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丨猴年“兩頭無春”不宜嫁娶?看過這個你就放心了
今天立春,離陰歷猴年春節還有幾天。
陰歷猴年,開始於公歷2016年2月8日0時(正月初一),終於公歷2017年1月27日24時(臘月三十日)。而2017年的立春節氣(2月3日23時35分),則已經到了陰歷雞年正月初七。這也就是說,本次陰歷猴年,前後都沒有出現立春節氣,也就是所謂的“雙頭無春”,這樣的年份在民間又被稱為“寡年”,後來被叫成“寡婦年”,和婚姻聯系在了一起,甚至流傳出“某年無春,不宜結婚”的說法。真的是這樣嗎?
為什麼會產生“無春”年
為什麼會出現所謂的“無春”年(這裏的“春”是立春)?。北京古觀象臺王玉民博士介紹說,這主要是因為我國歷法陰陽合歷,是結合太陽和月亮運行的周期制定的。立春是春季的開始,時間相對固定,大約都是在每年公歷2月4日至5日左右。而春節則固定於每年的陰歷正月初一,正常的農歷年要比公歷年短10天到11天,而立春之間則隔著一個公歷年的長度,因此短的農歷年份還沒到除夕就立春了。
為平衡陰歷、陽歷之間的時差,傳統歷法用增設閏月的辦法,設置了“十九年七閏”的規則。於是,就出現了某些年份一年有13個月的情形。這樣,立春節氣就有可能出現在上一年的臘月,或者下一年的正月,從而出現了“無春年”和“兩頭春”。這也就是說,立春是在春節之前還是在春節之後,是一個歷法現象,完全是因為我國陰陽合歷、立春節氣按照陽歷來計算而春節按照陰歷來計算的結果。
“無春”年不宜婚無依據
盡管如此,但到了民間,就出現了所謂“無春”年是寡年、不適合結婚的說法。這其實就是一種字面上的演繹,因為最初人們只是把這種年份簡單地叫做“無春”,也叫做“寡年”,後來又根據“寡”的字意,演繹為“寡婦年”,這樣便有了“寡婦”的意思。舊俗認為,春天是播種的季節,也是男歡女愛的象征,“無春”之年是無法懷春的,故有“寡年”不宜婚嫁之說。而所謂的“雙春”年則很可能二婚。
真的是這樣嗎?王玉民博士稱這完全是無稽之談。“按‘十九年七閏’的置閏方法,每19年7個閏年一般就會有7個正月、臘月‘兩頭春’,而‘兩頭春’則會‘占用’前一年或後一年的立春,則又會相應出現7個‘無春年’。這麼算來,‘單立春’的年份19年裏大約只有5個,反而比‘無春年’和‘兩頭春’更少見,”王玉民解釋。他統計了2000年至2016年間的立春情況,17年間有7年是“無春年”、6年“兩頭春”,只有4年是“單立春”。比如,2002年馬年、2005年雞年、2008年鼠年、2010年虎年、2013年蛇年都是無春年。按照民間流傳的“無春年不能結婚、雙春年結婚要二婚”的說法,“難道17年裏有13年都不宜結婚,這還讓人活嗎?”
實際的統計數據也顯示,近些年來我國的離婚率有所上升,與具體的結婚年份沒有直接關系。因此,所謂“無春”年不宜結婚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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