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卦」之卦辭解讀
卦辞解读
卦辞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一)释字(词)
窒
《说文》:“窒,塞也。从穴至声。”《易·损卦》:“君子以惩忿窒欲。”《吕氏春秋·尽数》:“精不流则气郁。郁,处头则为肿为风……处鼻则为鼽为窒。”
“窒”的本义为不畅通,止而不能出,敛而不得发。会意,至于穴也。
(二)释义
《讼卦》是由《遯卦》变化而来的。《遯卦》先变为《讼卦》,然后《讼卦》会再变为《鼎卦》。《遯卦》及其所变之卦的天时在孟秋之月,五行属土而趋于金,万物皆进入致养下一代的阶段。《遯卦》下面的两个阴爻就是新一代,取象为“子”。《遯卦》九三为艮体主爻,“艮为手”这里写作“爪”。上“爪”下“子”就是一个“孚”字,故曰“有孚”。《遯卦》六二为“子”,居于内卦中位,即家位。《遯卦》九三以手抚子,说明《遯卦》九三“有孚”于“六二”。
而当《遯卦》变为《讼卦》时,九三与六二交换了位置,六二上行占居了九三的武人之位,取得了兵权并反乘于九三之上,遂分别成为《讼卦》六三和九二。这样,《讼卦》九二原本“有孚”于六三,现在两者却发生争斗,而《讼卦》九二“不克讼”,于是舍其位而逃窜于邑中。《讼卦》九二为坎体主爻,“坎为沟渎,为隐伏”,换言曰“穴”曰“敛闭”。敛闭入穴,气不畅也,故曰“窒”。原“有孚”而后窒,故曰“有孚窒”。从义理上讲,在选贤任能的禅让制,由于天下为公,人人讲信修睦,故“有孚”;而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后,由于天下为家,人人谋私,是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故“有孚窒”也。
《讼卦》九二为坎体主爻,“坎为加忧,为心病”,心忧则为“惕”,思忧患而警惕也,故曰“惕”。又“坎为险”,《讼卦》九二处乎险,却能得中而惕,中道无咎,惕则无患,故曰“中吉”。《讼卦》九二与六三发生争讼,而六三虽小,却可以“食旧德”,因为人家有任何人都不敢罪的后台,所以九二还算识时务,能及时“归而逋”,逃回本邑以避其祸,暂未受到伤害,故曰“中吉”。
由于卦变的趋势是刚下而柔上,君子道消而小人道长,所以君子最终是胜不过小人的。在《遯卦》中,九三为刚,六二为柔,刚在上,柔在下,卦变为《讼卦》后,则柔反乘于刚之上,为刚柔相争之象。《讼卦》再变为《鼎卦》后,刚仍在下,而柔却继续上行,得至尊之位,《鼎卦》所谓“正位凝命”者也。这样,争讼的双方就转化为君臣关系,臣与君争,以下犯上也。这就是《讼卦》九二《象传》所谓“以下讼上,患至掇也。”《讼卦》九二争讼到最后必败,故曰“终凶”。
《鼎卦》的历史背景,就是我国“禅让制”的衰亡和“王权世袭制”的确立,《讼卦》反映了“禅让制”向“王权世袭制”过渡时期的争斗状况。当时,“王权世袭制”代替“禅让制”,“家天下”代替“公天下”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王权世袭制取代禅让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大人者,当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干卦·文言》就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大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不违天,故曰“利见大人”。有扈氏“知义而不知宜”,逆历史潮流而动,非大人风范也,故最终被夏启剿灭。
《讼卦》天时在孟秋之月,万物始敛,阳气潜藏。刚大者处于收缩阶段,不宜有所作为,故曰“不利涉大川”。《讼卦》是《遯卦》变化而来的。卦变时,《遯卦》九三下潜而为《讼卦》九二。《讼卦》九二为坎体主爻,“坎为水,为沟渎”,这个坎体为《讼卦》下卦体,沟渎在下,故引申为“渊”。《讼卦》九二以衰退之势下潜于渊,不再有所作为,故曰“不利涉大川”。
《讼卦》是由《遯卦》变化而来的,《讼卦》最终会变为《鼎卦》。《讼卦》九二、六三为卦变时的动爻。《讼卦》六三将在《鼎卦》中“正位凝命”,是王权世袭制的实现者,是历史进步的推动者,而《讼卦》九二则是反对者、阻挠者。“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者,皆言乎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