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夢裏殺人,有人比曹操厲害千倍

2024-10-05周公解梦89

曹孟德夢裏殺人之事,楊修看得明明白白。

“丞相非在夢中,君乃在夢中耳。”

楊修老幹些眾人皆醉我獨醒的事,於是就被曹操醒著殺了。

一個人每天要這樣搞,那恐懼之大,實在無邊,肯定睡覺都要睜著眼睛。

以至於我常常懷疑,他老人家的頭疼病,是缺覺所致,華佗取腦髓的辦法,不如給幾片安眠藥。

但這其實並不符合曹公本色。

看曹操詩集,他是浪漫派詩人,最胸懷天下,最有宇宙觀念。

那激情,排山倒海,絕非郭芙蓉的排山再倒海可比。

那胸襟氣魄,可吞日月,也絕非武侯那點“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的破事可比。

而且,曹操是率性自然,很有幽默感的。他樂起來,會忘乎所以,一頭紮到菜湯裏。那天真勁!

他也最善於培養死忠,這如果德行不夠,沒有價值觀吸引,恐怕不行。

他也夠大膽,夠頑強,能深入不毛之地遠征烏桓,能敗了不敗,愈敗愈勇,就像華容道的大笑三聲。

政略啦,軍略啦,不必多說,反正他高卓之處極多,既不是嚇大的,嚇死的,也不像傳說中的那麼小肚雞腸。

只能說,他生在爾虞我詐的搶食時代,不可能不講點厚黑。也不可能不這個大佬有點冷。

姑且當曹操的夢中殺人為真吧。

老羅寫曹操半真半假,惟妙惟肖,就連這事都入木三分,令人發笑。

我夢裏“好”殺人哦,你們別靠近。

然後蹬被子,殺了好心的服務員(近侍)。

醒了,打哈欠,揉眼睛,裝糊塗,誰殺了我的人?

聽到是自己殺的,恍然大悟,你看看,我就說嘛!

但是曹操這招,比起加拿大的一位先生,還是差遠了,簡直不可相提並論。

且說1987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肯尼斯·帕克斯先生,有一天夜裏,忽然就爬起來,穿好衣服,驅車20公裏,奔向嶽父嶽母家了。

他事先並沒說他夢裏好殺人,也不搞蹬被子那一套,直接就把嶽父嶽母害了。

一個用輪胎砸的,一個是勒死。

然後,他那邊的陪審團就給出裁定:肯尼斯·帕克斯是夢遊行為,無罪釋放。

於是消息傳出,大家都哆嗦起來。陪審團也在夢遊,這麼多曹操……

• END •

文/九鴉

圖/網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