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書法印章正規蓋法
請大師題字或者自己做牌匾,可以說必不可少的就是姓名章了,這是讓別人知道作品出處的方式,並且一副完整的作品都是要有印章的,如果沒有印章那就不能算是一件完美的作品。
印章是古代文人流傳至今的一種自我彰顯風格的方式,相當於自己給自己做的廣告,也是為了讓大家方便辨識,當然現如今時代發展太快,很多以前講究的事情現在也沒那麼多講究了,所以很多現代的牌匾僅僅只是為了當做招牌標識來使用,蓋章也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了,全憑自己喜好。
姓名章一般分朱文(陽文)白文(陰文)兩種。一幅書法作品上蓋兩方姓名章時,最好一朱一白,兩章大小相宜。款尾用多章時,次序是先姓名章,後字、號章。
印章大小,應與作品的幅式大小相匹配,應與題款字相等為宜,小一點亦可,不能大於題款字,大則不雅。如若款字細小,紙地逼仄,可用小聯珠印,自顯周到。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避免頭重腳輕之弊。倘屬幾人合作,幾人印章大小亦應相當。
鈐印數目,古喜單數。有鈐印“用一不用二,用三不用四,蓋取奇數,其扶陽抑陰之意乎。”印數不宜多,過多則易雜亂,甚至喧賓奪主。如若一幅作品用數印,需擇不同形式的印面,避免雷同。
款尾姓名、字號章的位置要安排精到,若題款下留有空白,則鈐在署款之下;若無空白,宜左不宜右。款尾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松散。一幅作品同時鈐用引首章和壓角章,忌排放在一邊。壓角章宜放在左下角,與引首章成對角之勢。
就印色彩而言,朱文印份量較輕,白文印份量較重。墨色淡雅之作,宜鈐朱文印,保持兩者和諧一致;墨色濃重之作,宜鈐白文印,使紅彤彤的朱色與烏黑的墨色產生強烈對比,相映成趣。若一幅作品鈐用數印,印色應有主次,即多朱配少白,多白配少朱,使之既有變化,又協調一致。
印章的風格,應與書法作品欣賞的書體,風格相協調一致。如單刀直入的急就印章,不宜鈐蓋在工整秀麗的小楷作品上,奔放雄健的書法作品,不宜鈐蓋娟秀工麗的鐵線印章,否則,便格格不入,直接影響書法作品的藝術效果。
鈐用閑章,不僅要註意使其內容與作品正文渾然一體,不可違悖,而且應註意保持印章內容與風格的協調一致,如“祖國河山”印不能刻得支離破碎,“一代英豪”印不能刻得纖細無力。如此等等。
引首章是鈐蓋在書法作品右上的章,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造型順勢刻成的的章,一般不宜為方形,而以半通、長方、圓形、半圓形、隨圓葫蘆形、自然形、肖形等為好。書法作品上是否蓋引首章要看需要而定,如款首過於整齊,需“破形”;款尾印章分量太重,需“提升”;作品上印章分布單調,需“調整”,這時應考慮蓋引首章。
以上就是牌匾書法的蓋法,一般情況下請書法大家題字都會有印章,只要符合標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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