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基礎理論-陰陽學說的概念與特性進入閱讀模式
一、陰陽學說的的概念
陰陽學說內容包括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四個方面。古代醫學家借用陰陽五行學說來解釋人體生理、病理的各種現象,並用以指導總結醫學知識和臨床經驗,這就逐漸形成了以陰陽五行學說為基礎的祖國醫學理論體系。
任何事物均可以用陰陽來劃分,凡是運動著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都屬於陽;相對靜止的、內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屬於陰。我們把對於人體具有推進、溫煦、興奮等作用的物質和功能統歸於陽,對於人體具有凝聚、滋潤、抑制等作用的物質和功能歸於陰,陰陽是相互關聯的一種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任何事物或現象都包含著既相互對立,又互根互用的陰陽兩個方面。陰陽是對相關事物或現象相對屬性或同一事物內部對立雙方屬性的概括。陰陽學說認為:陰陽之間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並不是處於靜止和不變的狀態,而是始終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陰陽者,有名而無形”――《靈樞·陰陽系日月》。“一陰一陽之謂道”――《易傳·系辭》。道:指“道理”、“規律”,“陰陽者,天地之道,萬物之納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二、陰陽學說特性
凡是運動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無形的、興奮的、外延的、主動的、剛性的、方的、山南水北都屬於“陽”;凡是相對靜止的、內向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有形的、抑制的,內收的、被動的、柔性的、圓的、山北水南都屬於“陰”。
1、相關性
陰陽的相關性指用陰陽所分析的事物或現象,它應該是在同一範疇、同一層次或同一交點的,即在相關的基礎上的。不相關的事物或現象不宜分陰陽。如:以天而言,則晝為陽,夜為陰。
2、普遍性
陰陽的普遍性指凡屬於相關的事物或現象,都可以用陰陽對其各自的屬性加以概括分析。如:水與火、動與靜。
3、相對性
陰陽的相對性指各種事物或現象的陰陽屬性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可相互轉化。如:中原十月份的氣候較之七月份的炎夏,屬陰;但較之十二月份的嚴冬,又屬陽。
4、可分性
陰陽的可分性指陰陽之中可再分陰陽。如:以天而言,晝為陽,夜為陰;白晝又可再分,上午為陽中之陽,下午為陽中之陰;黑夜亦可再分,前半夜為陰中之陰,後半夜為陰中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