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克的規律 如何解析相生相克的關系
萬事萬物之間都存在着一定的聯系,有相生就有相克,這是共同存在的,是相對的,也正因為如此,才促進了事物的變化和發展。相克似乎是我們不願意接受的,這代表着一種阻礙,一種不利的因素。事實則不然。那麼,五行相克的規律是什麼呢?
五行相克是什麼
相克,是指五行之間相互制約、抑制、克服,說明事物有相互拮抗的一面。
五行相克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的相克與五行相生一樣,是循環不已的。
在五行相克規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我克”和“克我”兩方面的關系。我克者為我的勝,克我者為我所不勝。所以,五行相克關系又稱“所勝”與“所不勝”的關系。以木、土、水三者的相克關系來舉例:木克土,木對于土來說是“所勝”方,土對于木來說是“所不勝”方,土克水,則土對水來說是“所勝”方,水對于土來說是“所不勝”方。
從以上生克關系舉例可以看到,五行中每一行都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的生克關系,以土為例:生我者(母)是火也,我生者(子)是金也,我克者(所勝)是水也,克我者(所不勝)是木也。
相生相克的關系
五行的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運動和變化,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在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發展。因此,事物間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運行不息。如木克土,但土生金以制木,木有金制,就不會對土克之太過,反之,土有木制,就不會對金生之太過。古人就曾有:“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的見解。概括而言,五行學說認為,自然界一切事物是按木、火、土、金、水的相生順序,同時又以木、土、水、火、金的相克順序,周而複始,如環無端,不斷運動變化。
因此,我們不能片面的人為,相克就一定是不好的事情。很多時候,比如說科學的進步和發展,都是利用相克來推進的,這是不可否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