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六十四卦之訟卦
卦辞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卦。有凭证可信,窒塞而须警惕,中间吉祥,最后有凶祸。适宜见到大人,不适宜渡过大河。
天水讼卦,上面天、下面水,天在上,水往下流,两者之间完全不能沟通。上下分道扬镳,会出现利益上的严重冲突,所以产生诉讼。人的世界不可能没有争讼,因为人会思考、会选择,而不同的思考方式会带来不同的观念,不同的选择会造成利益冲突,所以人与人相处是不可能完全没有争论的。
“有孚”是有凭证可信,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证据,如何跟别人争论?但是“窒惕”代表别人不相信。彼此不相信对方的证据,就会出现争讼。“中吉”指的是如果官司打到一半,双方停下来和解,就是吉祥;“终凶”指的是如果坚持打到最后,结局就是凶。打官司总不会有好结果,就算打赢了,也会损失很多精力,甚至伤害感情。
本段中的“大人”代表九五,诉讼的时候最希望见到公正严明的法官,“不利涉大川”是因为官司还没打完,怎么能有力量渡过大河呢?《序卦传》讲得明白:“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有东西吃代表有利可图,一定会有争讼。利益分配真的很困难,天下不可能有完全公平的状况,僧多粥少,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为了满足需求而发生诉讼。
彖传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彖传》说:讼卦,上卦刚强,下卦险恶。遇到险恶还健行不已,就形成讼卦。讼卦有凭证可信,却窒塞而须警惕。至于中间吉祥,是因为刚爻来到下卦并居于中位。最后有凶祸,是因为争讼不可能成就任何事。适宜见到大人,是因为崇尚守中而端正的品德。不适宜渡过大河,是因为本身陷于深渊之中。
“刚来而得中”这句话的意思较复杂,“来”是下来,“刚”是刚爻,“刚来”是指讼卦是从消息卦中的遁卦变来的。遁卦刚爻本来在九三,现在变成九二;遁卦的六二,到了讼卦变成六三。大多数的卦都是从消息卦变化来的,有的经过一次就变成了,有的需要两三次,“刚来而得中”就代表卦的变化。
象传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做事谋始。”
《象传》说:天与水相违而行,就是讼卦。君子由此领悟,做事要在开始时就谋划好。
孔子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他认为,眼前的忧虑来自于过去没有长远的考虑。所以我们做事开始就要谋划好。
爻辞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初六。不要把事情做到底,有小的责难,最后吉祥。
《象传》说:不要把事情做到底,因为争讼不可以长期坚持。虽然有小的责难,还是可以辨明道理的。
“事”就是诉讼的出发点,一定是有事情才有诉讼,在初六刚开始的阶段,由于小事不注意变成了大事,就难解决了。
初六与九四正应,初六是阴爻居刚位,本身比较弱,这反而好,可以刚柔相济。以初六来说,最后吉祥,是因为在最底下力量不够,在诉讼当中应该不会太凶、太强悍,若是硬要坚持己见,通常最后不会有好结果。所以在诉讼之中还是要尽量退一步,海阔天空。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bū),其邑人三百户无眚(shěng)。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duō)也。”
九二。争讼没有成功,回来躲避,他采邑的三百户人口没有灾害。
《象传》说:争讼没有成功,回来躲避是要逃开争讼的事。居下位而与居上位者争讼,祸患来到是自己找的。
九二是造成讼卦的主要角色,但不是主爻。主爻是九五,是“利见大人”的“大人”,九二是提出诉讼的,诉讼的对象是九五,因为九二与九五敌而不应。九二不是九五的对手,争讼没有成功,所以回来躲避争讼。九二已经到大夫的位置,败诉逃回来,由于居下卦中位,所以勉强没事,邑人也不会受到牵连。中间是好位置,只要知道回来躲避就没问题了。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六三。享用祖先的余荫,守住正固,有危险而最后吉祥。或者跟随君王做事,没有成就。
《象传》说:享用祖先的余荫,是因为跟随上位者就会吉祥。
六三所跟随的上位,指的是上九。六三的问题是受九二的引诱而起争讼,若能守住位置,服从九五,就没问题。这些和卦的变化有关,遁卦的六二,到了讼卦变成六三,六二本来和九五正应,变成六三之后还有点老关系可以用,所以说“食旧德”。这种从消息卦而来的变化称作“卦变”,意思就是一个卦变动的由来。“旧德”指的是祖先的恩德,“三”是公位,由祖先的余荫而来,只要正固守之,虽有危险尚可自保。
六三有上九正应,上九在干卦中,干为君,所以说“从上吉也”。至于“厉”与“无成”,都来自六三承乘皆为阳爻,所以说有危险,但是最后吉祥。在诉讼里面低调比较好,刚强的话就不行了。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九四。争讼没有成功,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变得安于正固,吉祥。
《象传》说: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变得安于正固,吉祥,是因为这样没有失去身份。
九四阳爻居柔位,与初六正应,初六是阴爻在刚位,阴阳调和在诉讼里面就比较好。
九二、九四的爻辞都是“不克讼”,代表在讼卦里面都争不过九五。九四是诸侯争不过天子,它与初六正应,又不必兴讼,所以争讼无成。“渝”就是变,“渝安贞”是变得安于正固回到命限。九四在上卦干中,又在互卦巽(六三、九四、九五)里,巽代表风,也代表天子颁布的命令,诸侯因而守住天命,没有失去身份,自然吉祥。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争讼,最为吉祥。
《象传》说:争讼,最为吉祥,是因为守中而端正。
《象传》说:争讼,最为吉祥,是因为守中而端正。
九五是本卦的主爻。这是《易经》第二次出现元吉,第一次是坤卦的六五,“黄裳,元吉”。讼卦中出现元吉,代表:第一,人世间不可能没有诉讼;第二,诉讼的时候有九五,代表大人刚正严明,人民不怕权贵来欺压,所以是“元吉”。
九五常出现中正,既中且正,所以为了诉讼问题而占卦时,就要先问有没有九五?有公正严明的大人或是主管时,就不必害怕。
上九。或锡之鞶(pán)带,终朝三褫(chǐ)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或许受赐官服大带,但是一天之内被剥夺三次。
《象传》说:因为争讼而获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
上九居讼卦的顶端,完成诉讼的任务,但是走到了干卦上爻,刚极之至,即使胜诉也必定结怨。从象上看,干代表白昼“终朝”,三个阳爻代表三次,上九有悔是可以理解的。
讼卦是跟随前面的需卦而来,需代表需要等待以及饮食,饮食代表某种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一有饮食就会有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