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5.2 論正官

論正官 正官者,乃甲見辛、乙見庚之例。陰陽配合,相制有用,成其道也。故正官為六格之首,止許一位,多則不宜。正官先看月令,而後方看其余。以五行之氣,惟月令其時為非常,況四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時管五十後,失之太遲。故只此月令為正,余格例此。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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