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卦 萃 澤地萃 兌上坤下
第四十五卦 萃 澤地萃 兌上坤下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1)譯文
萃卦,亨通,君王來到宗廟。利於出現大人,亨通,利於守持正固。用大牲去祭祀可獲吉祥,利於有所前往。
(2)解釋
古人認為,萃聚天下人的最有效辦法莫過於廟祭,所以卦辭說“王假有廟”。
人聚則亂,物聚則爭,因此萃聚時需要“大人”的主持,且須萃聚以正,不可茍合悖聚。
古時有嘉會時可幹事,必殺牛(大牲)而盟,既盟則可以往,所以“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1)譯文
《彖傳》說:萃卦,就是聚集的意思。和順而且喜悅,剛強者守持中道而有應合於下,就能聚集眾庶。“君王來到宗廟”,就是要盡孝祭祀祖先。“利於出現大人,亨通”,是因為大人以正道來聚集。“用大牲去祭祀可獲吉祥,利於有所前往”,是因為聚集之時順應天命。觀察聚集之象,就可以明白天地萬物的真實情況了。
(2)解釋
從卦體看,下體坤之德順,上體巽之德說,故曰“順以說”。九五剛中居正,下應六二,所以能夠萃聚。
用廟祭先人的至誠之心對待天下人,就可以把天下人萃聚起來。但需有“大人”萃以正道,否則必亂。
天之為德,剛不違中,萃體“順以說”,以剛為主,是“順天命”。動順天命,以享神明,無往不利。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1)譯文
《象傳》說:沼澤在大地之上,這就是萃卦。君子由此領悟,要修治兵器,戒備聚集產生的意外狀況。
(2)解釋
澤上於地,水必聚集,所以卦名“萃”。
物聚人盛則有爭,有爭則必亂,防爭防亂則需加強武備。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1)譯文
初六:心有誠信而不能堅持到底,必然導致萃聚的行為散亂。如果向上呼號,就能與陽剛友人握手而笑,不必擔憂,前往必無咎害。
(2)解釋
初六與九四正應,本應與九四萃聚,但初六與九四間有二陰相隔,且三承於四,因此對九四疑慮重重,誠信之心不能保持至終,遂心誌紊亂而妄聚。
但初六只要以至誠之心,號啕求萃於九四,九四一定會欣然與之萃聚,握手言歡,所以初六不需擔憂,大膽前往,必無咎害。
【《象》曰:「乃亂乃萃」,其誌亂也。】
(1)譯文
《象傳》說:“行為散亂並與人聚集”,是因為初六的心誌迷亂。
(2)解釋
初六疑三與四,故心誌迷亂,一旦疑消,必然“往無咎”而有笑。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yuè]。】
(1)譯文
六二:牽引聚集可獲吉祥,不致咎害。只要心有誠信,即使微薄的禴祭也可獻享神靈。
(2)解釋
六二以陰居陰,居中得正,與九五正應,必能得其援引相聚而得吉。
六二與九五萃聚,應以誠信為本,猶如祭祀,中心誠敬,即使儀節祭品簡薄,也可以獻享祭祀。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1)譯文
《象傳》說:“牽引聚集可獲吉祥,不致咎害”,是因為六二居中守正的心誌沒有改變。
(2)解釋
六二之吉,在於孚信長存,不變柔順中正之誌,於是誠心見引於尊者,薄祭獻享於神靈。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
(1)譯文
六三:求聚集不得而發出嗟嘆,沒有任何利益。前往沒有咎害,但有小的憾惜。
(2)解釋
六三與九五非應非比,欲求萃而不得,不免嗟嘆。
但六三與九四親比,若求萃於九四,九四必欣然接受。但三、四均失位,所聚非正,所以有小吝。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1)譯文
《象傳》說:“前往沒有咎害”,是因為六三能夠巽順於上位者。
(2)解釋
六三不中不正,無所應與,但處坤體之上,當萃之時,能夠巽順於四、五二陽,故無咎。
【九四:大吉,無咎。】
(1)譯文
九四:至為吉祥才能不致咎害。
(2)解釋
九四陽剛失正,未居尊位而得眾心,下體群陰皆來萃聚,對九四來說易得咎而非宜,必須“大吉”而建樹偉功,才得免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1)譯文
《象傳》說:“至為吉祥才能不致咎害”,是因為九四居位不恰當。
(2)解釋
九四履非其位,卻下據三陰,不正而據,須“大吉”然後“無咎”。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1)譯文
九五:聚集時高居尊位,沒有咎害,但未能取信於眾。長久恒守正固,悔恨就會消亡。
(2)解釋
九五當萃之時,高居尊位,但九四已擅據三陰,己德未能廣孚於眾,故只能自守剛正以免咎。
九五只能反身修己,稟陽剛尊長之德,永久守持正固,久必悔消。
【《象》曰:「萃有位」,誌未光也。】
(1)譯文
《象傳》說:“聚集時高居尊位”,是因為九五聚集天下的心誌尚未光大。
(2)解釋
九五有其位而無其德,天下人不會信服於他,其萃聚天下的心誌未能全面實現。
【上六:賫[jī]咨涕洟,無咎。】
(1)譯文
上六:咨嗟哀嘆而淚涕滿面,沒有咎害。
(2)解釋
上六處萃之極,以陰乘九五陽剛之尊,內無應援,求聚不得,故“賫咨涕洟”。
若能知危之至,懼禍之深,憂病之甚,不敢自安,亦眾所不害,故得“無咎”。
【《象》曰:「賫咨涕洟」,未安上也。】
(1)譯文
《象傳》說:“咨嗟哀嘆而淚涕滿面”,是因為上六未能安居上位。
(2)解釋
上六處萃卦之極,萃極將散,欲萃不得,如同外放之貶臣不得親近君父,心中怨艾而嗟嘆哭泣。
萃卦總論
萃,即聚。“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聚散之時,最能表現天地萬物真情。當萃之時,或號、或笑、或嗟、或咨,歡欣悲戚,都是真情流露,所以六爻全部“無咎”。
卦中四陰爻主求聚,其中:
初六位卑不可妄聚,當專一孚誠求應。
六二柔順中正,利於受尊者牽引得聚。
六三失正無應,卻近比陽剛而往聚。
上六居萃之極,欲聚不得。
四、五二陽主來聚,其中:
四居臣位而得眾心,須大吉方可無咎。
五陽剛中正居尊位,但需修“元永貞”之德方可“悔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