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書雜篇
雜篇 占山之法,以勢為難,而形次之,方又次之。 千尺為勢,百尺為形,勢言闊遠,形言淺近。 然有大山大勢,大寺大形,則當大作規模,高擡望眼,而後可以求之也。 勢有隱顯,或去山勢,從東趨形,從西結勢,由左來穴,自右出勢。 又有佯詐穴,亦有花假,此所以為最難也。 其次莫如形。 有一二裏為一形,此形之大者;也有只就局內結為蜂喋蛙蛤之類,此形之小者也。
鵝鳳相肖,獅虎相類,形若不真,穴仍由似?故形亦為難也。 又其次莫如方。 方者方位之說,謂某山來合坐作某方向之類是也。 勢如萬馬自天而下,其葬王者。 此下言賓龍降勢大略,可總括天下山成之行度,若欲逐一分類,則反包括不盡矣。 其葬王者,言其貴也,不得拘之。 勢如巨浪花,重嶺疊障,千乘之葬。 峰巒層踏,如洪波巨浪,奔湧而來,當出千乘之貴。 勢如降龍,水繞雲從,爵祿三公。 星嵐撐漢,踏銜而下,如龍之降也。 及至歇處,山如雲擁,水似帶播,烏得不貴! 勢如重屋,茂草喬木,開府建國。 真龍隆勢,層層踏踏,如人家之重屋疊架,所以為貴也。 勢如驚蛇,屈曲徐斜,滅亡家國。 橫竄直播,行度畏縮而不條暢,死硬不委蛇,故葬者家亡國來滅。 勢如矛戈,兵死形因。 尖利如矛葉,直硬如槍桿,故子孫多死於兇橫非命。 勢如流水,生人皆鬼。 順瀉直流,會無禁止之情,此遊溫之龍也,葬之者主少亡客死。 形如負峙,有城中峙,法葬其止,王侯崛起。 幾結穴之處,負陰抱陽,前親後倚,此總相立穴之大情也。 負峙形如禦屏,壁立崎急,不可扡穴,法當於平地, 須龍貴朝真,而後可不謂負峙,便能如是之貴也。 形如燕察,法葬其曲,胙土分茅。 燕窠多於山腰,龍虎包裹,自成形局,入穴不見孤露,所以為貴。 形如側壘,後岡遠來,前應曲回,九棘三槐。 穴形偃詐,如壘之側, 玄武來上,前朝後應,委曲周回, 法當就壘口扡之,主三公九卿之貴。 形如覆釜,其嶺可富。 覆釜如五星中所謂釜金也,唯挨金下水空。 今言形如覆金,則合葬麓,陰龍而陽穴也。 若葬於巔,乃是以陰挨陰,不幾於獨陰不成之義乎! 近來世俗正坐此病,無不葬壟於巔也, 固有照天蠟燭及貫頂法多葬山嶺,亦須有天然成穴方可下。 形如植冠,永昌且歡。 植冠言其形穴之尊嚴也。 後仰前倚,壁立崎急,宜阡緩中。 形如投算,百事錯亂。 山形如算,橫直亂投,故兇。 形如亂衣,蕩女淫妻。 山形剝落破碎,如亂衣之不整,故淫亂。 形如灰囊,災舍焚倉。 大抵即內篇水泉砂礫之意,言生氣不蓄之穴, 得雨暫濕,雨止即幹,如湯之淋灰,故兇。 形如覆舟,女病男因。 橫岡無脈,中央四凹,無穴可扡,葬之則男女不利。 形如橫幾,子絕孫死。 玄武縮頭,入首無脈,穴可扡。 然有得幾之正形者,乃水之所變,故出文章科第。 世有盧相公祖、楊神童祖、方太監祖皆葬幾形,蓋未可以其兇而棄之也。 形如臥劍,誅夷逼督。 形狹而長,首脫而瘁,純石剝落,丈理枯燥,故兇。 然有劍形而出貴者,如石使相祖曾文遺下托手穴是也。 形如仰刀,兇祝伏逃。 形如魚之攝,無肥厚氣象,故兇。 牛臥馬馳,蠻舞鳳飛。 此言各得其本性而應形真。 媵蛇委蛇。 委蛇則為話蛇,故吉; 直硬為死,則兇。 黿鼉魚鱉,以水別之。 四者皆水族,故以近水而應形真。 牛富鳳貴。 牛出於土星,故富;風出於木星,故貴。 媵蛇兇危。 蛇心險有毒,故多兇。 遇蛙蛤則貪婪而為小人,蓋蛇之所陷也。 逢蜈蚣、金龜、鳩鳥則畏謹而為君子,用欲陷於蛇也。 古今阡蛇形地者何限,豈可例以兇危而不用乎! 形類百動,葬者非宜,四應前按,法同忌之。 形勢止伏如屍居之不動,方可扡穴,若有不定,豈可用乎! 非惟主山,但目前所見,飛定擺竄、於我無情者,悉當豈之。 夫勢與形順者吉,勢與形逆者兇,勢吉形兇,百 一,勢兇形吉,禍不詐日。 形勢二者,皆以止伏為順,飛走擺竄為逆。 順則吉,逆者兇。 勢吉形兇,尤可希一日之福; 若勢兇形吉,則禍不待終日。 極言應之速也。 經日:地有四勢,氣從八方。 寅申巳亥,四勢也;震離坎兌乾坤艮巽,八方也。 若但言地有四勢,只有朱雀、玄武、青龍、白虎而已; 氣從八方,只有四正、四隅而已。 兩句下證之以寅申巳亥震離坎兌乾坤艮巽之說,則當以方位解之。 四勢為四長生,如火生寅、水生申、金木生於巳亥是也, 八方為八勢,東方震艮、南巽離、西方坤兌,北乾坎是也。 又有所謂六秀六貴,分金三十吉龍並十六貴龍等說,皆原於此,是星勢之所由興也。 是故四勢之山,生八方之龍,四勢行龍,八方施生,一得其宅,吉慶榮貴。 四勢者,陳石壁所謂五行生氣之地; 八方,八勢方也。 八龍不能自生,要得寅申巳亥五行之生氣之地而後能施生也。 其大意自亥位發始,即為生氣之地,或從亥上經過亦是,餘可類推。 但此之生氣與內外篇之言生氣不同。 土圭測其方位,玉尺度其遠邇。 土圭所以辨方正位,其制見於《周禮》; 玉尺所以度量遠跡,其數生於黃鍾。 今臺司度日影以定侯,多用此制也。 夫葬乾者,勢欲起伏而長,形欲闊厚而方; 葬坤者,勢欲連辰而不傾,形欲廣厚而長平; 葬艮者,勢欲委蛇而順,形欲高峙而峻; 葬巽者,勢欲峻而秀,形欲銳而雄葬震者,勢欲緩而起,形欲聳而峨; 葬離者,勢欲馳而窮,形欲起而崇; 葬兌者,勢欲天來而坡垂,形欲方廣而平夷; 葬坎者,勢欲曲折而長,形欲秀直而昂。 此言八分之山,必欲合如是之形勢,然後為吉。 夫天下山川行度,千變萬化,豈有一定之理哉? 何者不欲起伏而長,闊厚而方,寧獨乾之一山如是哉? 此只言其大概耳。 是以形勢為上,而方位次之。 必欲如此,又何異於刻舟求劍者乎! 存之以侯參考。 蓋穴有三吉,葬直六兇,天光下臨,地德上載。 天光地德前見。 藏神合朔,神迎鬼避,一吉也。 神,吉神;鬼,兇煞。 朔謂歲月日時。 言藏神合乎吉朔也。 神迎鬼避,得吉年月也。 陰陽衝合,五土四備,二吉也。 目力之巧,工力之具,趨全避缺,增高舉國下,三吉也。 解見前。 陰陽差錯為一兇,歲時之乖為二兇。 此言葬日不得方向年月之通利。 力小圖大為三兇。生人福力淺薄,而欲圖王侯之地,是不量力度德也。 然此亦不可泥。 憑福恃勢為四兇。 憑見在之福,恃當今之勢,富貴之家,自謂常如今日,而不深慮有父母之喪者, 不思盡力以求宜隱之地,但茍焉寵變而已,正程子之所謂唯欲掩其目之不見, 反以陰陽之理為無足 ,可勝道哉! 《魏誌》:管輅遇征東將軍毋丘儉之墓,歎曰: 松柏雖茂,無形可文,碑通雖美,無後可守,玄武垂頭, 青龍無足,白虎銜屍,朱雀悲泣,四危已備,法當滅族。 後果如其言。 又《左氏春秋傳》魯文公十三年: 邾文公蔔遷於繹,史曰: 利於民,不利於君。 公曰:茍利於民,孤之利也。 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 公曰:命在養民,民茍利矣,遷也吉莫如之。 遂遷。 五月,公果卒。然固有數焉。 而陰陽之理,亦有所定矣。 僭上帶下為五兇。 僭上方庶人墳墓不得如大官司制度,貧家行喪不得效富室眩耀, 及不得作無益華靡,亡者無益,存者招禍。 逼下為儉不中禮,怪吝鄙澀,父母墳墓不肯即時盡作用之法,因循茍且,致生兇變。 作用者,謂如作明堂,通水道,及夫截龐去滯,增高益下,陣水蔽風之類,皆是也。 變應怪見為六兇。 上言天時人事本能全美。 或有吉地吉穴,主人儒滯不葬,或是非爭競而害成,或貧病兼憂而不能舉。 或明師老死不復再來,或停喪久遠而兵炎不測, 或子孫參差而人事不齊,或官事牢獄而不復可為, 或日怠日忘竟成置,或全家絕滅同歸暴露,是皆因葬不即舉而變見多端也。 嗚呼,為人者可不凜凜然而知戒謹乎哉! 經曰:穴吉葬兇,與棄屍同。 言形勢雖吉,而葬不得穴,或葬已得穴, 而不知深淺之度,皆與委而棄之者何以異哉! 《錦囊》一書,其大概專以生氣為主,即太極為之體也; 其次分為枝城,即陰陽為之用也; 又其次日風水、曰止聚,曰形勢,曰骨脈; 又其次則驗文理之秀異,明作用之利宜。 學者當熟讀玩味,則知景純之心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