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易經》八純卦 (轉載)
八純卦是指六十四卦中的乾、震、坎、艮、坤、巽、離、兌八個上下單卦構成均相同的重卦。其中,前四個是陽卦,後四個是陰卦。其特點是上下單卦五行屬性和陰陽屬性相同,四爻與初爻、五爻與二爻、上爻與三爻的地支陰陽屬性相同,據《易經》的同則相衝,不同則互補有應的基本原理,因此八純卦也稱“六衝卦”。
在《梅花易數》的斷卦方法中,占得八純卦被稱為比和卦,主吉祥。而在《六爻納甲法》斷卦方法中,卻被列為《六衝卦》,一般情況下斷兇。在實際操作上兩種方法陷入矛盾之中,不能自圓其說,這也是幾千年來易學界的困惑之處。當代有的學者認為兩種方法可以兼融,即在《梅花易數》中,占得八純卦未必都吉祥,在《六爻納甲法》中,占得八純卦(六衝卦)也未必都作兇斷,但不足之處是未能深入闡明其理論依據。
筆者認為:《易經》的理論體系告訴我們,世界陰陽兩極對立統一,相互依存,相互轉化。孔子的“易有太極,是生兩儀”、“一陰一陽謂之道”、老子的“萬物負陰而抱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思想就是對周易理論體系的高度概括,乾坤陰陽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基本元素。一卦中陰陽的不同位置和量的不同構成了萬物之間差異。全部《易經》判斷吉兇的標準是以陰陽平衡為座標的。陰陽互補、同性相衝、物極必反、是其三條基本原理。
《梅花易數》斷卦以上、下單卦為基本單位,追求卦比和,而《六爻納甲法》斷卦以爻為基本單位,追求爻比和。《梅花易數》以上、下單卦的體用關系的生、克、比和為內因,以日、月對體、用的影響為外因,形成其斷卦的基本模式。特點是簡潔、快捷、準確,但較為粗糙。
《六爻納甲法》以六個爻為基本單元,納幹支(地支為主)、納五行、納六親(萬物分類)、確定“用神”(占事歸類),以分析“用神”與其他卦爻生、克、衝、合關系為內因,以分析“太歲”、“月建”、“日辰”對六爻,特別是“用神”影響為外因,形成其斷卦的基本模式。特點是細膩,但較為復雜。
兩種方法各有利弊,但都離不開《易經》判斷吉兇的的標準和基本原理。綜上可見,《梅花易數》所指的真正的比和卦只有六個,即上、下(內、外)卦為乾兌、震巽、坤艮組合的卦,因為乾兌五行屬性均為金,但乾為陽金,兌為陰金。震巽五行陰陽屬性分別為陽木和陰木,坤艮分別為陰土和陽土,上下卦陰陽互補。八純卦雖然上下卦五行屬性相同,但陰陽屬性也相同,而據“同而不和”的基本原理,八純卦並不比和,甚至可以說是對衝卦。易經核心精神是對立統一,沒有對立面的卦並不和諧,並非好卦。《梅花易數》的體用關系除生、克、比和外,應該還有對衝現象,八純卦內外卦同五行又同陰陽,同性相衝。當然,“太歲”、“月建”及“日辰”等外因會對其相衝程度產生疊加或削弱作用。
《六爻納甲法》認為,八純卦是六衝卦,四爻與初爻、五爻與二爻、上爻與三爻的地支因陰陽屬性相同而對衝,本卦六衝與變卦六衝同斷。其斷卦的基本精神用劉大釣教授的話說是:“無論占何事,皆無往而不散,遇事多變故,行動多違初衷,運籌決策之謀屢屢受阻。總之,是難如人願。”但也不是絕對的,一般來說,吉事遇衝不吉,如占婚姻不能成合、占交友則無信而散,占合作經營終不長久,占求利終無成。而兇事遇衝則散,作吉斷。如占訴訟等則可化解。這裏特別要指出的是,兇事如形成的時間短可作吉斷,如近病,因為其積累的不良信息尚較少,一衝則散。如為久病,占得八純卦作吉斷就錯了,因其積累的不良信息較多,陰陽嚴重不平衡,衝是衝不散的,甚至會起反作用,應作兇斷。還有人事爭執,如由來已久,也是衝不散的。當然,六衝卦的吉兇判斷同樣亦受起卦時辰(年、月、日)外因的影響,時辰會對卦內各爻,特別是對“用神”、“世爻”起“生、克、衝、合”作用。
八純卦為八宮的基礎卦,每宮的其他七個卦都因爻的逐個變動而組成不同的卦。八純卦實質上是全陰或全陽的兩極卦。按《易經》的其本原理,單極是無法存在的,兩極是依存的,極端是要走向反面的。正如《乾卦》中所說的:“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因為其“純”才會變化出其他卦。因為其純才會體現出“衝”的性質,才會產生兇事吉斷、吉事兇斷的判斷。純卦是事物發展的終極階段,也是較為成熟處於絕對優勢的階段,對於無法分兇、喜的一般性事物來說,占得八純卦可以如《梅花的數》判斷為吉。這裏,有兩個因素起作用,一是年令、月令和日辰的五行屬性對卦的五行屬性的生、並、衝、克影響,一般說生、並為兇,因為它將事物推向極端相反方向。而衝、克為吉,因為它對極端事物進行了約制,使其不走向反面。日辰影響短期,月令影響中期,年令影響長期,有些事短期為吉,但中、長期就難說。二是所測事物的類象的陰陽屬性的影響,如男人測晉升得純陰卦則可斷吉,陰病占得純陽卦可斷吉,反之則斷兇。
不管是《梅花易數》的卦衝,還是《六爻納甲》的爻衝,都離不開整部《易經》判斷事物吉兇的標準和三條基本原理,因此,《梅花易數》和《六爻納甲》方法,對占得八純卦的吉兇判斷應該是一致的才正確,兩種方法可以同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