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五行觀天象,四柱幹支測禍福(相天)
近代西方的天文與古代中國的天文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差異,盡管日之升落、月的盈虧、五星運行等等是凡人皆有目共睹的自然現象。但他們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體驗世界之象。這兩個象,在它們各自所由生的體驗世界中都具有真實的意義。
《天官書》是科學觀測的一個真實記錄,詳細表明了陰陽五行的天象:
察日、月之行以揆歲星(木星)順逆。曰東方木,主春,曰甲乙。義失者,罰出歲星。
察剛氣以處熒惑(火星),曰南方火,主夏,曰丙丁。禮失者,罰出熒惑。
歷鬥之會以定鎮星(土星)之位,曰中央土,計季夏,曰戊土,黃帝、主德、女主象也。
察日行以位處太白(金星),曰西方金,主秋,曰庚金,主殺,殺失者罰出太白。
察日辰之會,以治辰星(水星)之位。曰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曰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
《天官書》對正常運行描述的落腳點,卻在於"失行"。
《素問。氣交變大論》等也有觀察五星推測禍福的記載。《素問》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更貴更賤,以知生死,以決成敗。
"熒惑星(火星)、鎮星(土星)、太白星(金星)、辰星(水星)的光芒、運行、遠近、留走而知其災與德。
對人類社會的意義而言,"失行"的意義遠大於正常運行,天變雖然是人間禍患的預兆,但其根由卻在人之所為。以陰陽五行所代表的幹支四柱的失衡來推知人的吉兇禍福,是古代中國的重要智慧的結晶,以五行生克制化來平衡命之"失行",趨吉避兇,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知命。
附錄:
聖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聖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兇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這一句表面文字很簡單,但實際有不少可爭議的地方。首先,“聖人”指誰?第二,“設卦”的“設”字,應怎樣解釋才合理?先看“設”字,它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是“創設”,即是說第一次創立、第一次發現。第二個意思是“陳設”,陳設就是將各樣事物陳設、排列出來,讓人看到。假使用第一個解釋“創立”的話,聖人應該就是傳說中的伏羲。
各位註意,伏羲即是包犧。包,讀如“庖”,寫作“庖”亦可。因為在古代,同音字往往可以假借。特別是今天大貴古書的出土,從中可以見到抄本常用同音字來取代,例子多不勝數。由此可知,古人的抄本有很多錯字和別字。為何伏義即是包犧?因為根據人類聲音的變化,“包”是h聲母,“庖”是P聲母(b的送氣音),“伏”是f聲母。古音聲母b、p、V後來會變成f。在中國古代的文字中,有眾多的例子可以證明。如“恢復”的“復”字是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復”的聲符(即得聲音部分)是“復”,與“鰒魚”的“鰒”字,“剛愎”的“復”字,聲符相同。“鍛”音“撲”,是P聲母,今讀如“鮑魚”之“鮑”(b聲母),為何“復”字讀作f聲母?另外,“剛愎自用”的“愎”字,亦讀作“畢”。同一個聲旁,為何這個“復”有不同的讀音?這顯示出聲母h、P和聲母f的古今音變化。外國也是一樣,拉丁文父親叫作pather,英文叫作father。甚至中古時候的法文與現代的法文,這種情況都非常明顯。所以古音h、p、V聲母後來多有變為f聲母的,可能由於發b、P、V聲母發音重,很是費勁,但發f音則很容易。人總是怕辛苦的,所以中國人和西方人都有把b、P^聲母改為f聲母的現象。“伏羲”和“包犧”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傳說中,伏義創設三畫的“八卦”,而重疊為六十四卦的人是誰?古人的說法很多。魏晉時的易學大師王弼說伏義創“八卦”,再重香成六十四卦。東漢末年的經學大師鄭玄則說重卦的是神農氏,晉朝時的孫盛就說是夏朝治理洪水的大禹,西漢的偉大歷史家司馬遷則說是周文王。古代一般相信並接受周文王重卦的說法。因此,說到誰創卦的問題,要看采用哪家說法。而最普遍的說法有兩個:伏義和周文王。
一說到伏義創卦,註解家就想到《系辭傳》說伏羲仰觀天象、俯察地理和草木鳥獸,甚至是“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下傳》),然後創設八卦。因此,當他們解“觀象”二字時,就說這是伏義觀察天地自然之象。但是如果我們細心體會原文,第一章暗中已說到伏羲創卦來自觀察天象,所以形成了卦象。因此接著的第二章,如果說的是伏羲,就應該詳細地說出他如何觀察天象。但是,在後面的文字,卻只是講人事而非天文地理。因此由緊接在後面第二章的文字,就可推論而知他不是仰觀俯察的伏羲。
此外,如果他是伏羲的話,文字的第一句就應該是“聖人觀象設卦”,先觀察大自然的象,然後創立卦。既然現在是“設卦觀象”,文意是已有了卦,然後根據卦以觀卦中之象,因此指創設卦的聖人是伏羲這個解釋就不太合殫了。反而說聖人是周文王和周公就合理得多。但是古今中外註解這一章的註解家,估計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解作是伏羲觀察自然之象。
但是仍然有百分之二十的古代註解家思路清晰,指“設卦”的“設”字應解作“陳設”。例如清代順治年間的《日講易經解義》,它實際是對《易經》的詳細解釋,逐日講解給君主學習的,有關這句,這本書明確地說出了“聖人”就是周文王和周公,“設”就是“陳設”的意思。上一章講伏羲創卦,這一章則講文王根據卦找尋卦象,在卦象中,推出人類的各種事物。這是正確的。這一本書寫得相當不錯。為何官方所定的書,學者很多都忽略不提?原因在於官方的書,是多人合力寫成的。它將所有特殊的見解剔除,要講最普通、最為人所承認的見解,故無獨特的說法。它只供給讀者一個基礎的、大多數人比較承認的說法,較為平庸一點。但它沒有異端邪說。其實,是否每本書都要有獨特的說法才算偉大?對初學者來說,教科書是否應該本本都是獨特之見、或是采用人人公認的說法?明白了這一點,就知道凡是初學《易經》的,從官方的教科書入手是最聰明的,先奠定一個安全妥當的基礎,將來再慢慢吸收獨特的見解也不遲。故唐初的《周易正義》是朝廷集群力編撰的,但一直到現在仍然是權威註本。
清朝有三本官方所定的註本。《日講易經解義》是順治時的註本。接著是清聖祖康熙時李光地等編的《周易折中》,這是一本非常好的書,但清朝學者提到的不多,一直到民國初年才有學者錢基博在他所寫的《周易解題及其讀法》(商務印書館出版)中加以推薦。到了今天,國內才大力推薦這本書。第三本是高宗乾隆時所編的《周易述義》。《折中》包羅各家之說,極為詳盡。《述義》則極精簡,每個字都要慢慢斟酌它的意思,同樣很精彩。三本之中,順治這本略差一點,但另外的兩本就寫得很好。
現在的學者有沒有提出“文王(或周公)陳列諸卦以觀卦象”這說法呢?至少有一位,這是去世多年的國內學者徐誌銳。他在《周易大傳新註》(齊獸書社,一九八六年版,頁四〇七),說這個“觀象”不應是觀天地自然之象,但他說得不夠清楚。他很有分析能力,覺得這一句不應該解作伏羲仰觀俯察,這是對的。第二章應是指周文王和周公在有了卦交符號之後,創立卦辭和爻辭。傳說中,真正創立《周易》系統的作者就叫作聖人;而當後聖(古人說是周文王和周公,但今人則以為不是)將古代的卦爻的符號排列在一起,經過綜合分析、細心研究後,就加上了卦辭和爻辭。
觀象的“觀”字,可讀作“灌”音。今天慣讀為“官”,或許不太對。“象”就是類似的意思。某某東西與某某東西很類似,就叫“象"。故“卦象”最初一定有具體亊物作為它的藍本,然後用符號來代表與它類似的事物。因此,由類似變成了象征性。所以凡是象,一定是有某一具體的事物,那事物人人明Cl。如果是具體的物件,當然是有具體的形狀。因此,象的第一個意思是具體事物形狀的反映。這可能是伏羲時代或古代最初“象”的意思。但是進一步,隨著《易經》哲理的發展,至少到了春秋時候,甚至更早,已將具體的象慢慢提升到抽象的層次,並一直深化下去。因此,最遲在春秋時代,卦象已有象征的意思。例如今天所說乾卦是“健”、坤卦是“順”,這些性質最低限度在周初已有。它們再迸一步就變成了類象。任何事物都可以歸類,例如將天地事物歸成八大類,分別屬於乾、坤、展、巽、坎、離、艮、兌等。籠統一點則分成陰陽兩類;而復雜一點則分成六十四類。由於采取同類事物都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性規律作為歸類的基礎,亊物就由具體變成抽象、變得註重它的性質和規律。於是《易經》的象,就由具體、特殊事物的類似象征,發展到變成了最深奧、最難明之理。理即道,即性質和規律。正是因為這些象變成了規律、變成了一個類劃的性質,那我們便可利用這規律或性質作為我們判斷引申、歸納發揮的基準。然後我們就能用有限的理,解釋無窮的事物。這樣《易經》才能成為一本偉大的書,否則它只不過是高級的黃大仙靈簽而已。
重要的是,它說出了細心觀察卦象,通過六爻所象征的剛柔、它所在的不同位置和發展的順逆及各爻相互之間的關系,包括時間、位置、乘承、比應、順逆等的道理,來體會抽象的符號有什麼跡象可以
象征人類行事的得失吉兇。於是經過細心分析研究,將卦象中間所蘊含的意思“系辭焉”。“系”指連接在一起,“系辭”就是指在這個卦或爻的下面,連系或加上文辭。“而明吉兇”,來說明這個卦或爻所指示的未來的吉或兇。
前此所說的虞翻,在他註解的《易經》古本中,說在正文中應加上“悔齊”二字,即全句作“系辭焉而明吉兇悔吝”(見陸德明《經典釋文》)。因為下文有“悔齊者,憂處之象也”,似乎加上這兩個字,照顧更周密、更合理。但陳鼓應教授則認為根據文字的排比,寫成“悔吝兇吉”更合理。這想法很好而且合理。但是,馬王堆出土的帛書《系辭傳》,同樣沒有“悔吝”二字,可見並不是遺漏,只是由於古人行文省略所致,當他說到吉兇時,其他較小的吉兇如悔吝等已包括在內,故不用提了。今天二十世紀,受到西方科學思想訓練的人講求精密,覺得加上“悔吝”二字,行文就更精密了。但我們不能要求兩千多年的古人和我們一樣精密。故我們尊重原來的版本,不補回這兩個字。當然,站在今天的觀點,補回也可以,悉隨尊便。
聖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
這句話從表面上看很好懂,“設卦”就是聖人設立了卦,“觀象”就是觀察卦的象,“系辭焉”就是加上文字說明,這些最後都說明吉兇。其實,對於“設卦”、“觀象”、“明吉兇”,還需作進一步解說。
首先說“設卦”。卦當然包括八卦與六十四卦,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個卦是《周易》的卦,而不是《連山》、《歸藏》的卦。《周禮》說《連山》、《歸藏》二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雖然《連山》、《歸藏》也有卦,但在這裏,孔子是說《周易》,不是說《連山》、《歸藏》。
其次說“觀象”。“觀象”是聖人觀象。“象”是《易》經犖.的象,是卦的象。但怎麼觀象?這裏還有些問題,應該講一講。要講清這個問題,我想引兩條材料來加以說明:一條材料在《說卦傳》串.,另一條材料是王弼《周易略例?明象》。
《說卦傳》說:“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人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又說:“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乾健也,坤順也”等等,講的是八卦的性質。乾性質是健的,坤性質是順的,等等。“乾健也”等,用的是“也”字,“也”是“是”的意思。“乾健也”,意思是說乾就是健。這表明八卦的性質是不變的。
“乾為馬,坤為牛”等等,講的是八卦的取象。在某種情況下,乾可以取象為馬,坤可以取象為牛,等等。“乾為馬”等,用的是“為”字,“為”是“做”、“化”的意思。這表明八卦的取象是可變的,不是一定的。
用八種動物來區分,乾可以表示馬,坤可以表示牛;以人的身體部位作比方,乾就可以為首,坤就可以為腹。而且,乾還可以為父,可以為君,等等。總之,隨著情況的改變,八卦的取象就不同。漢人講《易》,由於不知道《說卦傳》講八卦取象用“為”是表示可變的這一點,因而產生了“定馬於乾,案文責卦”的錯誤。王弼《周易略例?明象》批評漢《易》說:“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征。義茍在健,何必馬乎?類茍在順,何必牛乎?爻茍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茍應健,何必乾乃為馬?”這個批評是正確的。
“觀象”的“象”,是指八卦的取象,它是可變的,不是一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白。
再次說“明吉兇”。《周易折中》引《朱子語類》說:“《易》當初只是為蔔筮而作,《文言》、《彖》、《象》,卻是推說作義理上去,觀乾坤二卦便可見。孔子曰‘聖人設卦觀象系辭焉而明吉兇’,不是蔔筮,如何明吉兇?”我認為朱熹這話是錯的,應加以批評。古人說:“狂者東走,逐者亦東走。”意思是說,瘋子朝東跑,是瞎跑,無明確的目的;追逐的人朝東跑,是要找瘋子,有明確的目的,同是向東跑,差別非常大。同樣,《周易》雖然也蔔筮,但蔔筮只是形式,它與求神有木質不同。《周易》問的不是上帝或神,而是辯證法。光看問吉兇,不看問的是誰,這是不對的。朱熹把《周易》看成是單純的蔔筮之書,很能迷惑人,對此,我們要予以揭露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