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辰吉日到底是怎麼選的
所謂的良辰吉日主要是特別好的日子(不僅兆頭好,而且運氣好)。通常我們對於別的事講究沒那麼多,但是一輩子就一次的婚姻大事卻必須要挑一個好日子的。下面就以結婚為例,來說說如何挑選良辰吉日吧:
A、非常大吉之年份
1、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於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
2、閏月:指該年在農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於“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
3、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B、需要謹慎的年份
1、盲年:指整年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過“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結婚也無不可。
2、節日:避免一月,以免與過年這個大節相衝。選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歷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
3、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就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習俗,是吉利的話盡管說,不吉利的話忌說,故有“好的不靈醜的靈”的俗語。在忌口俗中,又特別忌說或忌用“十三”之數,凡婚姻嫁娶的喜事,都不用農歷十三這一天。
4、新人及親屬的生日: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
5、喜衝喜或喪衝喜:一年內,家裏最好不要辦兩次婚禮。若家中有直系親屬辭世,該年便不宜辦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