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八字》之天幹合化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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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支合化
分析命局離不開對五行力量的強弱分析,而幹支合化對五行力量強弱的影響又至關緊要。分析批斷一個命局,免不了常與幹支合化發生關系,即使原命局不存在幹支合化的情況,在歲運與原命局組成的全局中,也一定會遇上。幹支合化的不同情況,會對整個命局有不同的影響,許多吉兇往往 就由這些影響所緻。所以,不能透徹理解、掌握和靈活運用合化的精髓,就不可能準确地為人批斷命運。因此,希望讀者予以重視。
合的含義
從單純的五行生克角度看,地支六合的六組地支中,既有本氣相生者(如亥寅合、辰酉合、午未合),又有本氣相克者(如子醜合、卯戌合、巳申合);地支三合局則三個地支之間各有生克(如寅午戌三合,寅生午,寅克戌〈實際上有些情況下不一定克〉);而天幹五合則全是兩幹相克的關系(如甲克己,庚克乙等),所以有的人對“合”的真正含義感到不好理解。既然是克,為什麼又能合?這實質上牽涉到了生克的本質意義。生是五行中一行對另一行的作用力,克也是一行對另一行的作用力,所以生克都是一種作用力。生與克本身不存在好與壞、吉與兇的問題。需要生時,生就為好、為吉;不需要克時,克就為壞、為兇。從形式上看,生為兩行相好,克為兩行相戰。克的結果,是雙方都損耗力量;生的結果,是受生者增強力量,主生者削弱力量。生克都不外乎是兩行間的作用力。合也是五行屬性不同的幹或支之間的一種組合,這種組合也是兩行(三合為三行)之間的作用力。但單純的兩行相生,雖有相好之意,關系卻不夠親密,單純的兩行相克,則為相互排斥,無情可言。合與生克相比,雖然其實質還是生克,但合與生克的内在含義并不完全一樣。天幹五合,地支六合都是陰陽異性相合,而絕無同性相合者。陰與陽異性,異性具有相吸相親的特性,所以天幹五合,地支六合,是陰陽屬性和五行屬性不同的兩種五行之間的一種吸引和親合。好比男女,男為陽,女為陰,陰陽相合結為夫妻,陰陽合一,關系親密,其親密的程度就比同性朋友深。所以人們說滿堂兒女不抵半路夫妻。地支三合,合局内的三個地支陰陽屬性相同。同性相斥,為什麼又能合呢?以寅午戌為例:寅午戌三合火局,寅為火的長生之地,戌為火的歸宿之所,如此,午火生有源,歸有所,寅戌對午皆為有恩有情,寅午戌皆藏火,所以三者“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志同道合而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好比同性者雖不可能結為夫妻卻能成為知音的道理一樣。所以三合也是五行中的某幾行力量的吸引和凝聚。
五合、六合好比夫妻之親,三合則猶如母子、身家之情。
由此我們不難領會,合就是五行力量的吸引、親合、凝聚。
合的實質
既然合是五行間具有吸引、親合、凝聚之性的力量組合,那麼,這種組合勢必改變未合之前單個幹或支的力量。幹支力量的變化,不外乎增強或減弱兩方面。那麼到底誰的力量增強了,誰的力量減弱了呢?比如甲己合:
(1)正化:甲己合化土為正化,當化土成功後,己土的力量就比原來增強了,而甲木的力量則比原來大大減弱,甲木本可以克己土,但成化之後,由于甲的力量被己土誘化,使甲木失去了克土的力量,這時甲木實際上不但不克土,反而向土俯首稱臣,即通常所說的夫從妻化。
(2)反化:甲木力量極強,己土力量太弱,甲就不會對己服貼,不但不會随己化土,反而以自身的力量征服土,使己土服從于自己,這時己土就随甲化木,這樣,甲的力量比原來增強,己的力量比原來減弱。
(3)合而不化:甲己力量懸殊不大,誰也不服誰,但彼此又相吸引,即對立又統一,互相牽絆,誰也擺脫不了對方的束縛,形成合而不化的局勢。這時甲、己各自的力量都同時受到對方牽制,難以發揮,好比一個武士跌入羅網之中,難以施展拳腳。其餘地支三合六合的道理類似。
所以,合的實質,就是使合局中的幹支力量在原來的基礎上不是增強,就是減弱。表現形式為:或者此方力量增強而彼方力量減弱,或者彼方力量增強而此方力量減弱,或者雙方同時減力,但絕不會彼此力量都同時增強。
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在各月能否合化成功的道理與上述類似,現列出部分命例以幫助讀者進一步理解和掌握這些思路。待熟練後,大家亦可按照這種思路逐步地找些例子分析,久而久之,就能深刻領悟并靈活運用了。
丁壬化木:
例一:甲子 丙寅 丁亥 壬寅
寅月餘寒之木得丙火照暖,甲木化神乘旺透出,丁壬順利成化。
例二:己酉 丁卯 壬申 辛醜
卯雖當令,然遭申、酉金夾而克之,木氣被傷,丁壬合而不化。
例三:乙卯 壬午 丁卯 癸卯
木勢成林,火氣難以洩耗旺木,丁壬化木成功。
例四:甲子 壬申 丁卯 甲辰
當令申金被三合水局洩化,甲木兩透,丁壬合而必化。
例五:丙戌 己亥 壬戌 丁未
亥水被衆土圍克無力生木,局中土旺,土重木折,故丁壬合而不化。
例六:乙卯 癸未 丁卯 壬寅
兩卯合未化木,土被克制,木勢乘旺,丁壬順利化木。
例七:癸亥 壬戌 丁卯 甲辰
戌月木進氣,又亥卯半合,卯辰半會同時助化,甲木化神透出,丁壬化木成功。
戊癸化火:
例一:丁巳 癸卯 戊戌 丁巳 月、日柱天合地合,戊癸得年、時柱旺火及地支卯戌合火之助,順利合化。
例二:壬寅 癸卯 戊戌 乙卯
木勢太旺,火氣無從引發,戊癸化火不成。
例三:庚子 壬午 戊子 癸亥
午火雖當令,但被壬亥、子水圍克,化神被傷,戊癸合而不化。
例四:丁巳 己酉 癸未 戊午
地支三會“巳午未”火局,丁火化神旺透,戊癸合而成化。
例五:癸巳 辛酉 癸未 戊午
辛酉提綱雙體力強,柱中無火透出,地支巳酉合金、午未合土,使“巳午未”火局不成,戊癸合而不化。
例六:戊午 癸亥 丁卯 丙午
亥水當令,喜日支卯木與之半合,化水生火,丙、丁火透,戊癸合必化。
例七:丁巳 癸醜 戊午 丁巳
醜月濕土當令,柱中旺火天透地藏,醜土勢單力薄,晦火無力,戊癸化火成功。
例八:乙醜 癸未 戊辰 壬戌
未月火雖有餘氣,但地支“辰戌醜未”會成土方局,土勢太旺,晦火無光,戊癸合火不化。
從以上所舉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天幹合化成功必須依賴地支的助益,地支為根基,為根本,沒有強有力的地支力量作後盾,就好比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所以,離開地支的助益就無從談天幹的合化成功。這種對天幹合化有助益的地支及其地支組合稱為天幹合化的“化神”。化神力量足夠,合化則能成功,這樣化神稱為“真化神”,合化成功稱為“真化”;化神力量不足,合化則不能成功,這樣的化神就為“假化神”,合而不化則稱為“假化”。命局幹支一體,不可割裂,由此可見一般。
二、天幹反化的條件
天幹反化實際上是一種強制作用,是“以力服人”,而不象正化那樣以情感化或誘化。
例一:己巳 辛未 丙午 甲午
未月氣候燥熱,支會火局,日透丙火,其勢熾烈,己為焦土,不能生金,辛金無根(巳中庚金因三會火局被完全制住),既無生助,又逢烈火,隻好服從,所以此造丙辛合而化火。
例二:戊申 辛酉 丙申 戊戌
酉金當令,三會金局,年時兩戊又生金,金可謂極其強旺,戌中藏幹丁火,在酉月失令,加之戌與申酉會局,其情向金,所以日幹丙火孤弱無援,如風中殘燭,别說克金,連暖金的力量也不足,命局旺氣集結于金,大勢所趨,丙辛合,丙火隻有從辛而化。此造實際上就是一個從财格的四柱。
這是丙辛合而反化的兩種情況。不難看出,這種化是從強而化:辛強丙弱則從辛,丙強辛弱則從丙。丙辛正化(合化為水)也必須以局中水的力量強大為前提條件,也是從強而化。正化反化的道理都是一樣的。
其餘天幹反化的道理與丙辛反化一樣,好比夫妻,夫強則妻服從夫,妻強則夫服從妻,強不過人家,不服也沒有辦法。
關于反化,不為人們所經常談及,有的甚至隻知道正化,不知道反化,對反化的觀點一時難于接受,但隻要明白了正化反化都是從強而化的道理後就容易理解和掌握了。請讀者參閱本套教材關于從格的内容,會加深對正化反化的實質性理解。
三、天幹合而不化
天幹合化成功必須有一定的條件,當這種條件不充分或被破壞時,天幹即使相合卻不能成化。知道了合化成功必須有一定條件的道理,反過來就容易理解合而不化的含義了。合而不化,前提是“合”,結果是“不化”。不要把并不相合的兩幹看成合而化,合與不合是有區别的。
例一:戊寅 己未 甲寅 丁卯
甲己緊貼,各無天幹沖克,故甲己之合成立,但木土力量懸殊不大,誰也化不了誰,所以甲己合而不化。
例二:癸卯 己未 甲寅 庚午
庚金與甲木緊貼相沖克,似可破甲己之合,但實際上庚金虛浮無根,又被截腳,自身難保,哪有餘力沖甲木,所以此造甲己合仍成立,但同樣不能成化。
例三:庚申 甲申 己卯 乙醜
庚金當令,與甲木緊貼相沖克,甲木弱,不堪沖擊,與己雖緊貼,卻是有合之心,無合之力,所以甲己似合而非合。
合而不化的實質含義在本章第二節已經提及,就是使合的雙方都因受彼此的相互牽制而同時削弱了力量。如上述的例一、例二,甲己各自都有一定的力量,且雙方力量又懸殊不大,一方要想使另一方完全服從,是辦不到的;但如果一方要想完全擺脫另一方的牽制,也辦不到;并且由于天幹五合為親合,陰陽異性,情投意合,雖不願完全順從對方,但也不願完全脫離對方,而保持一種若即若離的關系,有點“剪不斷,理還亂”的意味。這種情形就好比小家庭中的一對怨偶那樣,愛怨交織,在一起總不免發生一些不大不小的糾紛,長時間不在一起又心中牽挂,所以雖然合在一起不如意,離異卻又舍不得。這種情況下,愛歸愛,怨歸怨,最終還是勉強湊合,作一世有情的冤家。既然勉強湊合在一起,彼此之間就得相互約束,一方想不負責任地随心所欲,必然受到對方的幹涉。這就是合而不化的情形。
合而不化與合化成功,其力量強弱不同,作用大小不同,表現在人事上,不但其吉兇程度不同,而且其心性趨向也不同。合而不化的兩幹,既然相互牽制,那麼是否意味着不與其他幹支發生關系呢?有的認為:“合而不化,為獨立五行,均不再與他幹支論生克或刑沖。但大運流年又出現其一,為媾合增其合力。”事實上,幹支合而不化的四柱多的是,如果合而不化的幹支,就成為獨立五行,不再與他幹支發生生克刑沖,那麼怎樣去衡量合而不化的幹或支的五行力量呢?既然不再與其他幹支發生關系,不就等于從四柱中消失了嗎?這還成其為四柱嗎?金木水火土五行,在任何情況下都是相互作用的,隻是其作用力的大小不同而已。比如金,木耗金之氣,水洩金之力,火制金之勢,土生助金之威。如果五行流通,則循環相生。不可能因乙庚合而不化,火就不克庚,土就不生庚,水木就不洩耗庚。要真是這樣,合而不化的幹支就等于與其他三行隔絕。那樣,合而不化的兩行代表的人事吉兇不就等于永遠靜止不變了嗎?如果日幹被合而不化,不就意味着命主從一生下來便自始至終不與外界發生任何關系嗎?這樣的人怎樣生長發育,怎樣生活、工作?實在不可想象!當歲運出現相合的某一幹(或支)時,一般認為“為媾合增其合力”。其實,若按媾合為争合不化的觀點推論,增其合力就等于加大“隔絕”的力量;若按争合能化推論,成化的流年則吉兇變化可測,不化的流年吉兇則仍如前述的靜止狀态;而事實上,合而不化的四柱不但多,就是在有歲運介入的情況下,不化的比例也很大,但這些命主的吉兇卻是客觀地變化着的。我們不能違背事實而空談理論。
在“合的實質”一節裡,我們講到合而不化是相互牽制,但牽制并非意味着兩行就完全靜止,隻是說因牽制而使彼此力量削減,導緻對其他幹支的作用力也相應地削減,而并非不起作用;反過來說,其他幹支同樣也對合而不化的幹支發生作用。
例:甲辰 丙子 戊戌 癸醜
戊癸合火不化,戊癸反化條件也不夠,屬合而不化。癸水在子月當令旺透,本可對月幹丙火重克,但因戊癸合,癸水的力量就受到戊的牽制,并且戊居丙、癸之中,對丙火起了一定的屏蔽作用,而對癸克火則起了阻隔的作用。雖然戊癸合火不能成化,但局中有丙火透,戊的坐支又藏火,因此戊癸合畢竟有化火的意向。這樣,癸水一方面因貪合而對丙火減克,另一方面受戊癸合火的誘導,對丙火多少起了點恻隐之心。假設日幹是癸,時幹癸水則與日幹串通一氣,徹底征服丙火。但該造的癸水,隻能說是貪合減克(針對丙火而言),還沒達到貪合忘克的程度。所以癸水對丙火仍有克力。假設癸水自身原本的力量為10,現在被戊合住了4,剩餘的6,是戊無法合住、無法控制的,所以,這部分剩餘力量就成為癸水自由支配的力量。這時癸就可以越過戊而對丙施加6的克力。這裡所列出的數字,隻是為了形象說明問題而進行的假設, 讀者切莫教條照搬。實際上,甲木還能化去癸水的部分力量,所以癸水對丙的克力并不足6。希望讀者領悟這種思路,靈活運用。從另一方面來說,該造甲木仍洩癸水( 但因木太弱,所以洩力極小),丙火可以耗癸水,其餘地支同樣可以不同程度地對癸發生作用,隻是這種作用要小一些,因為必須先透過戊癸合的外圍才能癸發生關系,而要透過外圍就得消耗一部分力量。就戊癸二者之間的關系而言,同樣是處于一個矛盾的統一體中:原局戊比癸弱,當歲運中土的力量介入,戊得到幫助,就欲征服癸;當火的力量特别強大,完全可以戰勝水時,戊與癸都順從于火,于是戊癸合化火成功;原局癸比戊力量強,癸一方面貪戀戊,另一方面又想自在逍遙,因本身能量較大,需要釋放,在原局中癸水是處于半自由狀态,當歲運再給癸水加上一股強大的力量時,癸水就憑自身的強大實力,反過來征服戊土,使戊從癸而化,這就好比一個懦弱的丈夫不得不服從精明強悍的妻子一樣。
四、天幹合的向背
兩幹相合,不管是合化成功,還是合而不化,與其他幹支之間都有一個向背的問題。所謂向,就是對某一行有生助;所謂背,就是對某一行有克損。就相合的兩幹之間而言,也有一個向和背的問題,但這種向背在合而不化的狀态下又同時具有向和背的雙重性。
例一:甲辰 己巳 戊辰 壬子 四柱土衆又得火生,其勢最強,日幹又透戊,甲己合化土,勢在必然。甲己既然化為土,就幫扶日主,這種幫扶對日主而言是向;土克水,甲己化土對時柱而言為背。合起來就稱為向日背時或向土背水。就甲己二者之間的向背看,合化的結果是向己背甲。
例二:甲辰 己巳 癸酉 壬子
甲己合而不化,土比木強,有化土的意向,故這種情形仍然是背水向土( 但己土如無甲合,己克癸之力則大一些)。由于合,甲己相互貪戀,為相向;由于不化, 甲己各自都想逍遙自在,徹底掙脫對方的束縛,為相背。這種既相向又相背的特性是同時存在的,形成對立統一。歸納起來,天幹合的向背在命局中有以下情形:
1、正化成功:
(1)甲己合,向土金而背木火水;甲完全向己而不背。
(2)乙庚合,向金水而背木土火;乙完全向庚而不背。
(3)丙辛合,向水木而背金火土;丙辛同心向水。
(4)丁壬合,向木火而背土金水;丁壬同心向木,木有情又生火。
(5)戊癸合,向火土而背木金水;戊癸同心向火,火有情又生土。
2、反化成功
(1)甲己化木,向木火而背土金水;己完全向甲而不背。
(2)乙庚化木,向木火而背土金水;庚完全向乙而不背。
(3)丙辛化火,向火土而背金木水;辛完全向丙而不背;丙辛化金, 向金水而背土火木,丙完全向金而不背。
(4)丁壬化水,向水木而背土金火,丁完全向壬而不背;丁壬化火, 向火土而背金木水,壬完全向火而不背。
(5)戊癸化土,向土金而背木火水,癸完全向戊而不背;戊癸化水, 向水木而背火土金,
戊完全向癸而不背。
3、合而不化
相合兩幹之間既相向又相背,既對立又統一。與其他五行的向背主要依據相合兩幹中實力較強之幹定,可參照正化反化的兩種情形進行趨向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所說的向背,主要是從生助或克損的角度而言,并非指命局喜忌;向不等于喜,背不等于忌,就跟生不等于喜,克不等于忌的道理一樣。天幹五合中有一種特殊現象,稱為争合(又稱妒合或媾合),指的是兩幹(甚至兩幹以上)來合一幹。比如兩甲合一己,或兩己合一甲,以多合少,有争競之意,好比二女争一男,或兩男争一女,形成三角戀愛,難免醋海生波,故稱為争合。有許多人都認為争合不化,這裡先不讨論到底化不化的問題,但從性情上講争合在一般情況下确實有其意不專之特性,希讀者不要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