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生是殺生 必須依法懲治
近日,有兩條非法放生的新聞。一是,北京黑豹野生動物保護站隊員在房山拒馬河流域發現兩只中華草龜。野生的中華草龜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主要分布在長江以南地區,在北方野外無法越冬,會被凍死。隊員通過觀察體征發現這兩只龜是養殖的,應該是被人買來違法放生。二是,河北武安京娘湖景區對外通報,此前被人放生的鱷魚被捕撈上岸,因湖水不適宜生存,加上氣候原因,被非法放生鱷魚已死亡。民警已找到放生鱷魚當事人,他們系一對夫妻,鱷魚來自山東一家養殖場。
那兩只被解救的中華草龜是幸運的,那條慘死的鱷魚則令人同情。鱷魚是無辜的,然而,其死亡盡管不是最好的結局,卻又令人感到慶幸。畢竟,它的存在不僅會嚴重損害水庫生態和環境,還對水庫周邊群眾和景區遊客安全造成威脅。不合時宜的放生等同於殺戮,非法放生和外來入侵物種也對生態系統造成嚴重危害,比如,破壞食物鏈;汙染生物種質資源基因庫;導致本土物種種群雕亡乃至滅絕;汙染水質;誘導非法偷捕產業鏈形成;對其他珍稀野生動物的生活習性和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等等。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那對非法放生鱷魚的夫妻,會接受怎樣的處罰,應該有後續。現在網友則在猜測這對夫妻的動機。很多網友首先想到的是,所謂放生是為了積德行善。對此,有網友戲謔說,這是做了多大的虧心事,要放生鱷魚求自己“功德”。放生本來是為了積德,如果因此傷害了人命,罪過就大了啊。其次可能是為了求得心理安慰,搞自我感動,也可能是做給別人看的,追求莫名其妙的優越感。有些人偏執地相信或者強迫自己相信,會有所謂因果。然而,名為行善,實為作惡,胡亂放生即殺生。令人痛惜的是,放生造成的生態災難和人道災難數不勝數,還是有些人執拗地相信。想起一個笑話,一群人往水裏放生陸龜,陸龜奮力往岸上爬,人們就說這龜是要報恩啊。豈不知陸龜倘若有感應,內心會悲催到想罵街。還有種可能是放生就是門生意而且形成產業鏈,販賣、運輸、放生、打撈,再販賣形成閉環,大發其財。新聞曝光過多次了。當然,產業鏈也可能是無意促成的,不一定事先故意勾結。常見的場景是,某河堤邊,十多名婦女在小販處買來魚和龜放生。待放生人群走後,有市民和路邊商販再次將魚、龜打撈上岸,商販將這些被放生魚、龜再次進行出售。這場面夠滑稽吧。
然而,不管是出於自我安慰自我感動,還是為了忽悠人從中牟利,非法放生必須依法懲治。這是病,得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