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應象論五

舊名大論。 按:大論俱在五運六氣,此無其例。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陽生陰長,陽殺陰藏。治病必求於本。 陰陽,天地之大道也,萬物之主,變化之原,生殺之本,神明之府也。五語與天元紀論同。積陽則為天,積陰則為地。陽升陰降,
版權聲明

内容來源互聯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由命理百科編輯整理發佈,如有不妥,請聯繫我們處理。

网友评论