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從蔔筮之書到哲理之書
《周易》如何從蔔筮之書轉變為哲理之書,是先秦易學史的核心問題,它涉及孔子與《周易》的關系,以及孔子對《周易》的解讀。關于孔子與《周易》的關系,随着帛書《要》篇“夫子老而好《易》”章的出現,孔子學《易》釋《易》已基本成為定論,同時也表明了孔子對《周易》的态度,即“《易》,我後其祝蔔矣,我觀其德義耳也”,這就将《易》與史巫之途區分開來。帛書《易傳》明确提出以德義解《易》,并将陰陽、五行與四時融入易學體系中,最終形成包含天、地、人、君在内的整體易道觀,此乃《周易》成為哲理之書的主要原因。
孔子“觀其德義”
所謂“觀其德義”,即從《周易》六十四卦的卦爻辭中觀出義理,《程氏易傳》序雲:“吉兇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于辭。”可見,“辭”中蘊含有深厚的德義。以下試舉帛書《二三子問》篇慎言、務時兩則思想作簡單說明。
《二三子問》篇孔子釋《坤》卦六四爻辭“聒囊,無咎無譽”時,曰:“此言箴小人之口也。小人多言多過,多事多患,□□可以衍矣,而不可以言……聖人一言,萬世用之。唯恐亓(其)不言也,有何焉?”其中提出慎言的主張,認為小人要慎言,而聖人唯恐不言。今本《易傳》亦要求人們慎言,如《頤·象》雲:“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系辭下》雲:“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此與《論語》的思想是一以貫之的,如《學而》雲:“敏于事而慎于言”;《為政》雲:“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均是一意。
《二三子問》篇“務時”思想主要體現在孔子釋《幹》卦九三爻辭“君子終日鍵鍵,夕沂若,
(厲),無咎”時,曰:“此言君子務時,時至而動,□□□□□,屈力以成功。夫日中而不止,時年至而不淹。君子之務時,
(猶)駝驅也,故曰‘君子終日鍵鍵’。時盡而止之以置身,置身而
(靜),故曰‘夕沂若,
(厲),無咎’。”此勉勵君子在時機到來時要抓住時機,有所行動,即使到了正午也不停止,生命到了盡頭也不停留。而時機一旦過去,就要停止作為,安置己身以得甯靜,《艮·彖》即雲:“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所謂“務時”,即動靜有時,該行則行,該止則止,時至則動而馳驅,時過則止而靜處,《損·彖》雲“與時偕行”是也。
綜上,《二三子問》篇對卦爻辭的解釋多從義理層面出發,注重君子德性之修養,有慎言、務時等方面的内容。在此基礎上,《要》篇提出修養之最終目标為仁義,其雲:“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仁義焉求吉,故蔔筮而希也。”并雲:“仁守者而義行之。”此言君子可以通過修行德行以求福,踐履仁義以求吉,故不必求于祭祀與蔔筮。《缪和》篇亦雲:“君子于仁義之道也,雖弗身能,剀能巳才?日夜不休,冬身不卷,日日載載,必成而後止。”此言君子于仁義之道,即使目前尚未成就,也不能停止學習,須是日夜勤勉,終身不倦,如此日複一日,年複一年,遂能成就仁義之道。如此一來,通過孔子“觀其德義”,實現了從“史巫之筮”到“君子之《易》”的轉變。
陰陽、五行與四時
《周易》之所以成為哲理之書,固然在于孔子“觀其德義”的創造性闡釋,更在于其會通陰陽、五行與四時的運行之理。從帛書《易傳》的思想脈絡來看,其中既有“觀其德義”的内容,又對陰陽概念進行易學闡發,并将五行納入易學解釋體系,從中闡釋出“時”的思想。
帛書《衷》開篇即雲:“《易》之義萃陰與陽”,其以陰陽、剛柔、幹坤、動靜為基礎,創造性提出“天之義”“地之義”和“武之義”“文之義”這兩對概念,最終形成涵括陰陽、剛柔、幹坤、動靜、天地、文武在内的統一整體,并以之闡述其陰陽合德、剛柔有體的易學思想。這裡點出了《易》之為書的關鍵在陰陽,将抽象的陰陽概念落實到陰卦與陽卦、剛爻與柔爻之上,并以陰陽、剛柔之變化表示二元對待的思想,如此就構成一個對待與轉化的整體。
“五行”是《周易》中的重要概念,但傳世本《易傳》不講“五行”,而帛書《易傳》卻屢言“五行”。《二三子問》篇有“理順五行”“必順五行”之語,《要》篇更是提出:“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盡稱也,故律之以柔剛。”值得一提的是,帛書《易傳》雖将“五行”概念正式融入易學體系中,但其中的“五行”内涵并不一緻。《二三子問》篇“順五行”言及天道層面的内容,核心是順應天時,強調順天時以行政令,發展為古代的“時令”思想。而《要》篇“五行”以地道言,指地的資生之用。但是,不管“五行”為天道還是地道,都特别重視“時”的概念,前者關注天時,後者關注四時,都是對《堯典》觀象授時的反映。
四時首先體現為四季的循環往複,在帛書《易傳》中主要通過損益之變體現出來。《要》篇在解讀損益二卦時,涉及春夏秋冬四時,用“春以授夏之時”配益卦,表示從春季至夏季的這一段時間;用“秋以授冬之時”配損卦,表示從秋季至冬季的這一段時間。此體現了古人對四時的關注,古之君主将四時之時節授予民衆,以便進行下一步的農業勞作,這與古代“授時”之制有關,即《尚書·堯典》雲“敬授民時”之意。此常見于先秦古書,如《禮記·月令》雲:“凡舉大事,毋逆大數,必須四時,慎其類也”;《管子·四時》雲:“是故陰陽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時者,陰陽之大經也。”可見,順四時是當時一大要事,是農業生活的參考依據。
可以說,《易》之為書,以陰陽為本,以五行為用,并體現出“時”的思想。
易道廣大
在對損益之變的體察中,帛書《要》篇進一步提出“易道”的概念,其曰:“故明君不時不宿,不日不月,不蔔不筮,而知吉兇,順于天地之心,此謂易道。”此中涉及“時”“宿”、“日”“月”、“蔔”“筮”三個層面的内容。“不時不宿”,即不祭祀、不齋戒;“不日不月”,即不必以日月等天象斷吉兇;“不蔔不筮”,即不用蔔筮來斷吉兇。這種對鬼神、蔔筮的否定态度,是當時的思想共識,在傳世文獻中也多有記載,如《管子·白心》雲:“不日不月,而事以從;不蔔不筮,而謹知吉兇。”此與《要》篇“德性亡者,神靈之趨;智謀遠者,蔔筮之繁”的主旨是一緻的。在這裡,更加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人不再被動地接受神靈的指導,而是主動去認知和把握天地之變與人事吉兇,以此才可能“順于天地之心”,此即“易道”的核心内涵。
《要》篇提出“易道”概念之後,緊接着又雲:“ 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盡稱也,故為之以陰陽。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盡稱也,故律之以柔剛。又(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盡稱也,故要之以上下。”此正式對三才之道作出解讀,所謂天道,日月星辰等天象運行的軌迹不足以盡稱,故可用陰陽概念來表現;所謂地道,水、火、金、土、木之五行不足以盡稱,故可以柔剛來展現;所謂人道,父子、君臣、夫婦、先後不足以概括之,故以上下來總結,上下即指人倫。
《要》篇特别提出“君道”概念,這是其與傳世本《易傳》言三才之道不同的地方,其雲:“又(有)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以盡稱之,五正之事不足以産之,而詩書禮樂不[讀]百扁(遍),難以緻之。”關于“五官六府”,先秦典籍記載不一。何謂“五官”?《禮記·曲禮下》雲:“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衆。”此“五官”指各類政務之官長。《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後土。”此則從五行角度言“五官”。何謂“六府”?《禮記·曲禮下》雲:“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此“六府”指掌管各類财賦之機構。《左傳》文公七年記載“水、火、金、木、土、谷謂之六府”,亦從五行角度言之,五行加上谷便是“六府”。所謂五官、六府與五正,均為政府機構人員,君道以此得以展開。
可見,《要》篇所言“易道”,實際上是包含天道、地道、人道與君道的統一整體,由此可知易道廣大矣。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