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八卦數揭秘

2024-10-06易经占卜80

《易經》系辭下傳有雲:包犧氏(即伏羲)始作八卦。八卦即乾()、兌()、離()、震()、巽()、坎()、艮()、坤(),分別象征天、澤、火、雷、風、水、山、地。《易經》說卦傳有雲:“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宋代學者據此畫出先天八卦圖(見圖一)。邵雍更是明確指出: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震東北,巽西南,兌東南,艮西北;先天八卦數為: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然而,關於先天八卦數是如何來的,乃千古之謎,至今人們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有人認為萊布尼茲發明二進制是受到先天八卦圖的啟發。實際上,先天八卦計數與二進制明顯不同。本文將對先天八卦的計數方法予以揭秘。

一、先天八卦圖

圖一

二、先天八卦數

先天八卦數是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三、先天八卦計數似二進制但非二進制

有人認為,萊布尼茨發明二進制是受了先天八卦圖的啟發。也有人認為,萊布尼茨在發明二進制之前並未見到先天八卦圖。拋開這一爭論不管,我們首先需弄清先天八卦與二進制之間的關系。眾所周知,二進制計數只用0和1兩個數字,這一點與八卦有相似之處,八卦只有陽爻和陰爻。若八卦的陽爻和陰爻用0和1兩個數字表示,有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陽爻為1,陰爻為0,自下而上計數。乾為111,兌為110,離為101,震為100,巽為011,坎為010,艮為001,坤為000;即乾為7,兌為6,離為5,震為4,巽為3,坎為2,艮為1,坤為0。

第二種情況,陽爻為1,陰爻為0,自上而下計數。乾為111,兌為011,離為101,震為001,巽為110,坎為010,艮為100,坤為000;即乾為7,兌為3,離為5,震為1,巽為6,坎為2,艮為4,坤為0。

第三種情況,陽爻為0,陰爻為1,自上而下計數。乾為000,兌為100,離為010,震為110,巽為001,坎為101,艮為011,坤為111;即乾為0,兌為4,離為2,震為6,巽為1,坎為5,艮為3,坤為7。

第四種情況,陽爻為0,陰爻為1,自下而上計數。乾為000,兌為001,離為010,震為011,巽為100,坎為101,艮為110,坤為111;即乾為0,兌為1,離為2,震為3,巽為4,坎為5,艮為6,坤為7。

以上四種情況皆與八卦數不同,只有第四種情況與先天八卦數順序相同,但其數值差1。八卦按二進制計數,將陽爻或陰爻看作0,則總有一卦數為0。對於易學來講0是無極狀態,而無極狀態既沒有爻象也沒有卦象。因此,爻數為0和卦數為0是明顯的錯誤。第四種情況與先天八卦數順序相同,是因為自下而上計數符合易理,且陽先陰後也符合易理,但陽爻為0和陰爻為1不符合奇數為陽偶數為陰的易理。總而言之,先天八卦計數似二進制而非二進制。

四、先天八卦數的計數基礎是爻數,陽爻為一陰爻為二

先天八卦計數似二進制只用陽爻和陰爻計數,但陽爻和陰爻不是0和1,而是1和2。前已述及,0是無極狀態,顯然不能用。1和2是除0之外最小的數,毫無疑問是計數的基礎,因為再大的數也是由最小的數累積而成。而且,“天一地二”的思想由來已久。天代表陽,地代表陰。日代表陽,月代表陰。奇數為陽,偶數為陰。《易經》系辭上傳有雲:“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卦由陽爻和陰爻組成。卦數決定於爻數。八卦是三爻卦,六十四卦是六爻卦。若只用一爻計數,則只能有陽爻和陰爻,即只能得到1和2兩個數;若兩爻相疊計數,則有太陽、少陰、少陽、太陰四象,即可得到1、2、3、4四個數;若用三爻相疊計數,則得八經卦,即可得到1、2、3、4、5、6、7、8八個數;若用四爻相疊計數,則得16卦,即可得到1-16等16個數;若用五爻相疊計數,則得32卦,即可得到1-32等32個數;若八卦相重用六爻計數,則得64別卦,即可得到1-64等64個數;依此類推,以致無窮。

五、爻數決定卦數,若爻之陰陽自下至上不變,則卦數由爻數連乘;若爻之陰陽上下變化則卦數還需加減調整

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相重而得六十四卦。兩儀、四象、八卦、六十四卦皆由陰陽爻構成。陽爻數一,陰爻數二。最下面一爻為初爻,初爻為始、為先,依次向上變化發展。爻之陰陽自下而上不變,則卦數由爻數連乘,若爻之陰陽自下而上有變,卦數還需加減調整。

陽爻?代表陽儀,其數為11=1。

陰爻?代表陰儀,其數為21=2。

太陽?,初爻、二爻皆陽,陽不變,其數為12=1×1=1。

少陰?,初爻為陽,二爻變化為陰,可看作二爻本與初爻同為陽爻,之後二爻由陽爻變化為陰爻;計數時先按太陽計數然後再進行加減調整:加陰減陽,即加2減1;其數為12+21-11=2。

少陽?,初爻為陰,二爻變化為陽,可看作二爻本與初爻同為陰爻,之後二爻由陰爻變化為陽爻;計數時先按太陰計數然後再進行加減調整:加陽減陰,即加1減2;其數為22+11-21=3。

太陰?,初爻、二爻皆陰,陰不變,其數為22=2×2=4。

乾卦,乾卦三爻全陽,沒有陰陽變化,不存在加減調整,其數為13=1×1×1=1。

兌卦,初爻陽,二爻陽,上爻變化為陰,可看作上爻本為陽爻之後由陽爻變化為陰爻;計數時先按乾卦計數,然後只進行一次加減調整,加21減11;其數為13+21-11=2。

離卦,初爻陽,二爻變化為陰,上爻再變化為陽,可看作二爻、上爻本與初爻同為陽爻之後皆由陽爻變化為陰爻,而上爻再由陰爻變化為陽爻;計數時先按乾卦計數,然後要進行兩次加減調整,第一次加22減12,第二次加11減21;其數為13+22-12+11-21=3。

震卦,初爻陽,二爻變化為陰,上爻再陰,可看作二爻、上爻本與初爻同為陽爻之後皆由陽爻變化為陰爻;計數時先按乾卦計數,然後只進行一次加減調整,加22減12;其數為13+22-12=4。

巽卦,初爻陰,二爻變化為陽,上爻再陽,可看作二爻、上爻本與初爻同為陰爻之後皆由陰爻變化為陽爻;計數時先按坤卦計數,然後只進行一次加減調整;其數為23+12-22=5。

坎卦,初爻陰,二爻變化為陽,上爻再變化為陰,可看作二爻、上爻本與初爻同為陰爻之後皆由陰爻變化為陽爻,而上爻再由陽爻變化為陰爻;計數時先按坤卦計數,然後要進行兩次加減調整,第一次加12減22,第二次加21減11;其數為23+12-22+21-11=6。

艮卦,初爻陰,二爻再陰,上爻變化為陽,可看作上爻本與初爻、二爻同為陰爻之後由陰爻變化為陽爻;計數時先按坤卦計數,然後只進行一次加減調整;其數為23+11-21=7。

坤卦,初爻陰,二爻再陰,上爻繼續陰,其數為23=8。

以上的八卦計數正好與先天八卦數相符合。對於六爻卦的計數,恕不能將64卦的計數一一列示,僅舉例如下:

乾卦,其數為16=1×1×1×1×1×1=1。

兌卦,其數為16+24-14+13-23+21-11=10。

離卦,其數為16+25-15+14-24+22-12+11-21=19。

震卦,其數為16+25-15+13-23+22-12=28。

巽卦,其數為26+15-25+23-13+12-22=37。

坎卦,其數為26+15-25+24-14+12-22+21-11=46。

艮卦,其數為26+14-24+23-13+11-21=55。

坤卦,其數為26=2×2×2×2×2×2=64。

以上的64卦計數正好與伏羲64卦圓圖之數序相符合。而且,64卦中的乾兌離震巽坎艮坤八卦除乾卦數不變之外,其他七卦之數都大於八,用八除後的余數正好與先天八卦數相同,如兌卦10除8後余2即數2,離卦19除8後余3即數3,震卦28除8後余4即數4,巽卦37除8後余5即數5,坎卦46除8後余6即數6,艮卦55除8後余7即數7,坤卦64能被8整除是8的倍數即數8。

六、先天八卦計數方法小結

陽爻為一,陰爻為二。下爻為初為先,先者次方高,後者次方低。幾爻相疊,初爻即為幾次方,由下至上爻之次方逐漸減小。爻爻相疊為整體,不可簡單相加減。初爻為本初,後爻為發展;後爻無變不加減,後爻有變才計算。本為陽,後陽轉陰,減陽加陰,甚又陰轉陽,還需減陰加陽,有變化就有加減;本為陰,後陰轉陽,減陰加陽,甚又陽轉陰,還需減陽加陰,加減方法貫穿變化之始終。有加就有減,有減就有加,不可只加不減,也不可只減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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