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漢字:易
1、2、3《甲文編》附錄上,54頁。4、8-11《金文編》673頁。5、14《四版校補》114頁。6、7《甲文編》394頁。12《戰文編》648頁。13《說文》198頁。15《睡甲》151頁。16《馬王堆》391頁
會意字。像雙手持器(有鋬)向另一器(無鋬)傾註液體之形。該字構形的發展可以分為繁簡二系。繁系包括1-5各形,其通行時間為商代到西周,其中2(省去雙手形)、3(省去雙手形及有鋬器之圈足形)、4(省去雙手形及無鋬器形)各形是1逐步簡化的結果,而5則是1的直接繼承,只是雙手的位置放在兩器的正下方,與初文放在有柄之器下者有所不同。簡系包括6-12各形,其存在時間為商代至今。其中6或7形應看成由4形所代表的有柄之器經過截除性簡化而形成的,即截取器形中靠近鋬的部分和器中的液體,而省去其他部分。12則是簡系中為追求美觀而有意繁化的結果。易字本義當為傾註(此義不見於文獻,而表示註水器的匜字可能是其同源詞),引申為賜予,後代一般用賜(賜)記錄這個意義。旅鼎:“公易(賜)旅貝十朋。”臣卿鼎:“臣卿易(賜)金。”《商君書·錯法》:“夫離朱見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烏獲舉千鈞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人。”又引申為更易。甲骨文常見“易日”一語。《易·系辭下》:“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文獻中常見的“難易”之“易”,應該看成借字(無本字)。(孟蓬生)
——李學勤《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