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卦:小過 雷山小過 震上艮下
《小過卦》象征略為過分:小過之時,可致亨通,但應以正為本,故而利於堅守中正之道;可以去幹一些小事,但不可去涉足一些大事;飛鳥留下悲鳴之時,不應該向上強飛,而應該向下棲息,如此,大為吉祥。《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象辭》說:《小過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為山上響雷之表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以此比喻“小有過越”,君子應效法“小過”之象,在一些尋常小事上能略有過分,如行止時過分恭敬,遇到喪事時過分悲哀,日常用度過分節儉,為的是矯枉過正。
初六,飛鳥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兇險。《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象辭》說:“飛鳥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兇險”,是咎由自取,無可奈何。
六二,超過祖父,遇到祖母;但不能擅自越過君位,君臣遇合,一定沒有禍患。《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象辭》說:“不能擅自越過君位”,因為作為臣子是不能超越至尊的。
九三,自恃強盛而不願過分防備,從而將要為人所害,故有兇險。《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象辭》說:“將要為人所害”,說明面臨的危險是多麼的嚴重啊!
九四,沒有禍患,不過分恃強恃剛就能遇到陰柔;但是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兇險,因此,務必心存戒惕,不能去施展才用,要永遠守中正之道。《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象辭》說:“不過分恃強恃剛就能遇到陰柔”,因為九四爻以剛居柔位,位置不正;“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兇險,務必要心存戒惕”,是說若主動迎合陰柔,最終將不可能長久無害。
六五,烏雲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這些烏雲是從城的西邊飄過來的;王公們用細繩系在箭上射取那些藏在穴中的野獸。《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象辭》說:“烏雲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是因為陰氣超過了陽氣,陰陽不合,故而不能化雨。
上六,不能遇合陽剛卻超越了陽剛,無安棲之所的飛鳥遭受射殺之禍,故而兇險,這就叫做災殃禍患。《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象辭》說:“不能遇合陽剛而超越了陽剛”,是指其過分已達到極點,再危險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