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五行學說的主要內容,你知道嗎?
五行學說是以木、火、土、金、水的特性認識和分析事物和現象的屬性,運用五行生克規律闡釋事物之間相互關系的哲學理論。其主要理論包括五行的概念與特性、事物的五行歸類和推演,以及五行的生克乘侮關系。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和特性
五行,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及其運動變化。五,即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物質;行,含有運動變化之義。隨著古人對五行認識的不斷深化,五行的物質元素意義逐漸被淡化,其方法論的作用則日益加強和突出,逐漸演變成一種固定的理論框架和思維模式。五行的特性被抽象出來,並作為分析、歸納各種事物和現象的屬性及研究各類事物內部相互聯系的依據,進而采用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的方法,將某方面相同、相近、相似性質的事物或現象分歸於五行之中。這樣五行不再特指某種自然物,而是具有一定屬性或功能的某種事物和現象的代稱或符號。
一般認為,《尚書·洪範》所載“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性概括,也是後世對五行特性闡發的主要文獻依據。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對樹木生長形態的生動描述,言其主幹挺直向上,樹枝曲折向外。從樹木的向上生長、向外舒展、屈伸自如等現象,引申為木具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等特征。凡具有此類特性的事物和現象,均可歸屬於木。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所謂“炎上”,是指火在燃燒時具有發光放熱、光熱四散、蒸騰上升之象,引申為火有溫熱、光明、升騰等特性。凡具有此類特性的事物和現象,均可歸屬於火。
土的特性:“土爰稼穡”。“爰”,通曰;“稼”,指植物播種;“穡”,指莊稼收獲。土地可供人類從事種植和收獲谷物的農事活動,因而引伸為土有生化、承載、受納等特征。凡具有此類特性的事物和現象,均可歸屬於土。由於先民對土的認識比較深刻,因而也就特別重視,故有“土轄四方”、“土為萬物之母”的說法。
金的特性:“金曰從革”。所謂“從革”,有順從和變革兩個方面的含義。金的“從革”特性,來自對金屬物質順從人意、改變外形、制成器物的認識。《尚書·洪範》孔穎達疏註“金可以從人改更,言其可為人用之意也。”以此引申為金有變革、肅殺、斂降、潔凈等特性。凡具有此類特性的事物和現象,均可歸屬於金。
水的特性:“水曰潤下”。所謂“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寒涼、性質柔順、流動趨下的特性,進而引申為水有寒涼、滋潤、向下、閉藏等特性。凡具有此類特性的事物和現象,均可歸屬於水。
綜上所述,五行的特性,雖然來源於人們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特性的具體觀察,但經歸納和抽象以後的五行特性及其運用,已經不再是原來所指的具體事物,而具有更廣泛、更抽象的涵義。
(二)事物的五行歸類
五行學說依據五行各自的特性,對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進行五行歸類,從而構建了五行系統。對事物進行五行歸類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1.取象比類法
取象比類,是指從事物的象(性質、作用、形態等)中找出能反映其本質的某些特有征象,然後與五行各自的抽象特性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類的方法。如某事物或現象的特征與木的特性相類似,就將其歸屬於木;若某事物或現象的特征與水的特性相類似,則將其歸屬於水,等等。
以方位配五行為例:旭日東升,有似木性升發,故東方屬木;南方氣候炎熱,有似火性炎上,故南方屬火;日落西方,有似金性沈降,故西方屬金;北方氣候寒冷,有似水性寒涼,故北方屬水;中央管轄四方,有似“土轄四方”,故中央屬土。以季節配五行為例:春季草木萌發,蟄蟲復醒,生機盎然,有似木之特性,故歸屬於木;夏季赤日炎炎,地氣升騰,生態繁盛,有似火之特性,故歸屬於火;農歷六月古人稱為長夏,此時溫度高、濕度大,是許多植物結果的關鍵時期,有似土性生化,故長夏歸屬於土;秋風一起,萬物蕭疏,生機潛降,有似金之特性,故歸屬於金;冬季嚴寒,蟄蟲深藏,有似水之特性,故歸屬於水。
從上述舉例可見,取象比類是以事物相對突出的特點、特征與五行特性相類比而得出的推斷,因而這種歸類方法所得出的結果是或然的,有時不免有牽強附會之處,所以在實踐中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2.推演絡繹法
推演絡繹法,是根據已知某事物的五行屬性,推演與此事物相關的其他事物之五行屬性的方法。自然界的五氣、五化、五色、五味、五谷以及人體的五體、五官、五誌等的五行屬性,大多以此法推演而定。以自然界的五氣配五行為例:春季屬木,風為春之主氣,故風亦屬木;秋季屬金,燥為秋季之主氣,故燥亦屬金;長夏屬土,濕為長夏之主氣,故濕亦屬土冬季屬水,寒為冬季之主氣,故寒亦屬水。
以人體為例:已知肝屬木,由於肝合膽、主筋、其華在爪、開竅於目,由此可推演絡繹膽、筋、爪、目皆屬於木。同理,心屬火,而心合小腸、主脈、其華在面、開竅於舌,由此推演絡繹小腸、脈、面、舌也屬火;其他以此類推。
五行學說以五行的抽象特性為依據,運用取象比類和推演絡繹的方法,將各種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事物或現象劃分為五類,分別歸屬於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同時認為屬於同一五行屬性的事物或現象,都存在著相關的聯系。中醫學運用五行學說,依據五行屬性,將人體的各種組織結構和心身功能活動,歸類為以五臟為中心的五大系統;並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導下,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自然界有關的事物或現象進行聯系,形成人體內外環境相統一的五行整體結構系統。
(三)五行之間的關系
五行學說不僅探討各類事物的屬性、特點,並將它們劃分為木、火、土、金、水五類,同時也用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克等來探索和闡釋復雜系統內部各事物之間的相互關系。五行之間存在著動態而有序的相互資生和相互制約的關系,相生和相克的結合,共同維持著五行系統的動態平衡和相對穩定,以推動事物的生化不息。五行生克關系的異常,則表現為相乘相侮或母子相及,主要用於說明人體的病理變化。這裏僅就五行的生克制化關系予以介紹,生克關系的異常將在“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部分闡述。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系。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依次遞相資生,循環不休。
在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存在著“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難經》將此形象地比喻為“母子”關系,其中“生我”者為我之“母”,“我生”者為我之“子”。如水生木,則水為木之“母”,木為水之“子”。水與木屬相生關系,也就是母子關系,也稱為“生我”與“我生”關系。余以此類推。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著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依次遞相制約,循環不休。
在五行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內經》將此形象地比喻為“所勝”、“所不勝”的關系,即“克我”者為我之“所不勝”,“我克”者為我之“所勝”。如以土行為例,土克水,水是土的“我克”者,故水為土之“所勝”;木克土,木是土的“克我”者,故木為土之“所不勝”。余以此類推。
3.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生中有克,克中有生,以維持五行之間的協調和穩定。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是五行相生與相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機制。五行的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則事物的發展就會過分亢奮而失衡。只有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協調平衡,促進事物穩定有序的發展變化。誠如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所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
五行的相生與相克並不是絕對均衡的,或者以生為主,生中有克;或者以克為主,克中有生。如以火為例,木能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而金克木,生中有克,可以防止木對火的過度資生而導致火旺;水能克火,但火能生土,土又能克水,克中有生,可以防止水對火的過度克制而導致火衰。由此可見,五行學說是以五行的相生相克來說明各子系統之間復雜的調控機制,防止某一方的太過或不及,維持五行整體系統的動態平衡。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不是簡單的兩行之間的關系,而是五行之間彼此作用的連鎖反應。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現象與控制論的反饋調節原理極其相似,五行的每一行都是控制系統,又都是被控制對象;五行的生與克,實際上就代表著控制信號與反饋信號兩個方面。從控制論看,五行的生克制化,就是由控制系統和被控制對象構成的復雜調控系統,對系統本身的控制和調節以維持其協調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