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論土的復雜性供參考
土以旺為庫,以衰為墓。何謂庫?簡言之,得氣為庫。例如:木命生於未月為庫,火、土命生於戌月為庫,金命生於醜月為庫,水命生於辰月為庫,即是得到月令的幫助,不以入墓論斷。何謂墓?簡言之,失氣為墓。木命不是生於寅、卯、未月,而地支見未;火、土命不是生於巳、午、戌月,而地支見戌;金命不是生於申、酉、醜月,而地支見醜;水命不是生於亥、子、辰月,而地支見辰。即是得不到月令的幫助,以入墓論斷。地支見到日主的根,例如:木命見寅或卯,火、土命見巳或午,金命見申或酉,水命見亥或子等。同時又有日主的墓庫,均不應以日主入墓或入庫論斷。假設日主在原局其根受衝,根被衝去所以又要以入墓來論斷了。大運或流年衝走其根,也以當年入墓論斷。命局中以日主入庫是比較好的。入墓是代表收藏之意,引申為思想內向,孤癖潛藏,意誌消極,體弱多病等。入庫則比較輕微,沒有以上不吉的問題。假設日主自坐墓庫者,因直接通根得氣,則不論是否當令,均以入庫論斷。
土的特性:辰戌醜未為四隅月,為土的專值月令,諸書皆言土旺於四季,然其專值旺令中因其“方之余,藏之雜”又各有不同。土分燥、濕兩種,辰、醜為濕土,戌、未為燥土。辰、醜為濕土者,辰乃水庫,寓為濕土。醜者,北方水之余氣,方氣之余近水而濕也。未、戌土為燥土,戌者燥乃因火自寅生,至午旺極,戌納而為火庫,其性燥熱。未乃火方之余氣,火氣之余,近火而燥。此為辰戌醜未燥濕寒暖之性的由來。
不易原則:辰、醜土的特性為濕土,未、戌燥土,但土與金的關系是土生金,金泄土的關系,與火的關系是土泄火,火生土的關系,與水是土克水,水耗土的關系,與木是土耗木,木克土的不易法則。
變易原則:不易之中有變易。變要依理而變。辰、醜土見亥子水而緊鄰,水可以改變辰、醜土的性質,此時土從水象,這個時候的土幫扶戊、己土的力量較弱,難以用作戊、己土有力的根。但如局中有辰、醜土而不見亥、子水,則不以從水象論。此時土就是土,按正五行生克論。此外仍須註意的,即使辰、醜土見亥、子水,如土旺且眾或火旺而生土則亦不從水象,仍按正五行論,論辰、醜土克亥、子水,生申、酉金,幫扶戊、己土論。未、戌土見巳、午火時,如火的氣勢旺,未、戌土以從火象論,但如命局火受制或衰弱,又雜以辰、醜、亥、子者,未、戌土還是以土論,以正五行論,生金、克水、泄火、耗木。但未、戌土從火象論,則有制金之能,子平曰之為脆,故生金之力受損,見木則難施培木之功,見水仍以相互克制論。如單見未、戌土而不見巳、午者,或巳、午與未、戌遙隔者,火是火,土是土,各司其職。辰戌醜未土有自己的獨特性,但其共通性質都是土,在一般情況下只能以土論,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才可以從水、火象論。
未、戌土真正有脆金之能,必需命局中構成特定的條件。
1.甲、乙木見辰戌醜未土,一般情況下均以財論。
2.辰土:在命局及歲運中具備申子辰或壬癸水幹透之一,或命局中申子辰,癸、亥水特別多時,辰土以從水象論,然土性不滅。
3.醜土:醜土在命局中同時具備亥子醜三會之局,又見壬、癸水坐亥、子之上。或者歲運壬、癸,亥子醜全,命局內無其它土來幫扶的情況下,醜土以從水象論,然土性不滅。
4.未土:八字命局構成亥卯未,見甲、乙木坐寅、卯之上,未土以從木象論。
5.戌土:命局中寅午戌同見,丙、丁火自坐巳、午之上,在不見水的情況下,戌土則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
6.命局中申酉戌並見,庚、辛金坐申、酉金之上,而不見火的情況下,戌土當以從金象論,然土性不滅。庚辛、申酉金見辰、醜土,命局大運、流年不見水的情況下,辰、醜土則以印論。丙、丁火見辰、醜土,辰、醜土不見水的情況下,以食傷論。命局中巳午未並見,又見丙、丁火坐巳、午火之上,不見水的情況下未土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
辰戌醜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氣,為天地四個牢獄之所,又為天地四個收藏之庫。辰戌醜未在五行上皆為土,凡衝凡刑,皆為同氣相刑相衝。相刑相衝,都是克與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只是受克的程度有深淺而已。其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因刑衝而出現損格、破格,或破壞了用神,而辰戌醜未四土,一般雖不會因刑衝而破格,但在有些情況下也會破格、損格。
地支中所藏,因透出而用清,即有用途,或因會與合而增加自己的勢力,這也是靜而待動的道理,每個地支都遵此一理。至於甲生辰月,透壬為印,壬水以辰中癸水為根,如遇戌衝,辰衝戌因動而有戊土去克癸水,壬水之根「癸水」即因戌衝戊動而根拔。這癸水作為壬水之根,因衝被拔,對壬水便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庫中所藏,如果透出,在沒有其他克制情況下,即為能用而透清,比如:辰中戊土透出,是不需要“衝”出的,即不衝照樣能用,因為四庫同屬土為同類、同氣,雖然有衝(如辰戌衝或醜未衝),但因透出而無大礙。又如:壬水透出可用,但有戌衝辰則土動,土動則克水。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庫,無衝時辰收水,衝辰時,此時水的力量不亞於土,則可以說戌衝辰而衝出了水。同樣地,命局中以乙木透出為用,衝則戌中辛金因土動能生金,辛金起而克木,這豈能算是乙木的好事,因衝的結果其實還是乙木受傷。如果辰中透出癸水、乙木,辰被戌衝,其結果是癸水、乙木其根受損,如不透本來就不能起大用(在藏若透出則可用)。
其實命逢四庫土時,首先察其是否為透出之根,而能用與否全在於通根透幹有力與否,與衝無關。四庫不衝時,四庫藏幹做為透出之根而有用,不透則本來就不能起大用,透出之神以庫中本氣、中氣、余氣各自為根,衝時有如下變化:
1、土衝土為本氣,本氣旺,但在本氣不旺的情況下,則不能談旺。
2、土旺生金,金可克庫中之木。
3、土旺克水,土可克庫中之水。
己用壬為財,逢辰則為水止而不流,也稱入庫。入庫之水再旺也不為害,入庫之火再烈也不傷人,入庫即為有制。丁用壬為官,逢庫為官投墓。如果命局財官為用神,這種情況入庫墓則對命主不利。如果財官在命局為忌神時則反而為吉。所謂為吉,是說財官旺而多為命局之病,見庫被收,這時如果逢衝,則放病出籠(程度上必須是土克不住水的力量,或是醜、未衝反倒生金),豈能有利於命主。如果作為用神不宜入庫,應該透出引化方是正道,切不可指望衝出,因衝會傷損其根,是用神本在命局就弱,全賴四庫之根,這時的刑衝只會損傷根基。命局只有庫,庫中存物不多,憑你刑衝,焉能衝(生)出此物。所以所謂衝出財,衝出官,必是命局歲運有之,方才能談衝出。
如原命局沒有,只有庫,只能算空庫,人之常情,人間之庫,雖為藏,但有實有空也。原命局中沒有,刑衝也刑衝不出來,刑衝不出來,只有尋求引化之方(一是逢歲運,二是人為)。倘若庫在年、日、時支,有會、合可化而成局,則以新五行從象視之,如果是不能“化”,四庫也會因會、合而喪失庫墓的作用,當其未會、合化前是土自可以為庫、為墓,然當其會、合化之後已不是土,就不為庫墓。
申子辰合化,辰改為水,若申子辰只合不化,辰仍為水之庫(因天幹無化神),寅卯辰會成木,辰變木(因寅卯辰為一方之氣,所以一般情況不需有化神便可成化),此時辰不收水。辰、酉合化變金,不化則辰貪合失功,辰不收水,或者說辰、酉合無化神時,辰、酉也化金(土、金相生本來就易助化成功),只是未透沒派上用場。
六合、半三合緊貼者為化,但不透不為化,不透派不上用場。三合不引化也可化,只是在地支化對他支有損益,如透則在天幹亦有損益,三會為一方之氣,也是透則在天幹亦有損益,不透則僅在地支有損益。
一切符合於化的條件的五合、六合、半三合、三合、三會則都為合化。區別在於透者為在天有損益,不透者在地支有損益,五合在地支有化神同理,即五合有化神為有根,無化神也成化但無根。凡合者,都使四庫失去了土的作用,則不收物。但子醜合,因為化為土,所以醜土仍為庫。
四庫無合為土時(隔合成化不符條件時,仍為土)則為庫墓,具有收的功能。日臨四庫,庫中有日幹通根則為「通根身庫」,對日幹有幫助作用,如無通根則無用。
十二支中,寅申巳亥之衝最劇,一般以多少、旺衰來分勝敗,子午卯酉有成有敗,但總的原則是喜用逢衝為敗,忌神逢衝為成,因忌神在命局力量大,因而忌被衝則為成。寅申巳亥、子午卯酉為衝克之衝。辰戌醜未為衝動之衝,衝動之衝,有克有生,有成有敗。
戊土不透,如:辰戌相衝,則不清也。
透壬為印,如:辰戌相衝,將對壬水不利,不能說成衝開印庫。
四庫之中,五行俱有,但卻以土為主,所以土衝則動,其余金木水火,是不能以四庫之衝謂之動的。故財官屬土,衝則庫啟(動)。
如:甲用戊財而辰、戌衝,壬用己官而醜、未衝。這裏客觀點說,四庫有戊、己透幹,即使不衝也為有用,並以四庫之土為根,至於財官為水,四庫衝而動,即克水,逢衝是傷損。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衝而劫財動,劫財動對壬財無利,所以,透戊、己逢衝可以說庫開,透金木水火逢四庫衝是不能叫庫開的。
天幹有衝有克,組合適當,連流年都可入墓,反之,地支逢衝為衝起,反而不入墓,但所謂衝起一定是力量相當,如相差太懸殊,則為衝掉,不為衝起,衝掉與衝起的區別。天幹有衝、有克雖可入墓,但也要看被衝克一方的力量。如力量低於主衝主克一方,則可入墓,如大於則不入墓,這比如是透出遭到對方機槍掃射,必須“伏”,如擊中就入墓,擊不中為伏,也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