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機賦》解讀
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有陰陽。
凡思註:此言太極、陰陽。
日幹為主,專論財官;月支取格,乃分貴賤。有格不正者敗,無格有用者成。有官莫尋格局,有格不喜官星。官印財食,無破清高;煞傷果刃,用之最吉。
凡思註:論日為主的體系,以日主而分財官印食、殺傷梟刃,財官印食為吉,順之用之,殺傷梟刃為兇,逆之制之,則終益於我。論日為主與論身命兩不相掩,身命體系以“大我”為核心,重君道;日主體系以“小我”為核心,重個體,這是因時代變遷,對人事更詳盡、更豐富描述的需要。
格即格局,由月令而論,因“五行之氣,唯月令當時為最”,(關於具體取格,可參見博客首頁“三命之路”欄目),論格局的最終目的是服務於我,格局既成則富貴加身,有破則與事無濟。月令無物可論,亦可尋求日時他處,有無“向官旺”之處,亦可成全。
“有官莫尋格局”,此處之“官”不是狹義的正官二字,而是指所有具備向官旺內涵的格局組合,如官星佩印、財格配印、傷官配印、財官相生、食神生財、食神制殺等等,此處之“格局”是指日、時格局(外格),意謂:若月令格局己成,就不必再尋求有無外格了。
“有格不喜官星”意謂:如果論外格,則不喜明見官星。因外格多是虛邀得來正官,如日祿歸時之青雲得路,以日幹之祿暗合官星,又如井欄斜叉,以申子辰之局邀出午火官星,又如衝合祿馬,丁日以眾巳暗衝亥水,等等……若明見了正官,則何必再邀?
外格破矣,故雲有格不喜官星。若將此格局理解為月令之格,則失之甚遠。實際上,月令格局與日、時格局(外格)兩不相掩、相輔相成,不是有你沒我的關系,可以同時論道,而外格更容易具備大富貴的氣質,有著更精妙的人事內涵。
如我既是單位的先進(月令),又是省先進(外格),是可以並存的。哪怕我爭取後者失敗,但在人生閱歷上也會添上濃重的一筆,即外格破格也會有重要的事象、吉兇表達,為我們論命提供豐富的、重要的依據。
“有官莫尋格局,有格不喜官星。官印財食,無破清高;煞傷果刃,用之最吉。”實則與《明通賦》“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食為吉,平定遂良;煞傷梟敗為兇,轉用為福。”所表達的內涵如一。
善惡相交,喜去惡而崇善;吉兇混雜,忌害吉而向兇。有官有煞,宜身旺制煞為奇;有煞有印,畏財興助煞為禍。身強煞淺,煞運無妨;煞重身輕,制鄉為福。身旺印多,喜行財地;財多身弱,畏入財鄉。
凡思註:善謂利於我者,不分格局、六親、夭壽,凡利於我者喜留,不利於我者喜去之,官殺混雜,喜有去留,官星被傷,喜印制傷,財星被傷,亦喜印制傷,煞用印化,忌正財破正印,若以偏印化殺,則不畏正財,亦不畏偏財,此正偏之別。
局中七殺休囚喜扶助時,則為吉神,反不克身,若殺重克我,則宜制化。印重身強,不懼正財,不是印喜歡被破,而是印“不怕”財克,可以承擔,縱然結果吉兇相近,但內涵相去甚遠。財多身弱,重點在多,且要財星休囚,旺、多多不為忌,且更指正財,偏財不甚忌。
男逢比劫傷官,克妻害子;女犯傷官偏印,喪子刑夫。幼失雙親,財星太重;為人孤克,身旺無依。年衝月令,離祖成家;日被提衝,弦斷再續。時日對衝,傷妻克子;日通月氣,得祖安身。
凡思註:對於傷妻,比肩體現的是“分”,劫才體現的是“劫”,前者如分享,後者如掠奪。傷官最傷人,女命傷夫,男命傷妻,不可拘於五行生克。女命最忌者有三,傷官、比肩、倒食,傷官傷夫、傷身,比肩分夫分福,倒食傷子亦無益於婚姻。男女皆偏財為父,印綬為蔭綬,若正財太重,既傷父又傷母,失了“蔭綬”。
四柱年月日時,年月為祖,月為門庭,,年月相衝則有離祖立家之意,日支為夫妻宮,日與月衝,則夫妻背離門庭,時為子女宮,日時相衝則不易妻、子,此四處相衝須參斷父母、夫妻、子女大局,不可執一而斷。
是以木歸春長遇庚辛,反假為權;人居夏生見壬癸,能為福厚。土逢辰戌醜未,木重成名;金生申酉巳醜,火鄉發福。水居亥子,戊己難侵;身坐休囚,平生未濟。身旺者喜行祿馬,身弱者忌見財官。
凡思註:正官乃六格之首,不拘於身主旺衰,均為我所享,而七殺若強旺亦不拘身旺衰均需制化,唯有身強殺淺,方可假殺為權,喜財星滋扶。以身強可“抵”殺是偏頗的認識。
得時俱為旺論,失令更作衰看。四柱無根,得時為旺;日幹無氣,遇劫為強。身弱喜印,主旺宜官。甲乙秋生金透露,水木火運榮昌;丙丁冬降水汪洋,火土木方貴顯。戊己春生,西南方有救;庚辛夏長,水土運無妨。壬癸逢於土旺,金木宜榮。
凡思註:得時即為天時,命中諸字,只要得天時,不論何種情況總可以論旺,這是天時之氣的優勢。而失時令者莫輕易作衰弱看,如《三命通會》論歲德正官:“如癸酉、庚申、丙子、丙申,年上官星,柱中會官局,歸祿日下;丙克申酉金,為財官雙美,二丙身旺,十七、八運行戊午,雖午衝子,申子會局,衝不能動,日主並旺,及第早發。”
若日主無氣,遇劫不可以“強”論,劫才乃兇神豈會有恩於我,如乙生寅月,是因同為五行“木”而旺,非因劫才而旺,個中區別宜明辨。
日主贏弱,則喜印生扶,不拘於何格,如印綬格、官格、財格、七殺格等,日主生旺更宜財、官,以身侍官、以身享財,可以分宜、不宜,不可分高、下。即如“諸命相比,當以印綬多者為上”,“為上”表達的是“好命”的內涵,而不是說印綬格就比其他格局更高強。
“甲乙秋生金透露,無非官殺,官始終為喜,殺則大宜制化,或印、或食、或傷、或合,成敗取決於原局,歲運是演繹,若原局七殺無制,大運制之未必為喜,反易激怒兇神傷身。余論同。
身弱有印,煞旺無傷;忌行財地。傷官傷盡,行官運以無妨,傷官用印宜去財,傷官用財宜去印,傷官財印俱彰將何發福?身旺者用財,身弱者用印。用財去印,用印去財,方發其福。正所謂喜者存之,憎者去也。財多身弱,身旺運以為榮;身旺財衰,財旺鄉而發福。重犯官星,只宜制伏;食神疊至,須忌官鄉。
凡思註:身弱見印綬有情,不畏七殺,因印可化殺,若以正印化殺,則忌正財破印,以偏印化殺,不忌財星,此是正、偏印之別、正偏財之別,今人多不明。傷官傷盡之格,再行官運,則此官是“新官”,是傷官傷盡之後自生財、財自生出官星之“官”,是我享用之官。傷官用印宜去財,因財可破印(正印VS正財),傷官用財不忌印,因印無傷於財。傷官格身旺更宜財星,易出大格局,身弱者用印易出大格局,身旺配印有用而不甚有情,身弱生財有用而亦無情,此是傷官格之微妙處。
財多身弱是一種敗格,若原局福份己定,縱歲運何如亦難發福,只是相對好運罷了。重犯官星是謂官殺混雜、正偏同現,宜有去留,見傷官、食神皆可,見印亦可化之。食神疊現,不可輕言忌官鄉。
頑金無火,大用不成;強木無金,清名難著。木多得土財帛厚,火焰逢波祿位高。有官有印,無破為榮;無印無官,有格取貴。
凡思註:頑金、強木諸謂依然要依托於格局,不可執一。無論官、印或是財、食,無破均可取貴,“有格取貴”是指日、時格局、虛邀之格。
羊刃不畏偏官,金神最宜制伏。雜氣財官,刑衝則發;官財太盛,旺處必傾。身太旺,喜見財官;主太柔,不宜祿馬。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傷官、食神並身旺,遇庫興災。運貴在於支取,歲重向乎幹求。印多者,行財而發財,旺者遇比無妨。凡思註:陽刃不畏偏官,是說陽刃格七殺制刃,七殺反為我所喜。金神格最要制伏,不嫌制之太過。月令雜氣中若有財官等物,又不透露,刑衝方為我用,不獨官財盛處易傾,萬物皆然。身旺喜見官、財,則以身侍官、以身享財,旺有用處,身弱則喜印綬生扶。
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傷官、食神並身旺,遇庫興災,是歲運技法中很靈驗的一點,其應期原理不外乎“太旺者損之廝成”。大運重支、流歲重幹,因運是坤道、臣道,而流年是君道、乾道,這是內涵表達上的側重,實則幹支要並重,詳察內外。印綬重重,不畏正財,行財運可發財,是因為“不怕”,不是因為“喜歡”。
格清局正,富貴榮華;印旺官明,聲名特達。合官非為貴取,合煞莫作兇推。桃花帶煞喜淫奔,華蓋重逢多克剝。平生不發,八字休囚;一世無權,身衰遇鬼。身旺則宜泄宜傷,身衰則喜扶喜助。務稟中和之氣,莫令太過不及。若遵此法推詳,禍福驗如影響。
凡思註:格正苗清,自然富貴加身,官星被合則貪合忘貴,此專言官格食神合官,若是比肩與官星合,未必如此,只有休囚之官才懼被合、被分。七殺被合,或傷官、或劫才,則有利於我。桃花主淫、華蓋主孤,等等。八字上下休囚無可用之字,一生難發,身衰逢七殺無制,落魄必然。身旺喜以身侍官、財,或以食神、傷官泄身,復生財,財生官;身弱則喜印綬生氣,或遇長生、旺處。而中和為上、過猶不及幾乎適用於任何一個層面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