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事業單位編制到底算不算鐵飯碗
嚴格來講,事業單位編制還是要算鐵飯碗。雖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是采取競聘上崗和公開招聘兩種方式,需要簽訂聘用合同。但是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相比,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還是屬於鐵飯碗。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事業單位的屬性。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黨和政府的領導,其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比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財政提供;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即對有經常、穩定業務收入的單位,采取全面核算、收支掛鉤、以收抵支的管理形式。既按定員定額指標核定的單位年度經費預算總額與單位創造的收入之比,支大於收的差額部分由國家預算補助;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即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且收入來源大於支出的事業單位。
第二,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辦法。
事業單位單位人事管理辦法,主要是依據公務員第652號令,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來執行。按照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要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按照級別劃分,最高一級屬於中央管理的事業單位,最低一級屬於縣級機構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雖然要逐步淡化行政級別的概念,但總體上還是要與相對應的級別掛鉤。比如中央管理的事業單位中,也有省部級的事業單位,比如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縣級管理的事業單位中,比如縣級中學校長享受副縣級待遇,縣人民醫院院長享受副科級待遇等。
第三,事業單位編制到底算不算鐵飯碗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編制內工作人員,肯定是屬於鐵飯碗,只要本人不提出離職,或是年度考核合格,或是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工作是比較長期和穩定的,收入來源也是比較穩定的。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競聘程序進行並辦理聘任手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要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最低年限為3年,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從這規定可以看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兩大特性,一是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即只要聘用合同期滿可以正常流動;二是穩定性。即只要本人願意,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可以訂立到退休的聘用合同。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的性質是屬於具有公益性質的單位,屬於國家財供養的人員;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屬於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一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要和事業單位建立聘用關系,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也有一定的穩定性、長期性。從這三個方面來判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於工作比較穩定,收入比較穩定,管理形式上和公務員既有差別,但也有很多共同之處,所以應當屬於鐵飯碗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