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八字中的合絆,合絆的作用及表現
合絆:天幹中合而不化的合為合絆(兩支相合不化也為合絆),合絆就是合而不化。相合的雙方既不能合化,又無法分開,相互糾纏,將對方絆住
大運合八字為合絆,流年合八字為合動。地支的六合比較簡單,不管是命局大運流年的合,都以合絆論。
合而不化的實質含義,就是使合的雙方都因受彼此的相互牽制而同時削弱了力量。各自都有一定的力量,且雙方力量又懸殊不大,一方要想使另一方完全服從,是辦不到的;但如果一方要想完全擺脫另一方的牽制,也辦不到;並且由於陰陽異性,情投意合,雖不願完全順從對方,但也不願完全脫離對方,而保持一種若即若離的關系
八字裏什麼是合絆之力呢?
所謂合絆之力就是由於合絆包括:(六合、半三合、三合、半會、三會)的地支之間的藏幹互相作用時形成的一種互相牽制的力,這種力阻止了它們分開,就像一個人被綁住了一樣,之間存在加力、減力的問題,至於什麼情況加力,什麼情況減力,這就看它們的性質決定,所以稱為合絆之力。
天幹合而不化稱“絆”。被絆住了無法發揮應有的效能,日主的喜神如被被絆將無用處, 忌神要被絆則不能為害。解絆待歲運之字來衝開
凡天幹合而不化的情況都叫合絆,所謂合絆,就是相互牽絆、互相掣肘,說親不特親,說疏卻親密。一般,天幹被合絆,它們二者都不能發揮正常的生克制化的作用,待歲運衝開或合化時,才能發揮其新的作用
天幹哪些情況下合而不化?
①相合化神失令
②相合的化神被克破,例如甲己合土,見乙木克己
③相合的兩個五行在地支中都有強根
此時的相合以合絆論,即甲己合絆時,甲木克己土,戊癸合絆時,戊土克癸水,如此類推。
合而不化:力量懸殊不大,誰也不服誰,但彼此又相吸引,即對立又統一,互相牽絆,誰也擺脫不了對方的束縛,形成合而不化的局勢。合的作用就是增減或牽絆對方的五行力量。由於天幹五合為親合,陰陽異性,情投意合,雖不願完全順從對方,但也不願完全脫離對方,而保持一種若即若離的關系,有點“剪不斷,理還亂”的意味。這種情形就好比小家庭中的一對怨偶那樣,愛怨交織,在一起總不免發生一些不大不小的糾紛,長時間不在一起又心中牽掛,所以雖然合在一起不如意,離異卻又舍不得。這種情況下,愛歸愛,怨歸怨,最終還是勉強湊合,作一世有情的冤家。既然勉強湊合在一起,彼此之間就得相互約束,一方想不負責任地隨心所欲,必然受到對方的幹涉。這就是合而不化的情形。歲運對幹支合化的影響,如果生克的結果使化神強旺,則合能成化;反之,生克的結果使化神衰弱甚至完全被克破,則合而不化甚至破合。
合絆有時是順用神,有時是加入忌神行列。
只要合到的財是完整的,命主就得到的多,只要合到的官是真官,是沒有被破壞的官,命主就一定是當官的。
一、地支合化的要求,只要兩個地支貼在一起,天幹有引化的五行,就可以合化。
子醜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
地支六合是八字中最緊密的合,象征結親,有合和,親近之意,六絕大多數不論合化,只論合,但合的用法需要仔細辨別。六合的用法主要以合留與合絆為主,特殊應兇時也有合去的意思。命中結婚的應期有時應六合,即合留的意思,
合絆在命理中常用,其基本原理是合絆喜神兇,合絆忌神吉。
1.合絆:相鄰的兩個地支都才有合絆之意。意思就是相合的雙方相互牽絆,失去原來的特性或離開原來的位置。
(1)地支六合:
子與醜合化土,寅與亥合化木
卯與戌合化火,辰與酉合化金
巳與申合化水,午與未合化火
地支一陰一陽化合共分六組,所以稱為六合。地支六合的原理與天幹相合原理一樣,都是一陰一陽配合而產生的另一種五行。
(2)地支三合:
申子辰三合為水局
亥卯未三合為木局
寅午戌三合為火局
巳酉醜三合為金局
三合局的五行,它的力量僅次於三會局,大於六合及半三合,五行屬性如為命中所喜,以吉論,為命中所忌,以兇論斷。
三合局其中多一字,不以爭合論,它是能增加局中的強度,三合局中的旺支,有緊貼逢衝的地支,可以論衝,其它不以衝論。例如四柱為:
亥卯未三合木局,局中巳亥相衝,已經衝去亥水,不能以三合局論。又例如四柱為:
局中寅午戌三合火局,其中有子午相衝,午火為旺,如果子與戌換一下位置,相隔一下,就不以衝論。
三合局缺一字,僅有:申子、辰子,亥卯、未卯,寅午、戌午,巳酉、醜酉。
以上稱為半合局,因有旺的一支在內,它的力量比較輕,稍遜於三支倶全的三合局,如果僅有申辰、亥未、寅戌、巳醜雖然也稱半合局,但沒有旺的一支在內,所以它的力量很小。
二、天幹合化的條件
緊貼之合是合化成功的首要條件
緊貼之合即鄰近幹相合,必須是年幹與月幹合,月幹與日幹合,日幹與時幹合,才能合化成功。
相合兩幹,必須有一幹的坐支為合化之五行的同一五行,方能合化成功。
合化之五行必須在月支得令有氣,但年幹與月幹合化時,只要年支為合化之五行,也論化。
月幹與日幹相合,日幹與時幹相合,若月令不得合化之同一五行,如果命局的地支有與合化之同一五行的三合局也可論化。
原命局緊貼合而不化,遇歲運之支為合化同一五行時,也可論化。
月令雖不為合化同一五行,但月令能生化之五行,也可論合化。
天幹化合要則:
首先, 幹支化合, 有合化與只合不化之別。天幹合化與否, 須以日幹為主, 緊臨月幹或時幹為合, 且月支須為合化之同一五行方論合化。如甲與己合土, 須日幹為甲, 月幹或時幹為己;日幹為己,月幹或時幹為甲, 而且月支為辰戌醜未土月生人。
與合化之土五行相同方可論化。還有兩種情況也可合化:一是年月天幹相合, 年支為合化之五行有根得化。如年庚月乙合金, 年支為申金。二是日幹與月幹或日幹與時幹合。
月支不化, 所化五行在其余三支為三合局或三會局也可論化。如庚日與乙月合金, 月支不是申或酉, 但年日時支合成了申子辰或申酉戌, 其化成功。地支合化與否, 要兩支緊臨相貼, 且天幹須透出地支合化之五行方可論化。如卯與戌合火, 天幹透出丙火或丁火, 與地支合化之火同為一五行而論化。相臨之合不化, 以合而不化論。
其次, 凡天合, 地合, 合化之後, 以合化後的五行論, 原五行失卻其作用;合而不化, 為獨立五行, 均不再與其他幹支論生克刑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