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必讀《三命通會》五行-全要論
丁亥,臨官之土,木不能克,嫌金多,須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
《五行要論》雲:“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數,內剛外和。稟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濟之以水火旺氣,能建功立事,敢為威果之行。”
戊子、己醜,水中之火,又曰神龍之火。遇水方貴,為六氣之君火也。
《五行要論》雲:“戊子含精神輝光全實之氣,作四時保生之福,入貴格則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貴終吉。”
己醜,為天將之火,又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氣,發越峻猛,貴局乘之,為將德,為魁名而建功。
《燭神經》雲:“醜,胎養之火,其氣漸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濟物之功。”
庚寅、辛卯,歲寒之木。雪霜無以改其操,況金能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
閻東叟雲:“辛卯木自旺,春夏則氣節挺拔,建功立事;生於秋則狂狷折挫,勁氣不伸。”
壬辰,自庫之水。若池沼水積之地,忌金來決破。若再見壬辰,是謂自刑,別辰無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過,汗漫無歸。
《五行要論》雲:“壬辰水為正印,含清明潤沃之德。稟之者含容弘大,心識如鏡。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類奸詐無德。”
癸巳,為自絕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壯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源泉混混,盈科而進也。
《五行要論》雲:“癸巳、乙卯,自絕自死之水,乃至陰退,藏真精嗇,養凝成貴氣。貴局乘之,類是妙道,君之夙體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敗之金,亦曰強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兇。
《五行要論》雲:“甲午金為進神魁氣,具剛明之德。秋冬則吉,春夏或兇;入貴格主科場建統眾之功,非時帶煞,則暴戾克忍,寡恩少義。”
乙未,偏庫之金。亦火制,而土生之則福壯氣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
《五行要論》雲:“乙未金在數為木庫,又為天將。具純仁厚義之德,無往不吉。貴格得之,是不世之英傑,魁鎮士倫;常格得之,帶煞衝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壽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氣極微,假木相助,其氣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
閻東叟雲:“丙申,病火。以木為文明之德,以水為曠達之性,以土為福慧之基;惟金為暴瘧,縱有吉辰,革為不和之氣。”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見土,若納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克,蓋金氣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見水多木盛而為貴格。
閻東叟雲:“戊戌之木,孤根獨立,和之以水火旺氣則有英明秀實之德,入格則文章進達,福祿始終,然乘天將之氣,主備歷艱險,節操不移,方見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眾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見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貴。
閻東叟雲:“己亥之木,得時則清貴,非時則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能克眾水,不忌他木,蓋木至子無氣;若遇壬申之金,謂之明位祿,其貴必矣。
辛醜,福聚之土。眾木不能克,蓋醜為金庫,醜中有金,見木何傷?
《玉宵寶鑒》雲:“庚子、辛醜土愛木而惡水,見木為官,見水不相宜。”
壬寅,自絕之金,癸卯,氣散之金。若見眾火則喪氣,惟水、土朝之則吉。
《五行要論》雲:“壬寅、癸卯為虛薄之金,具仁柔義剛之德。科冬剛健無兇,兇為吉兆;春夏則內兇外吉,吉乃先兇。入貴格則誌節英明,帶煞則兇暴不能終也。”
甲辰,偏庫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謂同氣之求,以資其不足。若見戊辰、戊戌木生之,為貴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
《五行要論》雲:“甲辰為天將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氣,入貴格則為特達,為文魁,利秋冬,不利於夏。”
乙巳,臨官之火。水不能克,蓋水絕於巳;得水濟之,則為純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
《五行要論》雲:“乙巳火含純陽巽發之氣,光輝充實,春冬向吉,夏秋向兇。”
丙午、丁未,銀漢之水。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過,反傷於萬物;死絕太多,又不能生萬物。
《五行要論》雲:“丙午,至崇之水,體南方溫厚之氣。稟之者類有道氣虛變,穎異有為,魁眾出倫;丁未具足三才金數,得衝正之氣。稟之者主精神氣全,性根高妙,盡變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木絕於申,不能克。若見金水多助,則富貴尊榮之格也。
己酉,自敗之土。其氣不足,借火以相助之。見丁卯、丁酉火則吉,切忌死絕。畏辛卯、辛酉木,災蹇夭折。
庚戌、辛亥,漸成之金。不可見火,恐有所傷。若得水、土相之為貴。
閻東叟雲:“庚戌,火墓之金,有剛烈自恃之暴。秋冬庶幾沈厚,春夏動生悔吝;君子執兵刑之權,小人恣獷悍之性。辛亥金稟幹健、純明、中正之氣,春、秋、冬三時吉,夏七吉三兇。貴格乘之,體仁守義;若帶刑殺,肆暴貪功。”
壬子,專位之木,癸醜,偏庫之木。遇死絕則富貴、生旺則貧賤;水多則夭折;金多土盛為佳。
《五行要論》雲:“壬子,幽陰之木,陽弱陰盛,柔而無立,類仁水德。用事惟對以丙午水,則為水、木衝粹之德,類入神仙異士標格,非常流也。”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雖然死病,土不能克,蓋支幹二木可以制土。若見壬寅、癸卯之金,則為優裕。
《五行要論》雲:“甲寅、壬戌二水為伏逆,陰勝於陽,主奸邪害物,惟濟之以火土損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庫之土。厚且壯,喜甲辰火,惡戊辰木。此土凡木不能傷,蓋丙,火也,辰為火偏庫,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
《五行要論》雲:“丙辰土為正印,建五福吉會之德。稟之者類皆亨大有為,不富即貴,惟犯衝者多為僧道。”
丁巳,自絕之土。又不為絕,蓋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鄉,乘天屬之恩,故不為絕。木不能克,火多益佳。
《玉宵寶鑒》雲:“丁巳含東南火德旺,數得之者,含容福壽。”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庫之火。居離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氣極盛,他水無傷。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
《五行要論》雲:“己未,衰火,含余藏寶之氣,春夏之月,運入沈潛之鄉,則明達峻敏,福慶深遠,夏得之,非和氣也,秋得之,則先吉後兇。”
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見金,致毀其器。若見甲申、乙酉水則入格。
《玉宵寶鑒》雲:“庚申,自絕木,為魂遊神變,遇此日生者,類非凡器,常格主賦性穎異,家族不羈,入貴格則是英傑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困金鄉,乘之者涉世多艱,惟對癸卯金則剛柔相濟,挺拔出群,決取巍科。”
壬戌,偏庫之水,癸亥,臨官之水,名曰大海水。蓋支幹、納音皆水,忌見群水,雖壬辰水庫亦不能當。不忌他土,死絕則吉,生旺則泛濫無所歸也。
《玉宵寶鑒》雲:“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氣伏而不順,唯此水、土損益之,乃成大器。癸亥具純陽之數,內體至仁,稟之者天資夷曠,誌氣浩然,發為功案,利澤日時,帶煞則兇狡之流。”
又曰:丙戌之土為福隆厚,火鍾於此故也。己未、庚辰、戊辰、丁醜與此同義。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醜,水也,醜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氣,各有所養。此五者福壯厚以上,有鬼所傷,不為害,氣成故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兇。
若仲夏暴炎一發,旋即歸燥竟焚,和而為咎。乙巳,臨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氣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為溫燠之氣,為濟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復得陽位則作兇,生仲夏,為暴戾、刻忍、兇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雖死絕,卻清明而妙佳。
火死絕而內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絕而湛然清澈,可燭須眉,故卻清明而妙佳。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為臣不強。五行屬五音,宮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
商太過則臣強,角太過則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以殺商角。庚申者,角木自絕也,壬寅者,商金自絕也,性情得忠順之道,故事君不逆,為臣不強。所以自紫微、鸞臺、鳳閣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為之,為之亦不能久,獨臺諫則可。若金木生旺而克破則不然。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還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還不死。
土生申而不生於庚申,水生申而不生於戊申,火生寅而不生於甲寅,金生巳而不生於乙巳,木生亥而不生辛亥,蓋生處而反受制也,得之者夭壽;木死卯而不死於癸卯,土死卯而不死於丁卯,木死午而不死於丙午,金死子而不於庚子,火死酉而不死於辛酉,蓋死處得生也,若得之者長壽。
戊子,支幹旺於北方,乃水之位,納音屬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龍不能有之;丙午,支幹旺於南方,乃火之位,納音屬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
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無不貴。蓋火中生水,水中藏火,水火既濟,精神運動,必靈異於人矣。
辛醜之土不嫌於木,戊戌之木不怕於金。何以辯之?醜中金庫,木不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內,尚未萌芽,不見其形,是土盛木弱。余皆仿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宮,雖為鬼而金絕在寅,故不為鬼;木至巳宮,而巳有生金克木,故不為鬼。若庚寅木逢壬申金,相衝受克。余皆仿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養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土自盈,不忌木鬼。蓋木至午死,申絕子敗,又自強之土何傷?
余皆仿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氣壯,不嫌於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靂之火,神龍有之,蓋有水則雷方鳴,若逢丙午、於未天上水、則有所忌;有相戰之功。大凡本命支幹受傷,則主六根不足,有始無終,如丁巳見癸亥、壬子見戊午。
余皆仿此。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異。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蓋火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時,戊午乃旺極之火,喜於申,見天馬相資也。其神頭祿者,即十幹專位祿,乃陰陽專位,天地神會也。
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敗,剛柔相推,有無合化。故壬子之水應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實南宮之離,所以丙午得壬子不為破,丁巳得癸亥不為衝,是水火相濟之源,有夫婦配合之理,坎離為男女精神之用也;
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則先後火水,有未濟之象,不如丁巳見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庚申、辛酉之金應西方之兌,甲寅、乙卯之木象東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為刑,乙卯得辛酉不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體,明左右之神化也。
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間不合,若能金合,則神之化生以無間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不為元辰,變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為魁罡相會,乾坤厚得,覆載含生,不得以為反吟。戊辰、戊戌不為衝,土得正位,幹守元會也。
己醜、己未是貴神守忠貞,此四真土有萬物始終之道,非大人君子,熟能備此德?況神頭祿各有神主之,左右運動於六合之中,盈縮於吉兇之變也。
己醜土為天乙貴人,己未土為太常福神,解百煞之兇,若得之,當用為橫財之喜。
戊辰為勾陳,戊戌為天空,土之神多遷改,居帥外藩,出鎮邊防,有不常矣;
丁巳為蛇之神,兇以兇用,吉以吉承,多熒惑之憂,有滑稽之性;
丙午為朱雀之神,應陽明之體,文詞藻麗;
甲寅為青龍之神,博施濟眾,得四方之利;
乙卯為六合之神,主發生榮華,和弱順黨;壬子為天後之神,主陰騭天德,容美多權;
癸亥為玄武之神,乃陰陽終極,有潛伏之氣,從下如流,雖有大智,非軒昂超遠之士,順則安平,逆則奸宄;
庚申為白虎之神,利於武而不利於文,有抱道孤騫之性,善中嚴外,色厲內荏,有仁義,好幽僻;
辛酉為太陰之神,懷肅殺之氣,有清白之風,為文章利口,不世之才,然更各以親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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