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易經占蔔的原則
易經占蔔方法對事物進行預測是比較準確的,但是每件事都有自身的原則,而易經占蔔也不例外。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易經占蔔的原則吧!
講解易經占蔔的原則
易經占蔔的基本原則
易學在我國巳有五千多年的歷史,其淵源演化:蓋天賜河圖,燧人得之,以定天極四方;羲聖則之,乃畫先天八卦,以幹為首,又據作後天八卦,以帝出震,先天六十四卦次由是成列;神農繼作連山八卦,以艮為首;黃帝續作歸藏八卦,以坤為首;經堯、舜授受;文王演成後天六十四卦次序,並衍卦辭;周公又據卦繹爻釋辭;孔子贊述作十翼傳,而集其大成。到秦始皇焚書坑儒,燒毀很多書籍,唯易經屬於占蔔的書,幸免於難。漢唐以來,歷代都有研究易經的人,尤其在漢宋兩代易學宏揚為最,它所包含的思想,接人待物無所不包。易學所言之處,包羅萬象而盡精微,為六經之首,一切道理之根源,可應用到任何學術上,如山醫蔔命相、兵法、仙學、天文學、倫理哲學等多方面。易經尊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帝王學,其能流傳至今,且有愈盛之勢,其中蘊藏著無限的智慧之故。
占蔔,或稱蔔易,古稱蔔筮。蔔筮在我國發源甚早,最早的占蔔術是甲骨蔔,在五至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時期已廣泛使用,在商代更廣為流行。占蔔系對某特定事之預言,有文王卦、六壬課、梅花易數、奇門遁甲等派別。依卦具之不同又有金錢卦、米卦、鳥卦、花瓣卦、數字卦等等。是一種取其機的作用。占蔔與易經是有分別的,易經是依六十四卦推研事物之道理詳言吉兇休咎,而占蔔是各種蔔法的總稱。
蔔筮能顯示出如何決定疑難,防憂慮患、趨吉避兇,千古之秘盡洩於此。舉凡生活上的種種疑慮困惑,如升學、就業、婚姻、健康、功名、求財、疾病等,都可以從蔔筮來獲得解答。古雲:“吉兇未來先有兆”。凡事皆是,如能事先靜思覺悟其兆,即可以改變其吉兇休咎之後果。
蔔包括占蔔、選吉、測局三種,其目的在於預測及處理事情。
占蔔:包括斷易及六壬神課。斷易是以占得之六十四卦,配合變爻加上日辰及月建來斷占蔔事物吉兇的一種方術;“六壬神課”是以占蔔時間的十二支、占蔔月的季節、占蔔日的幹支時辰及其衍生之“虛星”來斷某種事物成敗吉兇的一種方術。“蔔”是以某一時間與方位為基本,以研究事件發展的趨勢,以物體之狀態為主之占術,來推算事物的演變及判斷處置方式的一種學問。
選吉:一般可用奇門遁甲:是以十天幹及十二地支構成占術,以方位為生,來預測事物成敗吉兇之一種方式。
測局:一般可以太乙神數為之,來預測團體所為之事物吉兇成敗。
占蔔人須知:占蔔時,要靜心調神,專心暝想要蔔問的事情,以和主蔔的人精神合而為一。
占蔔的人,站在案桌前,誠心氣力貫註於臍下丹田,然後誠心拜請神靈。
占蔔人以占蔔功具,即成卦象,以斷兇吉,若無香案,應具誠心求卦。
求占的人,如果沒有誠意或沒有需要,隨舉一事為題戲者,占蔔就不靈驗。
占蔔的人,毫無誠意,隨便占蔔,也不會靈驗。
占問事情,一件事要占一卦;
不可一卦問兩三件事,也不可以一件重復占二、三回,如此就不會靈驗。
自己的事占蔔,騙說是別人或借他事來問,導緻用神不定,占蔔就不會應驗。
請求占蔔的人,心雖有誠意而委托代占的人,心沒有誠意,占蔔不靈驗。
占蔔的本人不在場,精神沒有統一,事情無法說清楚;
替他占蔔的人,就沒有辨法占蔔得很正確。
占問一事,尚有別種用意,就無法達到精神統一,占蔔就不能應驗。
不誠意來求占者或以嬉戲玩之者不占。
故意試探易占之靈驗與否不占。
不忠不孝,奸淫,強盜偷竊不正之事不可占。
奸盜邪淫,飲酒瘋顛等不合道理的不正經事,為天理不容,占蔔不會應驗。
占蔔的時候要靜神安坐室內,不可喧嘩以免分神,對占蔔的正確性有所影響。
心誠則靈,不誠則不靈。
蔔是以一種藉‘事情發生的時間’、‘占蔔的時間’以及事情發生地點的‘方位’,來推算事物的演變及判斷處置方式的一種學問。【蔔】以事件為主的占術,是以某一時間與方位為基本,以研究事件發展的趨勢,以物體之狀態為主之占術。
五術中的‘卦’指的是八卦,米卦,金錢卦,六爻神卦……等。其中以八卦是流傳最廣泛的一種,八卦相傳為伏羲氏所創,周文王將八卦演譯為六十四卦,又稱‘文王卦’ 。
從卦象爻象苦蔔出吉兇,以五行生克的制化,看出事端的演變,且能掌握時效,由於文王卦的準確度極高,除了命理也能運用在其他方面,一直是許多學者鉆研的一門學問,自古以來,周文王,鬼谷子,諸葛孔明,孫臏等,都精通文王卦。
易經占蔔算卦的原則
起卦原則:無事不占,不動不占,不為同一事反復占問。
無事不占這句話應該很好理解,不多做解釋。
不動不占作何解釋?雖然很多書(特別是梅花易方面的書)都強調這一點,但是其原因則很少被提到或講的很簡略。
為什麼要強調有動才能占?我來談談我的理解。
其實我是在幾年前看到相術書上的一句話的時候,才徹底明白這其中的道理。這句話即:吉兇生於動作之始,成敗在乎決斷之中。
吉兇生於動作之始:就是說因為有了動,有了各種運動和動作,才會有吉兇之分,隻會存在或導緻吉兇,動作是吉兇的起點和觸發原因。如果一片渾沌,一片虛靜,則吉兇未定,這個時候很難測其吉兇的,好比一個故事裏講的一個人擡起腿刁難的問另外一個人自己是要進門還是出門一樣,這很難確定的。這也是佛或道都看重禪定或入定的一個原因。佛講求戒、定、慧,依戒而行止,因定而生慧。如果心不定,心裏有太多的妄念和執著,自然會墮入因果之中,自然會與各種吉兇相伴,無法真正清靜自由。但這句話的意思絕非鼓勵大家都不運動,都老老實實呆在家裏靜靜躺著。如果這樣理解這個動,則是一種狹隘的理解。這裏的動的含義非常廣泛,好比陰主靜,陽主動的動一樣。因為不同性質的動,產生的結果也吉兇各異,不能因噎廢食。
動對於我們人而言,包括心動和行動,大家想想看,我們大家平時遇到的幸福事也好,痛苦事也好,有哪一樣不是我們有所動(心動和行動)而導緻的?所以,我們也可以想象出來,那些真正有德行和修為的高僧大德,煩惱和痛苦比我們應該是少很多很多的,因為他們比我們更能入靜,更善於降伏妄念(王維詩雲:薄暮空潭曲,安禪制毒龍)。釋迦牟尼這四個字的含義即是:寂靜能仁。大家自己體會吧。
所以現在應該很清楚了,因為了動,有了吉兇,我們才能去占蔔,否則無異於緣木求魚。所以先賢大德們要強調不動不占。具體點說,比如你要出門旅遊或做了一個惡夢或遇到什麼事情發生等,都可以占,因為這已經有動,有吉兇之分,所以可以占。
不為同一事反復占問:這句話也很好理解,在易經中已經有解釋,即蒙卦的卦辭所言:
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第一次占問,會告訴你正確的結果,如果反復占問,則是一種褻瀆,褻瀆則不告訴你吉兇。當然這種說法好像涉及到鬼神一樣,這個大家不必執著和較真,如果你深入理解之後,就會發現這句話與我們所理解的鬼神無關。但是,既然你準備用易經來算卦就要遵守它的規則(就好比你學數學要遵守四則運算法則一樣),就不要嘻嘻哈哈把它當作兒戲,有事沒事都來算一卦,或者算了一卦但是對卦的結果不滿意或還不放心,還要把同一卦再找幾個人來算算,以求保險或心安,結果多數時候不同人算的結果不一樣(除非大家都用同一種方法來解卦),最後隻能落得一個庸人自擾,隻會比開始時更迷茫。
一言以蔽之:心懷虔誠和恭敬是非常必要的(有人可能會問:究竟是在對誰恭敬呢?你就當作是對自然法則或對造物主的恭敬和敬畏吧)。就好比你到醫院體檢,醫生也會告訴你當天的早晨不要吃東西要空腹,你如果非要對著幹非要吃得飽嗝連天的跑去體檢,你這不是存心找碴嗎?這樣自然也會影響體檢的正確性。
以前我反復講過,算卦並非像做數學題,無論什麼時候無論誰,隻要他掌握了正確的方法都能得出同樣的結果。算卦並不具備重復性,並非像化學實驗一樣可以反復驗證。
比方說,我們如果起到和古人的占卦例子中同樣的卦象,也不可能得出和他們同樣的結果,或者你把同一卦用不同的解卦方法去解析,很多時候也不打可能得到完全一樣的結果。當然了,對於我們算卦自己而言,總結自己的卦還是很有意義的。
《易經》三大原則:三易
1.簡 易
簡易乃執簡馭繁之意。世上事物變化萬端,究其根本還在陰陽。故此《莊子·天下篇》說:易以道陰陽。
陰陽來自簡易的一。一指對立面的統一體。張載《正蒙·太和》不有兩則元一。認為:沒有對立面也就沒有統一體。統一體的一,義叫太極,此乃一元論也。
一也是元氣(元氣乃物質也)、這個元氣的一,由於旋轉運動而分裂為二,這二就是幹元和坤元,幹元為陽,坤元為陰,而幹坤是一體的。這幹元(陽)坤元(陰)來源於一元。在《說文》中作如下解釋:唯初太極,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即幹坤),化生萬物。
總之,一可分裂為二,二即陰陽也,***說:一分為二,這是個普遍的現象,這就是辯證法。
2.變 易
變易乃窮究事物變化之意。《易經》以陰陽變化闡釋宇宙萬物一切現象。因此《易經》具有運動、變化、生生不息的內涵。《易經》把宇宙看做永遠運動著、變化著、發展進步著的物質。因此,《易經》是講運動哲學的、講變化哲學的,講生生不息哲學的書。
關於變化在《系辭上傳》說:剛柔相椎而在變化。《系辭下傳>說: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剛柔就是陰陽、變化之道離不開陰陽,而陰陽的轉化是相反相成的。
究竟怎樣才叫變化呢?《系辭上傳》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道,是無形象的,指一定的人生觀、世界觀和政治主張與思想體系等。器,是有形象的,指具體事物或物質器具等。這兩方面一化一裁,革舊新生,新代陳謝,就叫變化。
月不常圓,人無常好,天有明暗,人有吉兇,這是由於陰陽對立運動而生變化。《易經》要求人們掌握變化之道,要做到:知變、應變、適變、通變。能夠適應變化的人,才是聰明人,其眼前全是活路;反之,就會處處受阻。
凡是隻要發生變,其中便包含著理、象、數。萬事萬物都有它的理,有理必有它的象,每個現象都有一定的數。宇宙和人類社會都在數中生存和生活著。數生則長,數減則衰,數旺則興,數盡則殆。正如《論語》形容的那樣,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從變易中可體會到:變易是《易》理的大成,也是《易》理的歸宿。變易是由於陰陽本身就包含著內在的矛盾而產生的。在這方面***在《矛盾論》中闡述得很正確,很科學。他說:事情不是矛盾雙方互相儲存就完了,更重要的還在於矛盾的事物的互相轉化。這就是說,事物內部矛盾著的兩方面,因為一定的條件而各向著和自己相反的方向轉化了去,向著它的對立方面所處的地位轉化了去。又說:沒有什麼事物是不包含著矛盾的。
總之,陰陽變化雖錯綜復雜,但求其平衡、對稱、配合是宇宙間和人生間最高原則。
3.不 易
不易乃永恒不變之意。宇宙、自然界雖然變化無常,但有天地法則與基本規律可循,這個規律永恒不變,故曰不易。
易的三大含義中,似乎應當增加一條生易更為活潑而完善、圓滿一些。因為《易經》所追求的目標就是天地之大德曰生(見《系辭下傳》)和生生之謂易(見《系辭上傳》)。
生生,指字宙和人類社會在不斷發展變化中,總是有新的東西、新的事物產生。以後宋明的易理學家如周敦頤、程顥等認為:生生之理是宇宙的根本原理。在《太極圖說》中強調指出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由此可以認為:生生之理是天地之大德,大德即盛德。《系辭上傳》說:日新之謂盛德。天地之大德,演化無窮,日新月異,正是生生之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