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食人俑看回族文化
從大食人俑看回族文化
隨著唐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藝術作品像雨後春筍一樣紛紛湧現出來。到了唐朝的鼎盛時期,出色的藝術品更是數不勝數。陶俑的制作不始於唐代,然而唐代對異族客人的雕塑繪畫,以及文字記載遠多於唐前歷朝。我要講的就是唐代的大食人俑。
大食人俑左臂按於胸前,右臂下垂至腰間,手中握胡瓶,模樣拘緊而謙恭。俑頭戴尖頂折沿帽,身穿右衽衣,腰中系帶,足登長筒靴,肩背行囊,手執湯瓶,身體前傾,作行進狀。
唐代的“大食”之稱是經過幾番演變後的稱謂——大食最初是漢語稱呼阿拉伯人所用,當波斯被阿拉伯人侵占後,波斯人也被稱做大食人;阿拉伯繼續侵占中亞地區後,該地區的波斯語系民族和突厥人也變成了大食人,此時的大食早已不是阿拉伯人的概念了。這個作長途跋涉狀的大食人俑是我們見證唐代絲綢之路上古代回回商隊的一個縮影,形象而生動。
從這個大唐人俑身上,我們可以或多或少的了解到一些現在我國回族的文化及其傳統。從這些文化中我們又可以延伸出一些其他的我們不熟悉的文化內涵。讓我們從不同的方面來了解一下回族文化。
一、服飾
《新唐書》第一次記載了回回人的形象和服飾。據稱:“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門障面,系銀帶,佩銀刀……”唐宋時期,有不少波斯、中亞來的商人,一般都被稱為“蕃客”。唐代流行西域地區以及波斯等國的胡服,形制為錦繡渾脫帽,翻領窄袖袍,條紋小口褲和透空軟錦鞋。流行的原因是初唐至盛時期,中原與古波斯經濟文化交往及胡舞的興盛,以長安為中心的唐帝國居住著大量古波斯、回鶻、粟特為主的胡人。這些胡人帶來的音樂、舞蹈和著裝特色在社會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胡服流行於唐朝開元、天寶年間,主要特點有梳辮盤髻,卷發虬髯、高尖蕃帽、翻領衣袍、小袖細衫、尖勾錦靴、葡萄飄帶、玉石腰帶等。近代發現的大量頭戴尖頂帽,身穿開領衣,或手執胡瓶……,以胡人形象為藍本所隋唐時期的被考古學家稱為“胡俑”的陶俑,也反映出了當時回族先民的服裝特色。
到了宋代,回族人服飾開始分為兩種,一種是民眾生活服飾,一種是宗教人士或儀式的服飾。當時拜火教、摩尼教(明教)宗教人士多穿白色衣服,如拜火教宗教人士習慣用白布包頭;拜火教之後的摩尼教則是頭包白布或戴白帽,穿白袍“並素冠服”,所以也被稱之為“白頭教”,但是對回回大眾在日常生活中則無此要求。當時的猶太回回多習慣戴藍色小帽,所以又稱為藍帽回回。總的來說當時回族男子頭纏“戴斯達爾”、戴各種樣式和花色帽子比較普遍,女性服飾則用各種回族特色的花紋圖案進行裝點。
元代回族人制造一種很精美的服飾——納失失,納失失為波斯文Nasij的譯文,是一種中亞、波斯地區的著名紡織品。納失失以絲綢等為原料並嵌有金線和珍珠,顏色鮮艷,樣式新穎,被視為珍品,納失失圖案的主紋每取嚴格的對稱形式,輔紋則精巧細密。“撒答刺欺”也同為西錦的一種,多用犬、兔毛根據中亞、波斯絲織品精織而成,非常精美。
隨著社會環境的發展,回族的穿戴打扮越來越豐富多樣。
二、飲食禁忌:
回族的飲食習慣,除了主食和漢族一樣以面、米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頗多。
回族禁食豬肉。回族對這一條執行得極嚴格、認真而自覺。在穆斯林心目中,家畜中的豬,貪饞、懶惰、醜陋、愚蠢,在汙泥中打滾,令人作嘔、生厭。因此,迄今為止,一切禁忌中,首推禁豬這一條,執行得最堅決,也最普遍。同時由禁食豬肉又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
發展到禁用豬皮制的皮鞋、皮衣、皮帶,禁用豬鬃制的毛刷、牙刷,不用含有豬油成份的肥皂、香脂等生活用品。不僅如此,穆斯林甚至避諱談“豬”字,把它稱為“黑牲口”,或者用阿拉伯語譯音為“狠基勒”。
回族禁食的食物,在獸類方面還有狗、狼、虎、驢、貓等;在禽類方面有鷹、鷂等兇禽。穆斯林為什麼禁食上述動物呢?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禮》一書的“飲食篇”中是這樣解釋的:“性善之物,食之能助人誌奮,以勇於行道;不善之物食之,則耗蝕性良,以致事理乖張。”他列舉的性惡之鳥獸約有20種,為穆斯林所不宜食者,這些鳥獸的特征是:暴目者、鋸齒者、環啄者、鉤爪者、嚙生肉者、殺生鳥者、同類相食者、惡者、暴者、貪者、吝者、性賊者、汙濁者、穢食者、亂群者、異形者、異性者等。
回族禁食自死之動物、動物血。這些禁忌均源於伊斯蘭教的經典規定。《古蘭經》明確規定:“準許他們(指穆斯林——引者)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們吃汙穢的食物”。禁止他們吃自死的動物、血液以及確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觸死的、野獸吃剩下的動物,但宰後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現代人的眼光看,不食自死動物和血液,在衛生科學上是有道理的,因為自死的動物和血液,有可能含有諸多病菌,吃了自然對身體有害而無益。
按伊斯蘭教禮儀,宰雞、鴨、鵝、牛、羊、駝一類可食的動物時,必須念“臺斯米”,即誦讀“奉其主之命”才合教法。
飲酒也為伊斯蘭教所嚴格禁止。《古蘭經》規定:飲酒、賭博、拜像、求簽,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
回族也不抽煙,認為抽煙,特別是抽鴉片是一種犯罪,所以過去回族抽鴉片的很少,“百裏無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長輩對晚輩,婦對夫都常常進行勸導教育、敲警鐘。
三、語言文字:
唐、宋時期,從波斯、中亞一代通過絲綢之路來華貿易的商人,把古波斯語為主的語言自然而然地帶到了中國。
由於元代的開放政策,回回人不但講波斯語為主的語種,朝廷還為回族使用這些語言文字提供了有利條件。直到元末明初,雖然有一些政治、經濟、文化的上層回族人士,處於社交和仕進也學習漢語,但在整個回族內部主要還是使用波斯語。這一時期,在回族當中還出現了波斯文與漢文對照的各種公文、門牌、腰牌甚至通行證等。同時宋元時期的回回色目文人和官員,作為承上啟下者,他們一方面作為統治者的得力助手要把事情做好,一方面要同漢人搞好關系,對上對下,均要小心翼翼。在熟練掌握波斯語、蒙古語的同時,他們還要能以高難度的古漢語寫詩度曲與漢族精英交流。
明朝初期的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據說皇帝曾下詔禁止胡服、胡姓、胡語,回族的語言被壓制,但波斯文在回族人生活中依然占有重要地位。
明朝政府在15世紀建立的負責翻譯波斯語文的機構和學校——回回館。回回館始建於南京後遷往北京,到18世紀中葉大約存在了約340年之久。明朝後期至清王朝,朝廷對外實行封閉政策,不準啟用回回姓氏,回族語言自然也受到限制。如清代安徽巡撫魯國華向皇帝告禦狀,說內地回族“異言異服”,請求取締。清王朝還采取措施,強迫回族遷徙,分布成諸多小群體的回族大都生活在周圍多是漢族的環境下。這樣使回族的語言逐漸衰落,而因逼迫和處於日常交際需要學習漢語的越來越多。同時由於宗教變故原因,一些阿拉伯語詞匯的使用頻率也逐漸增多,但常用的波斯語詞匯仍有不少保留。
四、傳統節日:
回族有三大節日,即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這些節日和紀念日都是以伊斯蘭教歷計算的。回族的節期是按伊斯蘭太陰歷計算出來的,節日在一年的哪一天,按日歷計算,年年都有變化。
開齋節是回族的重大節日之一。按伊斯蘭教法規定,伊斯蘭教歷每年9月為齋戒月,伊斯蘭教歷的9月,穆斯林習慣用阿拉伯語稱呼為“萊麥丹”月,“萊麥丹”是練的意思,即練思想、練意誌、練身體,也稱“齋月”,通常也稱“封齋”、“把齋”。凡成年健康的穆斯林都應全月封齋,即每日從拂曉前至日落,禁止飲食和房事等。封齋第29日傍晚如見新月,次日即為開齋節;如不見,則再封一日,共為30日,第二日為開齋節,慶祝一個月的齋功圓滿完成。是日,穆斯林前往清真寺參加會禮,聽伊瑪目宣講教義。
古爾邦節起源於一個伊斯蘭教故事:真主為了考驗先知伊蔔拉欣的忠誠,在夜裏降夢給伊蔔拉欣,叫伊蔔拉欣宰殺自己的兒子獻祭。伊蔔拉欣毫不猶豫地照辦了。在他要用刀子割斷親生兒子伊斯瑪儀的喉管時,真主便派使者用一只黑頭綿羊替代了伊斯瑪儀。因為有此淵源,在過古爾邦節的時候每戶穆斯林都得至少宰殺一只羊,有的還宰牛、駱駝、馬,哈薩克族與柯爾克孜族,家裏實在太窮的也得宰殺一只雞。但是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現在的城市穆斯林只好在市場上購買宰殺好的牛羊肉了。節日清晨,穆斯林要沐浴熏香,嚴整衣冠,到清真寺去參加會禮。古爾邦節這一天清晨的禮拜,是一年中規模最大的一次禮拜,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得去當地的禮拜寺參加聚禮,場面頗為壯觀。
聖紀節,是紀念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的誕辰和逝世的紀念日。由於穆罕默德的誕辰與逝世恰巧都在伊斯蘭教歷三月十二日,因此,回民一般合稱“聖紀”。節日這天首先到清真寺誦經、贊聖、講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跡,之後,穆斯林自願捐贈糧、油、肉和錢物,並邀約若幹人具體負責磨面、采購東西、炸油香、煮肉、做菜等,勤雜活都是回族群眾自願來幹的。回民把聖紀節這一天義務勞動視為是行善做好事,因此,爭先恐後,不亦樂乎。儀式結束後,開始會餐。有的地方經濟條件較好,地方也寬敞,擺上十幾桌乃至幾十桌飯菜,大家歡歡喜喜,一起進餐;有的地方是吃份兒飯,回族群眾叫“份碗子”,即每人一份。對於節前散了“乜貼”,捐散了東西,而沒來進餐的,要托親友、鄰居給帶一份“油香”去品嘗。
回族是一個有著悠遠歷史的民族,回族人民勤懇、樸實,做事熱心、仗義。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踏實工作,勤勤懇懇,堅守著自己的信仰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