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對周易算命、算卦與封建迷信的界定
婚姻、財運、起名、測事、風水、人生運勢盡在掌握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去掉了“算命、算卦、看相是封建迷信……”的條文。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大第五屆第五次會議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不但無“迷信”二字,而且在第四十七條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化、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這不僅去掉了幾十年套在周易應用研究身上“封建迷信”的枷鎖,而且為我國的周易信息預測科學的應用研究指明了方向。因此,任何人任何單位以任何借口壓制打擊周易應用研究都是違法的。這正是法律保駕護航,易學揚眉吐氣!
北京出臺相關條例,放開對算命等活動的限制。2002年7月19日《南方都市報》:今後北京市民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蔔卦、算命、看相、求簽、測字和驅鬼治病等活動將不再違法。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昨天通過的《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草案修改稿)》放開了對上述行為的限制。
據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張誌堅介紹,在《條例(草案)》的第十九條中曾明確規定:"宗教活動場所內不得進行蔔卦、算命、看相、求簽、測字和驅鬼治病等活動。"這一規定遭到一部分委員的反對,他們認為,上述行為是宗教教義中允許的,如果禁止可能會幹涉正常的宗教活動。另一方面,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這些活動,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不大,沒有必要在法規中作強制性的規定。因此,昨天通過的宗教法已經刪除了該項規定。
此外,北京市還將允許公民在宗教活動場所外經營宗教藝術品、宗教用品和宗教出版物,允許宗教團體按照有關規定開辦宗教院校、宗教培訓班等。同時,該法規還詳細規定了宗教活動的範圍、宗教財產的保護、宗教涉外事務的原則等等。
雷潔瓊在1997年海峽兩岸周易學術研究會上的講話指出:“在新世起之交的歷史時刻,科學地理解和研究《周易》,對於我們站在新的高度,重視審視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包括各種人際關系、社區關系、民族關系、國際關系,都有重要意義……我們應該在跨入二十一世紀的關健歷史時期,……弘揚保合太和的精神……”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當然不能割斷歷史,不能脫離包含歷史傳統在內的國情和民情,優秀傳統思想文化蘊含著許多精華,可以直接、間接地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所利用或借鑒,讓更多的人了解我國優秀傳統思想文化,並從中吸取營養,這對於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質、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振興中華都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