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闡微》之天幹論

天幹 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原註】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任氏曰】: 丙乃純陽之火,萬物莫不由此而發,得此而斂;癸乃純陰之水,萬物莫不由此而生,
版權聲明

内容來源互聯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由命理百科編輯整理發佈,如有不妥,請聯繫我們處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