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納采問名啥意思
中國自古是多民族國家,各民族的婚俗及其禮儀也有有所不同,但是自從華夏先祖在商周之際進入文明社會後,其男婚女嫁就逐漸有了一套約定俗成的禮儀,並被後代王朝定為禮制,為漢民族普遍認同。這就是儒教經典備載的“六禮”。“六禮”原來是周代貴族男子的婚娶禮儀,據《儀禮?士昏禮》,“六禮”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徴、請期、親迎等六個步驟及其禮儀。
“納采”是婚禮的第一禮,男家選定意中人後,請媒人向女家提親,女家同意後,男家再備禮親人前去求婚。納的意思就是納送,其所送的禮物用雁,因為在古人心目中,雁為候鳥,順陰陽往來,象征男婚女嫁順乎陰陽,後代也有用羔羊、合歡、嘉禾、膠漆等物代替的,都用以象征夫妻關系和睦牢固之義。
“問名”是婚禮的第二禮,男家行納采禮後,再托媒人詢問女方的名字、排行、出生年月日時等,以便男家蔔其吉兇,這實際上是男家詳細了解媳婦及其娘家的過程。
“納吉”是婚禮的第三禮,男家行問名禮後,在自家祖廟中蔔問吉兇,若得吉兆,男家再遣使者通知女家,於是兩家就正式締結姻親關系,後代稱為定盟,現在代稱為訂婚。納吉是正式訂立婚約,行禮時須有信物,古代用雁,後代多用首飾、戒指、彩綢等。
“納徴”是婚禮的第四禮,徴的意思是成,即男家在納吉之後,將幣帛等貴重彩禮送給女家,納幣以成婚禮,故又稱“納幣”。幣指作為禮物的絲織品,以及鹿皮等,非指錢幣,後代稱為“聘禮”或者“財禮”等。納徴所送彩禮數量取雙忌單,如束帛(絲綢)為十、鹿皮成對(即儷皮)等。
“請期”是婚禮的第五禮,男家行納徴禮後,即派使者往女家征求成婚日期,但這只是一種走過場,因為男家已經蔔得吉期,請女家決定婚期只是謙辭,以示尊重對方,女家自然辭讓一番,意即婚期由男家決定,於是男家使者將婚期告知女家,故後代“請期”直稱“告期”。
婚禮的第六禮是“親迎”,到了約定的婚期,新郎於黃昏時分親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
至此,“六禮”完備,婚禮的男女主人公才正式登場,舉行拜天地祖宗。拜堂、合巹(後代演變為“交杯酒”)、入洞房等婚慶儀式。“六禮”本是貴族婚禮,在其整個過程中,始終貫穿著繁文縟節,因此,隨著這一婚禮模式在民間的流行,也逐步有所減省,而所送禮物也因時因地不斷變化。
宋代朱熹作《家禮》,就將“六禮”簡化合並為納采、納吉、親迎三項,類似現代的求婚、訂婚、成婚三部曲。元明清三代,朝廷頒布的《土庶婚禮》就是依據《朱子家禮》制訂的,但品官卻必須嚴格依照古禮舉行“六禮”,以顯示官民之間的等級差別。從現代的角度看,“六禮”所包括的儀式實際上只是婚禮的前奏曲,現代將親迎後的婚慶典禮才稱為婚禮,這是古今婚禮一詞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