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風恒卦註解
恒卦第三十二(下巽風上震雷——雷風恒卦)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1、恒卦象征恒久之意。卦辭極力贊美恒久之道,認為能持之以恒者,不但可致亨通,並可濟成三事:無咎害,利於守正,利於有所往。
2、李士鉁曰:恒久則無不通,故亨。二五雖失位,可以無咎。剛柔相濟,六爻正應,故利貞。雷之起,風之行,皆往象,故利有攸往。
3、王弼曰:恒而亨,以濟三事也:無咎、利貞、利有攸往。恒之為道,亨乃無咎也;恒通無咎,乃利正也;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終則有始,往而無違,故利有攸往。
4、徐幾曰:利貞,不易之恒;利有攸往,不已之恒。
5、序卦傳: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故受之以恒。
6、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夫婦之道,謂鹹也。
7、“恒:亨,無咎,利貞。”虞翻曰:恒,久也。與益旁通。乾初之坤四,剛柔皆應,故“通,無咎,利貞”矣。鄭玄曰:恒,久也。巽為風,震為雷,雷風相須而養物,猶長女承長男,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夫婦以嘉會禮通,故“無咎”。其能和順幹事,所行而善矣。
8、“利有攸往。”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終變成益,則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終則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1、彖傳曰:恒卦象征常久之意。卦象震剛在上、巽柔居下,說明剛尊柔卑,天地之常。雷震則風發,二者相須相助以成其勢,此其功用之常。遜順而後動,無有違逆,此其事之可常。卦中六爻陰陽皆能相應,此其事之可久。故稱為恒卦。
2、劉沅曰:泰卦乾初上居於四、坤初下居於初,而成恒卦。震剛而巽柔,剛上而柔下,天地之常。雷風相須以成,功用氣化之常。動而順,故能常。剛柔應,故能久。四者皆恒之道。
3、李士鉁曰:雷發有收,風生有息,何以為恒?蓋有發有收,所以長發,有生有息,所以長生。惟能變易,所以不易。凡賦形一定而不遷者,必有時而終,虛靈變化之物,循環周流,則萬古不息。此雷風所以為恒也。陰陽相應,天道之恒,即人道之恒,觀於鹹,知陰陽之所由合;觀於恒,知陰陽之所由成。
4、史征曰:不能變通,無由久長。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5、馬振彪曰:川流不舍晝夜,以其常也;歲功必備四時,以其能久也。常久乃天之道,人能法天,故可大可久。
6、卦辭:恒,亨,無咎,利貞,乃說明天地有恒久之美德。天地秉其恒久之道,故其運行恒久而不停歇。卦辭:利有攸往,乃說明事務的發展是終而復始、循環不已。◎ 道,德性也。
7、李士鉁曰:舟車之行不停而通於天下,日月之運無已而光被四表,天行不已故不終,水流不停故不竭。不有攸往,何以為恒乎。
8、日月順行天之恒德,而能永久照耀天下。四季依循時序之變化運轉,而能永久生成萬物。聖人保有其恒常之美德,而能教化天下萬民形成美俗。觀察此恒常之道,天地萬物之性情即可以明白矣。
9、荀子曰:「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又曰:「真積力久則入,學至乎沒而後止也。」這固然是論學,也深合於恒卦的旨趣。
10、李光地曰:凡天地萬物之偶然不常者,非其情也。故觀其所恒,而天下萬物之情可見。
11、“恒,久也。剛上而柔下”王弼曰:剛尊柔卑,得其序也。
12、“雷風相與,巽而動”蜀才曰:此本泰卦。(註: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剛上而柔下也。分乾與坤,雷也。分坤與乾,風也。是雷風相與,巽而動也。)
13、“剛柔皆應,恒。”《九家易》曰:初四二五雖不正,而剛柔皆應,故“通無咎”矣。
14、“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荀爽曰:恒,震世也,巽來乘之,陰陽合會,故“通無咎”。長男在上,長女在下,夫婦道正,故“利貞,久於其道也”。
15、“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虞翻曰:泰,乾坤為天地。謂終則復始,有親則可久也。
16、“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荀爽曰:謂乾氣下終,始復升上居四也。坤氣上終,始復降下居初者也。
17、“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虞翻曰:動初,成乾為天。至二,離為日;至三,坎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
18、“四時變化而久成。”虞翻曰:春夏為變,秋冬為化,變至二離夏,至三兌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謂乾坤成物也。
19、“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虞翻曰:聖人謂乾。乾為道。初二已正,四五復位,成既濟定。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有兩離象,重明麗正,故“化成天下”。
20、“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虞翻曰:以離日照乾,坎月照坤,萬物出震,故“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與鹹同義也。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1、大象傳曰:恒卦下巽風、上震雷,雷動風散,終而復始,恒久不易,以恒常之德而生成萬物,是以象征恒卦。
2、李中正曰:雷之奮蟄,應春秋之中,風之披拂,從律呂之序。於至變之中而不失其常,所以為恒也。
3、君子者效法恒卦雷動風散,終而復始,恒久不易之思為,因此立身於恒久不變之道,以恒久不變之理處事。◎方,道也。即正確的思想或作為。
4、劉沅曰:雷動風散若無常也,然收發溫涼不爽其時。剛動巽入互成其功,無常而實有常也。凡事之來,萬變不窮,君子以時中處之,有定而實無定,無定而實有定,是為立不易方。
5、黃壽祺曰:恒有二義:(一)恒久不易:如謹守正道,不可一刻動搖。(二)恒久不已:如施行正道,必須堅持不懈。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割裂。徐幾曰:卦辭利貞者,不易之恒也;利有攸往者,不已之恒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於一偏則非道矣,大象傳所謂立不易方,實亦含不已之意。
6、宋衷曰:雷以動之,風以散之。二者常相薄,而為萬物用,故君子象之,以立身守節而不易道也。
7、虞翻曰:君子謂乾三也。乾為易,為立;坤為方。乾初之坤四,三正不動。故“立不易方”也。
初六,浚恒,貞兇,無攸利。
象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1、初六陰柔失正,居位卑下,上應九四,處恒道之始,欲求深遠之成果,卻欲速不達。故應謹守正道以防兇險。否則執意浚恒,必將不得其利。◎浚,音俊,深也。浚恒,即求恒道之深遠成果。
2、陸希聲曰:常之為義,貴久於其道而日以浸深。初為常之始,宜以漸為常,而其體巽性躁,遽以深入,是失久於其道之義,不可為常也。
3、李士鉁曰:初務求深,猶方有事遽望成功,方為學即期造道,方蒞政即求化民易俗,所以兇、無攸利。蓋凡事漸則能久,不漸則不能久矣。
4、侯果曰:浚,深。恒,久也。初本六四,自四居初,始求深厚之位者也。位既非正,求乃涉邪。以此為正,兇之道也。故曰“浚恒,貞兇,無攸利”矣。
5、象傳曰:初六處恒道之始,卻欲求深遠之成果,而遭遇兇險者,意指其未經長久之磨煉,即求其深遠之成果,是不可能之事。
6、惠士奇曰:君子之事君也,信而後諫,其治民也,信而後勞。未信於君而犯之,未信於民而毒之,皆始而求深者也。
7、胡瑗曰:初六居下卦之初,為事之始,責其長久之道、永遠之效,是猶為學之始,欲亟至於周、孔;為治之始,欲化及於堯舜;為朋友之始,欲契合之深;為君臣之始,欲道之大行。是不能積久其事,而求常道之深。
8、虞翻曰:浚,深也。初下稱浚,故曰“浚恒”。乾初為淵,故“深”矣。失位變之正,乾為始。故曰“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1、九二陽居陰位,本有失正之悔,惟其居位得中而應中,能謹守中道而恒久不偏,所以能消除失正之悔。
2、劉沅曰:九二以陽居陰,以其得中,所應又中,故雖時位不當,而能素位以求中,隨時而處中。中為可久之道,則不正之悔皆亡。
3、虞翻曰:失位悔也,動而得正,處中多譽,故“悔亡”也。
4、象傳曰:九二之所以能消除悔恨者,乃說明其能謹守中道而恒久不偏。
5、郭雍曰:可久之道無他焉,中而已矣。過與不及皆非可久也。故中庸曰:中者,天下之大本也。
6、馬振彪曰:九二以中應中,故雷風相與,專而能久。
7、荀爽曰:乾為久也。能久行中和,以陽據陰,故曰“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1、九三陽剛得位,應於上六,位處內外卦之間,有躁動盲進、守恒不終之象,故人不可與有為也,否則或將蒙受其羞辱。故其必須謹守正道以防憾惜。
2、蘇軾曰:古人雲:人而無恒不可作巫醫。夫無常之人與之為巫醫且不可,而況與有為乎?方其善也,若可與有為,及其變也,冰解潦竭,而吾受其羞矣。
3、朱熹曰:九三位雖得正,然過剛不中,誌從於上,不能久於其所,故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
4、荀爽曰:與初同象,欲據初,隔二。與五為兌,欲悅之,隔四。意無所定,故“不恒其德”。與上相應,欲往承之,為陰所乘,故“或承之羞”也。貞吝者,謂正居其所,不與陰通也。無居自容,故“貞吝”矣。
5、象傳曰:九三位處內外卦之間,躁動盲進,不能守恒者,乃說明其為人所不齒,而致無所容其身。
6、馬振彪曰:無恒之人為人所不恥。或作或輟,鹵莽滅裂,世運變遷皆機巧善變者所釀而成,為天理所不容,人神所共憤,何羞如之。
7、劉沅曰:九三當內外相際之間,非躁即不果。進不能為震之動,退不能安巽之順,故無所容其身。凡無恒者,皆不能保其德。
8、《九家易》曰:言三取初隔二,應上見乘,是“無所容”。無居自容,故“貞吝”。
九四,田無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1、九四陽剛失正,恒居不當之位,雖有應於初六,用事卻每每徒勞而無功,猶如畋獵沒有禽獲。◎田,畋獵也。
2、李士鉁曰:久獵於山必得獸,久釣魚水必得魚,若不得其位,猶緣木求魚,
固無得矣。學不衷諸聖而望其成,治不準諸王而求其治,猶航於斷港絕流,以蘄至於海也,庸有濟乎?
3、馬振彪曰:陰受陽之應,為實為有;陽受陰之應,為虛為無。
4、劉沅曰:九四在震初,不中;以陽居陰,不正,動而不已,是恒於所不當恒
者,如田於無禽之地,久終無得。三有德而不恒,四能恒而無德,是以恒必利貞。
5、象傳曰:九四恒居不當之位者,乃說明其畋獵於無禽之地,怎能有禽獲呢?亦即其用事將徒勞無功。
6、呂枏曰:君子久於仁義之政,則下足以化民;久於仁義之謨,則上足以正君
,舍是而恒焉,則雖術之如彼詐也,行之如彼久也,只以滋亂耳,田何所獲禽乎?
7、虞翻曰:田為二也。地上稱田,無禽,謂五也。九四失位,利二上之五,已變承之。故曰“田無禽”。言二五皆非其位,故《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1、六五陰柔居上卦之中,雖不當位,但下應九二剛中,有婦人恒久其德、守貞從夫之象。此於婦人則吉,於男子則兇。
2、劉沅曰:六五以柔中之德,應二剛中,長久不變是恒其德也。婦人無專制之義,當從一而終,其吉乃其貞也。然以柔從剛,久而不變者,婦人之貞也,非夫子之義,故吉兇異。
3、虞翻曰:動正成乾,故“恒其德”。婦人謂初。巽為婦。終變成益,震四復初,婦得歸陽,從一而終,故“貞婦人吉也”。震,乾之子,而為巽夫,故曰“夫子”。終變成益,震四從巽,死於坤中,故“夫子兇”也。
4、象傳曰:婦人守貞可獲吉祥者,乃說明六五如為婦人,則當順從一位丈夫,終身不改。若為男子則當獨當一面,制裁事宜,否則遵循婦人順從之道,必有兇險。◎從一,猶言從夫。 制義,裁制事宜。
5、孟子曰: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門戒之曰:往之汝家,必敬必戒,無違夫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
6、趙汝謀曰:始而男下女,所以致其感,否則情睽。終而夫剛婦柔,所以制其義,否則道悖。必合二卦之義,夫婦之道始全。
7、虞翻曰:一謂初,終變成益,以巽應初震,故“從一而終也”。
8、虞翻曰:震沒從巽入坤,故“從婦兇”矣。
上六,振恒,兇。
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1、上六處恒卦上震之終,性動而不能持恒,有恒極致反,振動無常之象。故兇。◎振恒,恒極致反,振動無常也。振者,動之速也。
2、朱熹曰:上六居恒之極、震之終。恒極則不常,震終則過動。又陰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則兇也。
3、李士鉁曰:動之至,恒之極,能動而不能靜,知常而不知變,故兇。雷有發有收,風有起有息,所以能恒久而成歳功也。振恒則有發無收,有起無息,執一不變,能有功乎?
4、象傳曰:上六處震之極,誌滿於居上位,卻振動無常者。則說明其處事將功敗垂成,毫無成就。
5、呂祖謙曰:立天下之大功,必悠久膠固然後能成,若振動躁擾,暫作而易輟,安能成功。
6、馬振彪曰:初六浚恒,深求以常理;上六振恒,變動其常道,兩者均違處恒之道。故初六無攸利,上六大無功。無功而曰大,乃斥其躁動之非,不特無功,且有大禍。
7、馬振彪又曰:迅雷不及掩耳,飄風不可終朝。振動而失其常,絕無長久之理。聖人論恒道,蓋取象於有常之風雷也。.
8、虞翻曰:在震上,故“震恒”。五動乘陽,故“兇”。終在益上,五遠應,故“無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