡時,就會有和諧的平衡。這種不平衡會得到平衡,在平衡中又會產生新的不平衡,從而推動事物不斷發展變化。
(二)五行之勝
五行的勝利與糾纏,又稱凱旋調整、子修母報復等,即當五行系統異常失衡時,通過相互制約形成大循環,恢復五元素結構的平衡。勝,又名勝氣,是指某一條線壓倒了另一條線。返老還童,又稱返老還童,是指勝氣的生成引起一種力量的壓制,即受影響的人通過一定的聯系對行事的人產生反應,使系統保持相對平衡。
比如火太旺,則氣主金而金衰,金衰不能克木,而木則加強克土,弱土克水,所以水會戰勝火,所以火會恢復正常狀態等。
只有勝利而沒有恢復,也就是當某種元素過於強大而沒有另一種元素的制約時,五元素系統的協調功能就會被破壞。因此,五行恢復與勝利的聯系,是五行關系的延伸與補充。
二、五行生與限的辯證關系
五行之間的關系是辯證的,即根據五行的多寡、興盛,五行之間的關系是辯證的。例如,水使木頭生長,但水多了,木頭就不會生長,就會漂浮死亡。唯有明水才能生木。類似地,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黃金靠土生土長,土地盛產黃金。土依火而火燒土。火生於木,木生火。木依水而水滿木。水依金,金在水中渾濁。黃金能生水,水多黃金就會下沈。水能生木,木遇水則縮。木能生火,火能生木。火能生土,土多火。地能出金,金多而土弱。壯金克水,方敗其鋒。強水使木頭減慢其動量。強木著火,必顯其美。強弱得地,火焰被壓制。固土生金,改頑固。
金能勝木,而木剛而弱。木克土,土重於木。土能克水,水多則土流動。水能克火,水火相生。火能克金,金多則火滅。
金墜遇火則熔。火弱遇水則滅。若水微弱,入地則渾。土好木好,必倒。木弱遇金,必折之。
晉王得火,能造器。火盛,水亦盛。當水成功時,土地可以形成一個池塘。土旺木梳,萬物梳。木成則成金而後成柱。
(1)五元相乘
五行相乘,就是五行限制太多,超出了正常的限度,導致五行系統失去了正常的協調。因為內斂很弱,或者內斂極度亢進,乘法等於內斂。五個元素的限制是正常限制,乘法是過度限制。
五行相乘是五行生與限的辯證關系:金衰遇火必熔。火弱遇水則滅。若水微弱,入地則渾。當地球下沈時,樹就會倒下。木弱遇金,必探積。
(二)五行相犯
五行侮,即五行逆持,是五行系統失衡的異常表現。依據是“氣足則勝,氣滯則極亢,氣滯則弱。欺軟怕硬。””,辱罵不興。”
五行的雅與攻,是五行之間的辯證關系:金能克木,木強,金乏。木克土,土重於木。土能克水,水多則土流動。水能克火,水火相生。火能克金,金大於火,等等。
(3)承誌五行
五行相承相治,即在五行相傳、相治、中和的基礎上。《黃帝內經》說,“過量則有害,遺傳則限制,限制則生化”。明代張景嶽《類經圖翼》說:“所謂限用,如火之焰,水之遏制,以致善效。執著金鐘,能克火以造假。”器具精巧,木之平,以克金而變。越堤越障,之所以相限,是因為相輔相成。
五行的規律是生與限五行的辯證關系:金進燃則成器。火盛,水亦盛。當水成功時,土地可以形成一個池塘。土旺木梳,萬物梳。木成則成金,方成柱。
(4)五行上亢
五行兇,是五行向相反方向運動的辯證關系。金元劉萬素《素問玄機原病式》說:“所謂木如金,金如火,火如水,水如土,土如木。故經雲:誇大必損,承傳必損。”會控制,說自我誇大太過極端,就是反對自我提升的轉化。
五行之害就是五行之間的辯證關系:金依土生金。土依火而火燒土。火生於木,木生火。木依水而水滿木。水依金,金在水中渾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